民警查獲懸挂僞造變造車牌轎車。通訊員丁其剛攝
長江日報融媒體4月5日訊(記者陳奇雄 通訊員丁其剛 丁珮)為躲避電子眼,一輛轎車的司機耍起花招,他在車牌号的“0”上加了一“點”,将其變成了“Q”。東西湖區幾位細心交警發現其中異常,将該車查獲。4月5日,東西湖區交警決定給予涉謙僞造車牌的該車司機記滿12分、罰款5000元及行政拘留15日處罰。
4月4日上午9時35分,東西湖區公安分局漢警快騎隊民警宋澤江等人,在107國道該區五環路路段執行巡邏盤查任務時,發現一輛車頭車牌号為鄂A02YR*的白色本田轎車未張貼年檢标志,遂将該車截獲,查明該轎車逾期未年檢。
當民警繞到該車車尾時,看到其車尾車牌号竟是“鄂AQ2YR*”的車牌。原來,這“Q”字是數字“0”上面加了一“點”變成“Q”。
民警當即将該車查扣,并對該車司機陳某進行審查。
陳某交待,為躲避電子眼,自己擅自在轎車尾車牌“0”數字上使用不幹膠加了一點。
民警進一步審查後發現,陳某轎車懸挂變造車牌後,僅在2016年至2017年間,就被電子眼拍下違章50多個。
民警介紹,我國《道路交通管理法》第九十六條規定,僞造、變造或者使用僞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号牌、行駛證、駕駛證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另按法律規定,變造号牌的駕駛員将受到駕駛證記滿12分處罰。
【編輯:祝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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