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值5000多元的包裹被遺失,快遞公司僅賠付252元,隻因未保價,寄件人難以接受:“賠償幾百塊錢,擱誰誰都不會同意。”
北京某高校的在校大學生楊女士發文稱,自己通過郵政快遞郵寄的價值5000多元的包裹被遺失,快遞公司竟隻賠付其252元。
2月26日,正觀新聞記者從楊女士處了解到,1月7日,其通過郵政快遞将一個裝有40件衣服、三個包、兩個證書及部分複習資料的29斤重的包裹從北京寄往開封,一個多月過去了,她依舊沒有收到包裹,部分物流信息也已不再顯示,這件事情也沒有得到解決。
圖片來源:受訪人
楊女士說,她第一次發現物流停滞不前是在1月11日,客服給出的回複是讓她耐心等待,但接下來幾天物流信息仍然沒有更新,她再次撥打官方電話時也沒有得到關于包裹的有效信息,春節前幾天便向國家郵政局進行了投訴。投訴成功後當即有人聯系了她,告知其包裹丢失,随後給出了賠償252元的處理結果。
圖片來源:受訪人
對于這個結果楊女士并不能接受,她告訴正觀新聞記者,包裹裡面的四十多件衣服是她精挑細選出來的,價值至少5000元,還有自己考取的兩本資格證書,補辦起來非常麻煩,她還是個學生,沒有經濟收入,對于這個損失無法負擔。
對此正觀新聞記者緻電中國郵政,其工作人員表示,郵寄貴重物品時快遞員均會提醒消費者保價,保價物品如果丢失,則按照實際價值進行賠付,對于沒有保價的物品,一律按照七倍郵費的标準進行賠付,這是全國統一規定。
但對于這一回複楊女士并不認可,她表示當時快遞員并沒有跟自己講過保價這個事情,并且自己已經付過郵費,中國郵政有義務将其快遞送至目的地,發生快遞遺失事件後如果以這樣的程序進行處理,那麼是否會有别有用心之人抓住這個規則故意拿走未保價的貴重快遞呢?
楊女士說,目前她對于找回包裹已經不抱希望了,郵政快遞如果實在不能按照原價進行賠償,至少也應該賠償一半,賠償幾百塊錢,她實在接受不了。
正觀見習記者 韓玉
編輯:石闖 馬少劍
統籌:石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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