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在北二路賽車小鎮做二手車生意的張先生向本報反映,7月12日,他在同行王先生處購買了一輛二手白色漢蘭達吉普車,事後發現是一輛水淹車。
“洗車時發現車座下面有很多鏽,經檢測這輛車為水淹車,我找王先生協商退車時他竟不承認賣車一事了。”張先生說。
當日上午,記者對張先生和王先生分别進行了采訪。
張先生從同行手裡購買的二手車
從同行手裡買到水淹車
張先生介紹,7月12日,他花12.1萬元,從同行王先生手裡購買了一輛二手漢蘭達吉普車,買車前他問過車況,對方向他承諾:原漆,什麼毛病也沒有。
“買車時,按照對方要求,我向王先生提供的兩張銀行卡分别轉了7.1萬元、5萬元,錢轉完準備簽合同時,王先生突然說自己着急去醫院,回頭再簽合同。”張先生說。
車輛到手後,張先生直接開進了洗車行;7月15日,車輛過戶;7月18日,洗車行工作人員洗車時發現車後排座椅下面有鏽,無法清洗幹淨。
憑借多年做二手車生意的經驗,張先生懷疑車輛經曆過水淹,當他向王先生反映情況時,對方表示可以驗車,如果驗出問題,他會幫忙找原車主退車。
7月26日,張先生委托一家車輛檢測機構驗車,檢測評估報告中顯示:泡水車(水淹車)。
張先生說,他再次找到王先生協商退車一事時對方卻變卦了,讓他自己找原車主退車,并對賣車一事表示不知情。
鑒定報告顯示為泡水車(水淹車)
“隻是幫張先生買車”
當日上午,記者随同張先生在賽車小鎮找到了王先生,他向記者講述了事情的經過。
王先生說,自己隻是幫張先生買車,車不是他賣出去的;如果覺得這輛車是水淹車,應該找原車主解決問題,張先生也可以到法院起訴。
“車款為什麼打進了你的賬戶?”記者問。
對于記者的提問,王先生說了一句令人費解的話:“那是張先生讓我幫忙墊付的錢。”
采訪中張先生表示,回想當初對方不與他簽合同,還勸他趕緊過戶,這些都像是提前設計好的。
“大家都在賽車小鎮做生意,沒想到他連同行都騙。”張先生說。
采訪當日,張先生與原車主取得了聯系,對方表示:“這輛車我以11.4萬元的價格,賣給了王先生。”
張先生說,他是從王先生手裡買的車,就應該找王先生解決問題,下一步他将收集證據起訴王先生。
律師:合同關系已經成立
對于張先生的遭遇,黑龍江鴻大律師事務所秦岚律師給出了建議。
雙方雖然沒有簽訂買賣合同,但是張先生交付了購車款,車輛已經過戶,合同關系已經成立。
現在,張先生委托檢測方檢測發現該車為水淹車,如果張先生有證據證實在交易之前已經明确說過不要水淹車,那麼,賣車方将水淹車出售給買方,明顯是違約行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張先生有權要求退車。
責編:李佳明 審核:代寶柱 監制:王鵬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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