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題:新百倫領跑和新百倫無關系 國際運動品牌緣何頻繁被山寨
一家名為“新百倫領跑”的品牌鞋店開始出現在京城各大超市,該品牌不僅有和新百倫幾乎相同的鞋款,更是宣稱和新百倫是一家公司。記者從New Balance新百倫貿易(中國)有限公司了解到,新百倫領跑和新百倫之間毫無關系。業内認為,國際運動品牌之所以被頻繁山寨,背後最大的原因就是巨大的利益和維權的艱難。
日前,記者走訪北京數家新百倫領跑鞋店以及專櫃調查發現,多家店員一緻表示,新百倫領跑為新百倫旗下品牌,北京現已有500多家新百倫領跑專賣店,遍布在沃爾瑪、世紀華聯、家樂福等各大超市以及萬達商場。
記者在店内看到,新百倫領跑的款式不僅與新百倫相同,甚至出現一些與耐克、阿迪達斯等雷同的款式。對此,店員表示,雖然款式相似,但是不存在所謂的“高仿”,而且新百倫領跑有自己注冊的商标。
然而,記者從New Balance新百倫貿易(中國)有限公司了解到,新百倫領跑所謂的“子品牌”并不屬實,二者之間毫無關系。截至發稿,廣州新百倫領跑有限公司并未做出官方回應。
據了解,廣州新百倫領跑鞋業有限公司英文名稱為“New BailunLP”,成立于2009年,是一家以鞋業研發生産、批發貿易為主的公司,旗下擁有同名鞋履品牌新百倫領跑。New Balance公司則是在2003年正式進入中國市場,是N商标、NB商标的所有人。
記者了解到,New Balance新百倫貿易(中國)有限公司,于2015年4月向“新百倫領跑”的生産和銷售商廣州新百倫領跑鞋業有限公司、廣州藍魚鞋業有限公司提起商标侵權之訴。2016年9月23日,廣東省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争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标法》給出判決結果。據判決結果顯示,自本判決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被告廣州新百倫領跑鞋業有限公司、被告廣州藍魚鞋業有限公司連帶賠償原告新平衡運動鞋公司包括合理開支在内的經濟損失達人民币60萬元。被告藍魚鞋業有限公司賠償原告新平衡運動鞋公司包括合理開支在内的經濟損失人民币10萬元。
業内人士則認為,為了牟利,許多國際運動品牌的山寨品牌層出不窮,背後的原因是被山寨品牌維權成本高、難度大。“此外,即便被侵權企業勝訴,也很難讓山寨品牌承擔頂格責任,因此其獲利往往還是高于賠償。”上述業内人士說。
記者從消費者投訴熱線12315工作人員處獲悉,就兩個相似品牌而言,如果消費者購買時商家并未明确告知兩個品牌的不同,而是含糊其辭甚至直接誤導消費者二者為一家公司,并且消費者具備足夠的證據,此時根據消費者訴求,可以依據相關法律規定,由工商局進行相關調解。但如果是由于消費者本身主觀認為二者同為一家,也并未向商家進行詢問,此時消費者不一定能完全訴求成功,具體還要看調解過程。
據介紹,目前的侵權往往集中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使用近似商标,而且近似商标往往也獲得注冊,工商局一般不會去處罰。因為一旦法院認定兩個商标品牌不近似,工商局需要承擔責任。
采訪中,一位律師表示,由于商标近似性的判斷有很大的主觀性,可能有的審查員認定兩個品牌近似,有的審查員可能認定不近似,所以有些外觀近似的商标就共存了。在此背景下,如果有企業惡意攀附知名商标,權利人需主動提起訴訟。但是有些權利人可能目前的狀況不是很好,也不願采取行動,在一定程度上放任了這些侵權品牌。
[編輯:帛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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