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湖南老家來到廣州這個不夜城,注定是白天和黑夜倒着過.白天總是用早餐和午餐合二為一的方式給遺忘了它原本該有的長度.而夜晚總是那麼長,那麼長,長得讓人害怕.曾經我很喜歡廣州的夜景,因為繁華,因為喧嚣,更重要的是,因為你.
如果不是因為手機沒有電,我是不會認識你.那天中午,太陽也沒有那麼曬,就像我們前幾天分手的時候一樣,沒有争吵是不會流汗的那種熱.我拉着粉色的大大的行李箱,在咖啡廳的門口焦急地等待着前來接應我的朋友.而你,我首先注意到是你,因為你不知道在看着什麼東西在那裡大笑.你穿的幹淨的白襯衣,特别耀眼的白,而頭發是梳着中分的那種,發色還沒有現在的那麼黃.而你,卻不知道為什麼突然就往我這個方向看過來,是因為我盯着你打量了很久了嗎?就這樣,兩人有二十幾米的三四秒對視,好吧,我輸了,我不敢繼續看你,低着頭,手指玩着背包的帶子.
後來的故事,我們倆共同好友都知道,我朋友遲到了,我借你的手機打電話給我朋友,确認好時間來接我.你在說"不客氣"的後面一句加上了一句,"可不可以留一下你手機号碼給我嗎?"就是這一個号碼,就開啟了一段刻骨銘心的丹麥之旅.
你表白的那天,是穿着我們第一次見面的白襯衣,你說是為了紀念,我也覺得好像有某種儀式感,很莊嚴,很神聖的感覺.我第一次遇到表白,很懵,說不出來,連你跟我說的表白詞都聽不清楚,臉上火辣辣的感覺,圍觀的人群不知道是真的圍觀,還是因為在等紅綠燈.因為,我跟你說過,我喜歡在紅綠燈被表白,畢竟"紅燈停,綠燈行",人潮換了一波又一波,而我隻想時間在表白那刻停止,讓我記住那一刻的美好.那些無關的人來了又走,走了又來,而我們卻能緊緊擁抱在一起.因為愛情,我信.後來,不信.因為,同樣的方式,同樣的場合,男主角還是你,女主角卻不是我,是第一天我們見面時候接我的朋友.
當你們在人潮的歡呼中,緊緊抱在一起,她一如既往地化着濃妝,穿着高跟鞋,不同的是她身旁的地上有一大束紅玫瑰花,那也是我的最愛.一年之前我們剛參加工作,你拿着四千工資,卻想買我喜歡的紅玫瑰同我表白,我說,有你就夠了.玫瑰花先存着吧,等 結婚的時候,我要一車的玫瑰花.在樓上淚眼朦胧地看着地上那一束紅玫瑰,我就知道,終于我要失去你了.花已易主,人還是那人,但人影雙雙已經不是你我.
我不怪你,也不怪她,隻是很多事情,再去争執,已無意義,留着曾經的那份美好,記起時還會懷念,忘記了,便随它去吧.
一個月後,我就辭職回到湖南老家去了,你想來送我,我不同意.她卻沒有來.站在橘子洲橋前,我沒有勇氣往前,我怕看到表白的情侶,更害怕聽到他們互訴衷情.所有的原因,都是害怕記起,紅綠燈旁,你的表白,你的情話,還有喧鬧的廣州城.
再見了,我誤以為會愛一輩子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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