繳納社保是我們退休後的重要保證,每月有養老金,看病住院還能報銷大部分醫療費,滿足養老醫保退休條件,享受終身待遇。目前為止,還沒有哪項待遇能達到參加社保的水平。
繳納社保越早越好,養老保險能增加繳費年限和個人養老金賬戶累計儲存額,這樣退休後的養老金就會很多,并且退休後隻要有養老金調整機會,上漲金額也會比較多,繳費年限越長,養老金越高,增加的養老金就越多;醫保要求不能随意中斷,否則一旦在醫保待遇期之外生病住院,将無法享受醫保待遇,個人損失會很大。
對于有正式工作的單位職工來說,繳納社保是單位應盡的責任和義務,隻要職工沒有超過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單位就需要無條件地為職工繳納社保。超過40歲找到一份穩定的工作,然後由單位代扣代繳社保,并不存在繳納社保太晚的問題,如果單位以不繳納社保可以增加工資為由與你協商,一定要堅決拒絕,否則就吃大虧了,很多經曆過的明白人直言千萬不要做丢了西瓜撿芝麻的傻事。
不繳納社保,表面上好像自己每月的工資多了,但實際損失更大。不參保繳費,退休後就沒有養老金,不繳納醫保,就無法享受醫保待遇,不繳納失業保險,真失業了也無法享受失業保險待遇,不參加工傷保險,出現工傷維權也會比較艱難。現實多重因素的加持,哪怕今後明白了社保的重要性,再去找單位協商補繳社保,恐怕也隻能是一廂情願,雖然堅持維權可能會成功,但漫漫維權路或将讓你身心俱疲。
超過40歲的單位職工繳納社保,那是單位責任和義務,是自己應該得到的社保福利待遇,任何單位和個人無權剝奪。
如果是靈活就業身份,參不參保,那就是個人的事情了。靈活就業人員參加的社保一般包括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個别地方可以參加工傷保險。由于沒有單位繳納單位承擔的那一部分社保費,費用隻能由個人參保者全額負擔,參保者經濟壓力較大,有些從來沒有交過社保的超過40歲的人會認為年紀大了,繳費太晚,已經沒有參保的必要了,如果繳費,說不定自己還活不到退休年齡就去世了,或者退休後還沒有把自己交的社保費賺回來就去世了,那就虧了,年紀大的人交社保不劃算。
有這種想法可以理解,但并不理智。隻要是國家政策允許的,什麼時候參保都不能說太晚了,何況按照目前的國家退休年齡,如果41歲參保,男性還需要繳20年社保,女性還需要繳15年社保,達到退休年齡時,已經滿足了社保繳費年限要求。如果醫保繳費年限不夠,可以選擇一次性補繳或者逐年繳費。如果沒有參加職工醫保,居民醫保也是必須要參加的,雖然醫保報銷比例不同,但也不會差得太多。
綜上所述,隻要政策允許,無論男女,隻要在50歲之前參保都不算晚,如果超過了50歲,可以考慮一下是參加居民社保好,還是參加職工社保好,要根據個人實際情況做一個綜合判斷。本文純屬個人觀點,每個人都有自己的不同看法,針對本文的話題,你的看法是什麼呢?請把你的觀點寫在評論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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