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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産報建手續流程

生活 更新时间:2024-12-23 17:25:01

房地産報建手續流程?房地産項目報建開發流程詳解(成都),我來為大家講解一下關于房地産報建手續流程?跟着小編一起來看一看吧!

房地産報建手續流程(房地産項目報建開發流程詳解)1

房地産報建手續流程

房地産項目報建開發流程詳解(成都)

成都市房地産開發項目報建流程

A 、申請《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須知(建築類)

B 、申請規劃設計條件、《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須知(建築類)

C 、申請建築方案審查須知

D 、申請《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須知(建築類)

E 、申請《建設工程規劃驗收合格證》須知(建築類)

F 、申請《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須知(市政類)

G 、申請規劃設計條件須知(市政類)

H 、申請《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須知(市政類)

I 、申請給水、煤氣、排水管道接管

J 、申請機動車出入口辦理須知

K 、申請《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須知(市政類)

L 、建設項目選址許可

M 、規劃設計條件、建設用地規劃許可

N 、建築方案審查

O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

P 、建設工程規劃竣工驗收許可

Q 、控規調整

R 、繳納建設項目報建費

S 、房地産開發項目臨時售樓部規劃許可

T 、申請地塊拍賣規劃設計條件

U 、辦理退還保證金

V 、建築外立面裝飾審查

W 、建築屋頂“平改坡”方案審查

X 、建築屋頂“平改坡”施工圖審查

Y 、辦理配套服務設施方案審查

Z 、補辦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

AA 、補辦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AB 、補辦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AC 、給水、煤氣、排水管道接管工程規劃許可

AD 、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市政工程類)許可

AE 、道路及排水工程建設工程規劃許可

AF 、道路及排水工程規劃設計條件 許可

AG 、給水、燃氣、通訊、電力等管線工程規劃設計條件許可

AH 、給水、燃氣、通訊、電力等管線工程建設工程規劃許可

AI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市政工程類)

AJ 、開設機動車出入口規劃許可

AK 、橋梁、河堤工程規劃設計條件 許可

AL 、橋梁、河堤工程建設工程規劃許可

AM 、用地内部管線、接管工程規劃許可

AN 、原管位延長小于 100 米 的管線工程規劃許可

A 、申請《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須知(建築類)

一、為什麼要申請《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第三十條規定:“城市規劃區内的建設工程選址和布局必須符合城市規劃。設計任務書報請批準時,必須附有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的選址意見書”。

二、哪些建設項目需要申請《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

1 、在城市規劃區内新建、擴建、改建工程項目;

2 、在城市規劃區内需要辦理拆遷手續的。

三、申請《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需報送哪些圖紙、文件和資料?取得哪些審批文件?并應注意哪些事項?

(一)建設單位應報送下列圖紙、文件:

1 、《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申請表 1 份。

2 、土地權屬證明文件:

( 1 )出讓、轉讓或劃撥土地,需提供征地批準文件或供地單位供地文件(縣級以上國土部門土地出讓、轉讓或劃撥意見書) 1 份;

( 2 )自有、招标、拍賣、挂牌土地,需提供相關土地權屬文件(國土證、國土出讓合同或劃撥決定書)複印件 1 份(提供原件核驗确認後退回)。

3 、擴建項目需提供産權證複印件 1 份。

4 、聯建項目需提交聯建協議 1 份。

5 、 1:500 地形圖 6 份,其中一份用藍筆标注拟建用地範圍示意圖,并由供地單位或自有用地單位加蓋公章。

6 、其它需要說明的圖紙、文件等。

(二)建設單位送齊上述圖紙、文件,經規劃管理部門受理申請後,将在法定工作日六天審批完畢,由規劃管理部門發給建設單位下列審批文件:

1 、經審核同意的,核發蓋有“成都市規劃管理局”章的《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 1 份;

2 、經審核不同意的,将予以書面答複(蓋有“成都市規劃管理局技術管理專用章”的函複意見書 1 份)。

(三)建設單位在辦理《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應注意下列事項:

1 、如屬工業項目或其他對周圍環境有特殊要求的項目,在向規劃管理部門申請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的同時,應征詢消防、環保、衛生防疫等相關管理部門的選址意見。

2 、改建、擴建、拼建項目用地存在兩個或兩個以上權利人的,應征得所有權利人同意。

3 、凡已(在)建的建設項目需補辦規劃手續的,應先到成都市勘測院實測竣工圖。

4 、加、更名建設項目,建設單位應持成都市國土管理部門的土地批文及相關文件重新申請“一書兩證”的相關手續,報建時應退還原已取得所有審批的文件及圖紙。因遺失等原因無法全部退還時,應登報聲明( 15 日)。

5 、建設單位在收到市勘測院的勘測放線資料後,應及時向規劃管理部門申請辦理規劃設計條件(或規劃設計要求)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6 、涉及規劃地鐵控制線的建設項目,應征求市地鐵管理部門意見;

7 、涉及規劃紫線範圍内的建設項目,應征求市文化部門意見;

8 、涉及土地整合的建設用地,應征求市國土部門意見。

B 、申請規劃設計條件、《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須知(建築類)

一、為什麼要申請規劃設計條件、《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第三十一條規定:“在城市規劃區内進行建設需要申請用地的,必須持國家批準建設項目的有關文件,向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申請定點,由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核定其用地位置和界限,提供規劃設計條件,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單位或者個人在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後,方可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用地……”,《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第三十九條又規定:“在城市規劃區内,未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而取得建設用地批準文件、占用土地的,批準文件無效,占用的土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責令退回”。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的目的在于确保土地利用符合城市規劃,維護建設單位按照規劃使用土地的合法權益,為土地管理部門在城市規劃區内行使權屬管理職能提供必要的法律依據。

二、哪些建設工程需要申請《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1 、凡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需要新征用地的;

2 、用地性質或面積發生變化的建設項目;

3 、土地權屬發生變化的建設項目;

4 、在城市規劃區内需要辦理拆遷手續的。

三、申請規劃設計條件、《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需報送哪些圖紙、文件和資料?取得哪些審批文件?并應注意哪些事項?

(一)建設單位應報送下列圖紙、文件:

1 、規劃設計條件、《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申請表 1 份。

2 、計劃批準文件(限政府投資項目) 1 份。

3 、市勘測院出具的勘測放線成果 1 套。

4 、涉及規劃地鐵控制線的建設項目,出具市地鐵管理部門的意見;

5 、涉及規劃紫線範圍内的建設項目,出具市文化部門的意見;

6 、涉及土地整合的建設用地,出具市國土部門整合土地的意見。

7 、涉及航空限高的建設項目,出具規劃處的航空限高要求或空軍對航空限高的要求。

8 、其它需要說明的圖紙、文件等。

(二)建設單位送齊上述圖紙、文件,經規劃管理部門受理申請後,将在法定工作日七天審批完畢,經審核不同意的,規劃管理部門将予以書面答複。經審核同意的,由規劃管理部門發給建設單位下列審批文件:

1 、需要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的項目,核發以下資料:

( 1 )蓋有“成都市規劃管理局技術管理專用章”的規劃設計條件(或規劃設計要求) 1 份;

( 2 )蓋有“成都市規劃管理局”章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1 份;

( 3 )蓋有“成都市規劃管理局技術管理專用章”的用地紅線圖 4 份(含設計紅線圖 1 份)。

2 、不需要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的項目,核發以下資料:

( 1 )蓋有“成都市規劃管理局技術管理專用章”的規劃設計條件(或規劃設計要求) 1 份;

( 2 )蓋有“成都市規劃管理局技術管理專用章”的設計紅線圖 4 份。

(三)建設單位在辦理規劃設計條件、《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應注意下列事項:

1 、建設單位應在一年内,向規劃管理部門報送建築設計方案及有關文件、資料,否則規劃設計條件自行失效。

2 、建設單位應依據規劃設計條件、設計紅線圖和市勘測院提供的勘測成果進行方案設計,設計方案内容的真實性及準确性由建設單位負責。

3 、建設單位在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一年内,應向國土局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批準文件。如因故超期又未申請延期的,建設單位所持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及附件即自行失效。需延期的建設項目,建設單位應持取得的審批文件申請延期,由規劃管理部門重新認定。

4 、用地面積和用地性質及土地權屬不發生改變的建設項目,不需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5 、如屬特别地區範圍的建設項目,不受本時限限制。

C 、申請建築方案審查須知

一、申請建築方案審查需報送哪些圖紙、文件和資料?

1 、建築設計總平面圖( 1:500 或 1:1000 ) 4 份;

2 、建築設計方案(含平、立、剖面圖) 2 套;

3 、規劃設計條件(或規劃設計要求)中要求報送效果圖的,方案中應含效果圖( A3 幅面)。

4 、當新建建築或用地周邊現狀建築對日照有要求時,總平圖的設計說明中應有日照分析的結論。

5 、其它需要說明的圖紙、文件等。

二、建設單位應取得哪些審批文件?

建設單位在送齊上述圖紙、文件,經規劃管理部門受理申請後,将在法定工作日八天審批完畢,由規劃管理部門發給建設單位下列審批文件:

1 、經審核同意的,核發以下資料:

( 1 )蓋有“成都市規劃管理局技術管理專用章”的建築方案總平面圖 3 份、方案 1 套;

( 2 )工程項目坐标放線通知單 1 份。

2 、經審核需要修改的,則退回設計方案 1 套、建築方案總平圖 3 份,并附《建築方案審查意見單》 1 份。

三、建設單位在辦理建築方案審查應注意哪些事項?

1 、總平面圖必需在 1/500 地形藍圖上以 AUTOCAD 形式繪制(大型或特殊建設項目繪制比例可放寬至 1/1000 )。

2 、總平面圖需加蓋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出圖章和注冊建築師章以及标注綜合技術經濟指标。

3 、總平面圖中需注明用地周邊道路及紅線及道路中線、綠化分隔帶和用地紅線及坐标(以勘測院放線成果坐标為準)。

4 、建築設計方案總平圖表達信息應全面準确,具體内容如下:

( 1 )建設項目各項經濟技術指标:除标明規劃設計條件中規定的内容外,還須将該項目中不同使用功能及附屬用房的面積标注在總平圖中;

( 2 )用地紅線,規劃道路的紅線位置、道路名稱及寬度,相鄰現狀建築、拟拆除的現狀建築、相鄰單位名稱;

( 3 )拟建建築的外輪廓尺寸、建築間距、建築後退道路紅線距離、建築後退用地紅線距離、至現狀建築的距離、建築高度、層數;

( 4 )标明躍層部份、躍層範圍;

( 5 )準确标明架空層位置、範圍和功能;

( 6 )機動車、人行出入口的位置、寬度,用地内部的交通組織;

( 7 )綠地布置及集中綠地位置;

( 8 )配套設施位置及面積;

( 9 )居住建築和對用地周邊現狀居住建築有影響的建設項目,總平圖的設計說明中應有日照分析的結論。

5 、建築設計方案應符合規劃設計條件、《成都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及有關規劃法規,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 1 )建築性質、容積率、建築密度、建設規模、建築高度、層數、停車數量、綠地率、集中綠地、配套設施;

( 2 )建築間距、建築後退道路紅線距離、建築後退用地紅線距離;

( 3 )地下建(構)築物(包括汽車坡道)外牆後退道路、用地紅線的距離、人行出入口及機動車開口後退道路紅線的距離、位置、寬度;

( 4 )各層平面圖都應明确标明使用功能,且名稱應該規範。

6 、臨街及重要節點建築需報效果圖的,要求效果圖實景嵌入,反映與周邊建築或環境的關系,不得以綠化效果虛化。效果圖應反映所有主要立面,且不得僅以夜景效果反映。

7 、在建築方案确定後,建議建設單位持審批通過的建築方案,在施工圖報審前到市勘測院坐标放線。

8 、報送我局的建築方案應真實有效,如因内容不實而發生的一切矛盾、糾紛,均由建設單位負責。

9 、如屬特别地區範圍的建設項目,不受本時限限制。

D 、申請《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須知(建築類)

一、為什麼要申請《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第三十二條規定:“在城市規劃區内新建、擴建和改建建築物、構築物、道路、管線和其他工程設施,必須持有關批準文件向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由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城市規劃提出的規劃設計要求,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單位或者個人在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件和其他有關批準文件後,方可申請辦理開工手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是有關建設工程符合城市規劃要求的法律憑證,确認有關建設活動的合法地位,保證建設單位的合法權益。

二、哪些建設工程需要申請《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在城市規劃區範圍内新建、改建、擴建的工程項目。

三、申請《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需報送哪些圖紙、文件和資料?取得哪些審批文件?并應注意哪些事項?

(一)建設單位應報送下列圖紙、文件:

1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申請表 1 份。

2 、國土權屬文件:

( 1 )出讓土地:提供國土證或國土出讓合同複印件 1 份(提供原件核驗确認後退回);

( 2 )劃撥土地:提供國土證或國土劃拔決定書複印件 1 份(提供原件核驗确認後退回)。

3 、加蓋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授權的審圖機構施工圖審查專用章的建築施工圖(平、立、剖面圖及圖紙目錄) 1 套、建施總平面圖 3 份。

4 、《建設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批準書》複印件 1 份(提供原件核驗确認後退回)。

5 、文物挖掘完畢通知單。

6 、市建委《建築項目報件費審核繳款通知單》。

7 、市勘測院出具的正式坐标放線資料。

8 、其它需要說明的圖紙、文件等。

(二)建設單位送齊上述圖紙、文件,規劃管理部門受理申請後,将在法定工作日四天内審批完畢,經審核不同意的,規劃管理部門将予以書面答複。審核同意的,由規劃管理部門發給建設單位下列審批文件:

1 、蓋有“成都市規劃管理局”章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正、副本 1 份。

2 、蓋有“成都市規劃管理局行政許可專用章”(騎縫章)的建施總平圖 1 份。

3 、要求建設單位制作現場公示牌的書面通知書 1 份。

(三)建設單位在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應注意下列事項:

1 、建設單位繳費時間不計入承諾時限内。

2 、建設單位在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後,應在六個月内申請開工,逾期未開工又未提出延期申請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自行失效。

E 、申請《建設工程規劃驗收合格證》須知(建築類)

一、為什麼要申請《建設工程規劃驗收合格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第三十八條規定: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可以參加城市規劃區内重要建設工程的竣工驗收。城市規劃區内的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在竣工驗收後六個月内向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報送有關竣工資料。

《四川省城市規劃法實施辦法》第三十二條規定: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參加城市規劃區内建設工程的竣工驗收,驗收合格的,予以簽章。建設單位應在工程驗收後六個月内向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報送有關竣工資料。

《成都市城市建設規劃管理條例》(修正案)第十八條規定:建設項目的竣工驗收,必須有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參加,有關部門和建設單位憑工程竣工驗收“合格證”方可辦理供水、供電、入戶、産權登記、營業執照等手續,驗收不合格者,經處理達到要求後,方可發給合格證。

二、哪些建設工程需要申請《建設工程規劃驗收合格證》?

中心城以内區域及雙流航空港範圍内由成都市規劃管理局核發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建設項目(高新區建設項目除外)。

三、申請《建設工程規劃驗收合格證》需報送哪些圖紙、文件和資料?取得哪些審批文件?并應注意哪些事項?

(一)建設單位應報送下列資料:

1 、建設工程規劃驗收申請報告;

2 、建設工程規劃要求執行情況自查報告;

3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正本及其附圖(加蓋騎縫章的建施總平圖);

4 、勘測部門實測的房屋竣工測量圖;

5 、房屋産權部門實測的房屋面積報告、圖表;

6 、市城建檔案館竣工資料進館意見書。

(二)規劃管理部門受理申請後,在 5 個工作日内完成資料核對,現場核驗工作,經驗收合格的,繳清相關規費後核發《建設工程規劃驗收合格證》;經驗收不合格的,核發《建設工程規劃驗收意見書》,一次性告知建設單位處理意見;進入違法建設行政處罰程序的,按規定依法處理後,再進行規劃驗收。

(三)建設單位在辦理《建設工程規劃驗收合格證》應注意下列事項:

建設單位繳費時間不計入承諾時限内。

F 、申請《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須知(市政類)

一、為什麼要申請《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第三十條規定:“城市規劃區内的建設工程選址和布局必須符合城市規劃。設計任務書報請批準時,必須附有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的選址意見書。”

二、哪些建設項目應申請《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

(一)在城市規劃建設用地範圍内需進行計劃立項及其他需要辦理《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的新建、擴建、改建項目;

(二)在城市規劃建設用地範圍内需要辦理拆遷手續的。

三、申請《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需報送哪些圖紙、文件和資料?取得哪些審批文件?并應注意哪些事項?

(一) 建設單位應報送下列圖紙、文件

1 、《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申請表 1 份。

2 、土地權屬證明文件:

( 1 ) 自有土地:交土地權屬文件(國土證、國土出讓或劃撥合同)複印件一份(提供原件核驗後退回);

( 2 )其它土地:土地統征批準文件複印件一份,其它單位供地文件(合同或協議)一份,市國土部門意見(土地出租、轉讓或劃撥意見書)一份。

3 、 1 : 500 地形圖或 1 : 1000 帶狀地形圖三份。

4 、現狀地下管線綜合圖一份

5 、其它需說明的文件、圖紙。

(二) 建設單位送齊上述圖紙、文件,經規劃管理部門受理申請後,将在法定工作日七天内審批完畢,由規劃管理部門發給建設單位下列審批文件:

1 、經審核同意的,核發蓋有“成都市規劃管理局”章的《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一份;蓋有“成都市規劃管理局技術管理專用章”的《市政工程規劃設計要求通知書》一份;蓋有“成都市規劃管理局技術管理專用章”的選址紅線圖一份(與《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一起蓋“成都市規劃管理局技術管理專用章”的騎縫章);蓋有“成都市規劃管理局技術管理專用章”的市政工程規劃放線通知單一份。

2 、經審核不同意的,核發蓋有“成都市規劃管理局技術管理專用章”函複意見書一份。

(三) 建設單位在辦理《建設項目選址以建設書》應注意下列事項:

1 、 凡已(在)建的建設項目需補辦規劃手續的,應先到成都市勘察測繪研究院實測竣工圖,并按相關規定處罰後,再分别按“一書兩證”程序辦理。

2 、 規劃紅線和規劃設計要求通知書的有效期為一年,需辦理延期者,建設單位應在行政許可有效期屆滿三十日前向規劃管理部門提出申請,逾期未報設計圖又不辦理延期手續的,規劃紅線和通知書自行作廢。

G 、申請規劃設計條件須知(市政類)

一、哪些建設項目需要申請規劃設計條件?

(一) 在城市規劃建成區内不需辦理《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的道路、排水、橋梁工程。

(二) 符合以下條件的管線工程:

1 、 工程位于在城市規劃區内。

2 、 不需辦理《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

3 、 非道路同步實施工程。

4 、 不包括采用“ T ”型方式直接與道路上配水、配氣及排水管線相連的給水、煤氣、排水接管工程。

二、申請規劃設計條件需報送哪些圖紙、文件和資料?取得哪些審批文件?并應注意哪些事項?

(一) 建設單位應報送以下圖紙、文件:

1 、《市政工程規劃申請表》各一份。

2 、項目批準文件、相關紀要一份。

3 、 1 : 500 ( 1 : 1000 )地形圖兩份。 ( 煤氣、給水應标注接管點位置,若有特殊要求,标注拟建方案 )

4 、現狀地下管線綜合圖一份(舊城區)。

5 、 其他需要說明的圖紙、文件等。

(二)建設單位送齊上述圖紙、文件,經規劃管理部門受理申請後,将在法定工作日九天内審批完畢,經審核不同意的,規劃管理部門将予以書面答複,經審核同意的,由規劃管理部門發給建設單位下列審批文件:

1 、蓋有“成都市規劃管理局技術管理專用章”的《成都市規劃管理局市政建設工程規劃設計要求通知書》或标注有規劃設計要求并加蓋“成都市規劃管理局技術管理專用章”地形圖一份。

2 、加蓋“成都市規劃管理局技術管理專用章”的放線通知單一份。

(三) 建設單位在申請規劃設計條件應注意下列事項:

規劃設計要求的有效期為一年,需辦理延期者,建設單位應在行政許可有效期屆滿三十日前向規劃管理部門提出申請,逾期未報設計圖又不辦理延期手續的,規劃設計要求和通知書自行作廢。

H 、申請《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須知(市政類)

一、為什麼要申請《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第三十一條規定:“在城市規劃區内進行建設需要申請用地的,必須持國家批準建設項目的有關文件,向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申請定點,由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核定其用地位置和界限,提供規劃設計條件,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單位或者個人在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後,方可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用地……”,《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第三十九條又規定:“在城市規劃區内,未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而取得建設用地批準文件、占用土地的,批準文件無效,占用的土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責令退回”。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的目的在于确保土地利用符合城市規劃,維護建設單位按照規劃使用土地的合法權益,為土地管理部門在城市規劃區内行使權屬管理職能提供必要的法律依據。

二、哪些建設工程需要申請《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一)凡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需要新征用地的;

(二)在城市規劃建成區内需要辦理拆遷手續的。

三、申請《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需報送哪些圖紙、文件和資料?取得哪些審批文件?并應注意哪些事項?

(一) 建設單位應報送下列圖紙、文件:

1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申請表一份。

2 、計劃批準文件(限政府投資類項目)一份。

3 、市勘測院出具的勘測放線成果一套。

(二) 建設單位送齊上述圖紙、文件,經規劃管理部門受理申請後,将在法定工作日六天内審批完畢,經審核不同意的,規劃管理将予以書面答複。經審核同意的,由規劃管理部門發給建設單位下列審批文件:

1 、蓋有“成都市規劃管理局”章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一份。

2 、 蓋有“成都市規劃管理局技術管理專用章”的用地紅線圖一份(并與《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一起蓋有“成都市規劃管理局技術管理專用章”的騎縫章)。

(三) 建設單位在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應注意下列事項:

建設單位在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一年内,應向國土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土地批準使用文件,需辦理延期者,建設單位應在行政許可有效期屆滿三十日前向規劃管理部門提出申請,逾期未報又不辦理延期手續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自行作廢。

I 、申請給水、煤氣、排水管道接管

規劃許可辦理須知

一、哪些項目需要申請辦理給水、煤氣、排水管道接管規劃許可?

(一) 新建建築項目的給水、煤氣、排水管道“ T ”型接管工程;

(二) 已建建築項目的給水、煤氣、排水管道“ T ”型接管改建工程。

二、申請給水、煤氣、排水管道接管規劃許可需報送哪些圖紙、文件和資料?取得哪些審批文件?并應注意哪些事項?

(一) 建設單位應報送下列圖紙、文件:

1 、《市政工程規劃申請表》一份。

2 、經市規劃局批準的蓋有規劃行政許可專用章騎縫章的建施總平面圖一份。

3 、管線施工設計圖三份。

4 、與相鄰單位簽訂的相關協議。(若接管須穿越近鄰單位的用地,或是須與近鄰單位的管網相連)

5 、與有資質的非開挖公司簽訂的非開挖合同。(若接管須穿越剛建成〈未超過 5 年〉或是交通繁忙的城市幹道時)

6 、建設用地相鄰道路的排水施工圖一份。(僅限排水工程)

7 、項目用地範圍内的排水管道施工設計圖一份。

(二) 取得的審批文件

1 、 給水、煤氣工程:建設單位

送齊上述圖紙、文件,經規劃管理部門受理申請後,将現場辦理,由規劃管理部門發給建設單位下列審批文件:蓋有“成都市規劃管理局行政許可專用章”的管線施工設計圖兩份。 2 、 排水工程:建設單位送齊上述圖紙、文件,經規劃管理部門受理申請後,将在法定工作日十一天内審批完畢,經審核不同意的,規劃管理部門将予以書面答複,審核同意的,由規劃管理部門發給建設單位下列審批文件:蓋有“成都市規劃管理局行政許可專用章”的排水施工設計圖兩份。

J 、申請機動車出入口辦理須知

一、哪些項目需要申請機動車出入口?

(一)在 2005 年 7 月 1 日前 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建設項目(包括現已建成的單位用地、居住小區等)。

(二)需在道路範圍内的機非綠化分隔帶上的開口。

二、申請機動車出入口需報送哪些圖紙、文件和資料?取得哪些審批文件?

(一) 建設單位應報送下列圖紙、文件 1 、 市政工程申請表一份。 2 、 書面申請一份(内容包括拟開口性質、寬度、數量、位置等具體要求及理由) 3 、 經市規劃局批準的蓋有規劃行政許可專用章騎縫章的建施總平面圖(或道路施工設計圖)或 1 : 500 地形圖兩份。

(二) 建設單位送齊上述圖紙、文件,經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受理申請後,将在法定工作日十一天内審批完畢,經審核不同意的,規劃管理部門将予以書面答複,經審核同意的,由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發給建設單位下列審批文件:标注有開口位置、寬度、要求并加蓋“成都市規劃管理局行政許可專用章”的建施總平面圖(或道路施工設計圖)或地形圖兩份。

K 、申請《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須知(市政類)

一、為什麼要申請《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第三十二條規定:“在城市規劃區内新建、擴建和改建建築物、構築物、道路、管線和其他工程設施,必須持有關批準文件向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由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城市規劃提出的規劃設計要求,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單位或者個人在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件和其他有關批準文件後,方可申請辦理開工手續”。

二、哪些市政工程需要申請《建設工程許可證》?

(一)新建、改建(指改變現狀道路中心線和道路橫斷面)、擴建的城市道路和橋梁工程。

(二)新建、改建(指改變現狀道路中心線和道路橫斷面)、擴建的上跨、下穿立交及道路隧道工程。

(三)新建的有軌交通工程及地下鐵路工程。

(四)新建、改建的人行天橋和人行地道。

(五)雨水、污水、給水、煤氣等市政公用管線。

(六)電力、通信、路燈等排管淺溝和埋設電纜、架空線纜。

(七)熱力、氣體、油料、化工物料等特殊管道。

三、哪些市政工程不需申請《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一)城市道路和橋梁工程的大修和養護工程。

(二)為解決施工期間臨時交通而建的便道、便橋工程。

(三)在城市道路上新建、改建、擴建長度在 100 米 以内的地下管線工程(須進行施工圖審批,但不發放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四)各類臨時管線工程(須進行施工圖審批,但不發放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五)建設單位用地範圍内的專業管線工程(須進行施工圖審批,但不發放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四、申請《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前需要辦理哪些手續?

(一)需要到計劃管理部門進行任務立項的,應向規劃管理部門申請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

(二)申請規劃設計要求。

(三)需要辦理用地的,應向規劃管理部門申請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五、申請《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需報送哪些圖紙和文件?取得哪些審批文件?并應注意哪些事項?

(一)建設單位應報送下列圖紙和文件:

1 、《市政工程規劃申請表》一份。

2 、施工設計圖三份。

3 、施工中标通知書(或建設單位委托書或施工單位資質證明)一份。

4 、現狀地下管線綜合圖一份。(道路工程及非同步實施的管線工程)

5 、施工圖設計說明書一份。

6 、簽訂覆土前規劃竣工的測量委托書一份。

7 、放線資料一份。

8 、與有資質的非開挖公司簽定的非開挖施工合同原件(若拟建管線須穿越剛建成不久(未超過 5 年)道路或是交通繁忙的城市幹道時)。

(二)建設單位送齊上述圖紙文件後,規劃管理部門将在法定工作日十一日内審批完畢,規劃管理部門審批同意後,由規劃管理部門發給建設單位下列審批意見:

1 、經審核同意的,核發蓋有“成都市規劃管理局”章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一份,蓋有“成都市規劃管理局行政許可專用章”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副本一份,蓋有“成都市規劃管理局技術管理專用章”的施工圖兩份。

2 、經審核不同意的,将予以書面答複(蓋有“成都市規劃管理局技術管理專用章”的函複意見書一份)

(三)建設單位在領取上述圖紙文件時,應注意下列事項:

建設單位在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應在六個月内申請開工,逾期未開工,又未申請延期或申請延期又未被批準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即行失效。

L 、建設項目選址許可

一、項目概述

1 、項目名稱: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審批

2 、辦理單位:成都市規劃管理局

3 、辦理窗口:市政務服務中心市規劃局窗口

4 、承諾時限: 6 個工作日,其中:窗口受理( 1 ) - →初審( 3 ) - →複審、審定( 1 ) - →辦證、發放( 1 )

5 、收費标準及收費依據:不收費

6 、窗口電話:投訴電話:

二、法定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第四章第三十條;

《四川省 < 城市規劃法 > 實施辦法》第三章第二十二條;

《成都市城市建設規劃管理條例》第二章第五條;

《成都市非政府投資項目實行登記備案制暫行辦法》和投資項目辦事流程。

建設部《建設項目選址規劃管理辦法》。

三、辦理程序

第一步:申請人持根據《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報建須知》要求準備的相關材料向市政府服務中心規劃局窗口提出申請。

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員按标準查驗申辦人提交的材料,對申辦材料齊全、規範、有效、符合前置條件的項目予以受理,填寫并發出《市規劃局建設項目報建回執》。

第三步:在承諾期限内,經審查符合控制性詳細規劃和《成都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的,依法作出同意選址的書面決定,向申請人發放《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 1 份、勘測放線單 1 份;經審查不同意的,向申請人發放函複意見通知書 1 份。

四、申請材料

1 、《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申請表 1 份(窗口索取或網上下載)

2 、土地權屬證明文件:( 1 )出讓、轉讓或劃撥土地,需提供征地批準文件或供地單位供地文件(縣級以上國土部門土地出讓、轉讓或劃撥意見書) 1 份;( 2 )自有、招标、拍賣、挂牌土地,需提供相關土地權屬文件(國土證、國土出讓合同或劃撥決定書)複印件 1 份(提供原件核驗确認後退回)。

3 、擴建項目需提供産權證複印件 1 份。

4 、聯建項目需提交聯建協議 1 份。

5 、 1:500 地形圖 6 份,其中一份用藍筆标注拟建用地範圍示意圖,并由供地單位或自有用地單位加蓋公章。

6 、其它需要說明的圖紙、文件等。

五、前置條件

建設用地面積 ( 指建設項目淨用地面積 ) 未達到下列最小面積要求的,不得單獨開發建設:

六、申辦《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取得的審批文件

建設單位送齊上述圖紙、文件,經規劃管理部門受理申請後,将在法定工作日六天審批完畢,由規劃管理部門發給建設單位下列審批文件:

1 、經審核同意的,核發蓋有“成都市規劃管理局”章的《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 1 份;

2 、經審核不同意的,将予以書面答複(蓋有“成都市規劃管理局技術管理專用章”的函複意見書 1 份)。

七、申辦《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注意事項:

1 、如屬工業項目或其他對周圍環境有特殊要求的項目,在向規劃管理部門申請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的同時,應征詢消防、環保、衛生防疫等相關管理部門的選址意見。

2 、改建、擴建、拼建項目用地存在兩個或兩個以上權利人的,應征得所有權利人同意。

3 、凡已(在)建的建設項目需補辦規劃手續的,應先到成都市勘測院實測竣工圖。并按有關規定處罰後,再分别按“一書兩證”程序辦理。

4 、加、更名建設項目,建設單位應持成都市國土管理部門的土地批文及相關文件重新申請“一書兩證”的相關手續,報建時應退還原已取得所有審批的文件及圖紙。因遺失等原因無法全部退還時,應登報聲明( 15 日)。

5 、建設單位在收到市勘測院的勘測放線資料後,應及時向規劃管理部門申請辦理規劃設計條件(或規劃設計要求)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M 、規劃設計條件、建設用地規劃許可

一、項目概述

1 、項目名稱:規劃設計條件、建設用地規劃許可

2 、辦理單位:成都市規劃管理局

3 、辦理窗口:市政務服務中心市規劃局窗口

4 、承諾時限: 7 個工作日,其中:窗口受理( 1 ) - →初審( 4 ) - →複審、審定( 1 ) - →辦證、發放( 1 )

5 、收費标準及收費依據:不收費

6 、窗口電話:投訴電話:

二、法定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第四章第三十一條;

《四川省城市規劃法實施辦法》第三章第二十二條;

《成都市城市建設規劃管理條例》第三章第十九條;

《成都市非政府投資項目實行登記備案制暫行辦法》和投資項目辦事流程;

《成都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 2005 )。

三、辦理程序

第一步:申請人持申請材料向市政務服務中心市規劃局窗口提出申請。

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員按标準查驗申請材料,對材料齊全、規範、有效的予以受理,填寫并發出《市規劃局建設項目報建回執》,并于當日将有關材料轉項目管理處室經辦人。對申請材料不齊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當場或 5 個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請人。

第三步:在承諾期限内,經審查符合規劃設計條件、《成都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的,依法作出準予許可的書面決定,需要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的項目,向建設單位發放:規劃設計條件(或規劃設計要求) 1 份,《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1 份及用地紅線圖 4 份(含設計紅線圖 1 份);不需要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的項目,向建設單位發放:規劃設計條件(或規劃設計要求) 1 份,設計紅線圖 4 份。經審批不同意的,給予書面回複。

四、申請材料

1 、規劃設計條件、《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申請表 1 份。(窗口索取或網上下載)

2 、計劃批準文件(限政府投資項目) 1 份。

3 、市勘測院出具的勘測放線成果 1 套。

4 、其它需要說明的圖紙、文件等。

五、前置條件

申請的項目已取得我局核發的《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

六、申辦《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取得的審批文件

建設單位報齊必備文件、圖紙後,規劃管理部門将在 7 個工作日内審核完畢。經審核不同意的,規劃管理部門将給予以書面答複。經審核同意的,發給建設單位下列審批文件。

1 、需要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的項目,核發以下資料:

( 1 )蓋有“成都市規劃管理局技術管理專用章”的規劃設計條件 1 份;

( 2 )蓋有“成都市規劃管理局”章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1 份;

( 3 )蓋有“成都市規劃管理局技術管理專用章”的用地紅線圖 4 份(含設計紅線圖 1 份)。

2 、不需要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的項目,核發以下資料:

( 1 )蓋有“成都市規劃管理局技術管理專用章”的規劃設計條件(或規劃設計要求) 1 份;

( 2 )蓋有“成都市規劃管理局技術管理專用章”的設計紅線圖 4 份。

七、申辦《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注意事項。

1 、建設單位應在一年内,向規劃管理部門報送建築設計方案及有關文件、資料,否則規劃設計條件自行失效。

2 、建設單位應依據規劃設計條件、設計紅線圖和市勘測院提供的勘測成果進行方案設計,設計方案内容的真實性及準确性由建設單位負責。

3 、建設單位在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一年内,應向國土局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批準文件。如因故超期又未申請延期的,建設單位所持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及附件即自行失效。需延期的建設項目,建設單位應持取得的審批文件申請延期,由規劃管理部門重新認定。

4 、用地面積和用地性質及土地權屬不發生改變的建設項目,不需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5 、如屬特别地區範圍的建設項目,不受本時限限制。

N 、建築方案審查

一、項目概述

1 、項目名稱:建築方案審查

2 、辦理單位:成都市規劃管理局

3 、辦理窗口:市政務服務中心市規劃局窗口

4 、承諾時限: 8 個工作日,其中:窗口受理( 1 ) - →初審( 5 ) - →複審、審定( 1 ) - →窗口發放( 1 )

5 、收費标準及收費依據:不收費

6 、窗口電話:

7 、投訴電話:

二、法定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

《四川省 < 城市規劃法 > 實施辦法》第三章第二十四條;

《成都市城市建設規劃管理條例》第二章;

《成都市非政府投資項目實行登記備案制暫行辦法》和投資項目辦事流程;

《成都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 2005 )。

三、辦理程序

第一步:申請人持申請材料向市政務服務中心市規劃局窗口提出申請。

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員按标準查驗申請材料,對材料齊全、規範、有效的予以受理,填寫并發出《市規劃局建設項目報建回執》,并于當日将有關材料轉項目管理處室經辦人。對申請材料不齊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當場或 5 個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請人。

第三步:在承諾期限内,經審查符合規劃設計條件、《成都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的,依法作出準予許可的書面決定,經審查同意的,核發建築方案總平面圖 3 份、方案 1 套和工程項目坐标放線通知單 1 份;經審核需要修改的,則退回設計方案 1 套、建築方案總平圖 3 份,并附《建築方案審查意見單》 1 份。

四、申請材料

1 、建築設計總平面圖( 1:500 或 1:1000 ) 5 份;

2 、建築設計方案(含平、立、剖面圖) 1 套;

3 、規劃設計條件(或規劃設計要求)中要求報送效果圖的,方案中應含效果圖( A3 幅面)。

4 、其它需要說明的圖紙、文件等。

五、前置條件

1 、申請的項目已取得我局核發的規劃設計條件、《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2 、送審的建築設計總平、方案需符合申辦建築方案中的報審要求。

六、申辦建築方案審查取得的審批文件

1 、經審核同意的,核發以下資料:

( 1 )蓋有“成都市規劃管理局技術管理專用章”的建築方案總平面圖 3 份、方案 1 套;

( 2 )工程項目坐标放線通知單 1 份。

2 、經審核需要修改的,則退回設計方案 1 套、建築方案總平圖 3 份,并附《建築方案審查意見單》 1 份。

七、申辦建築方案審查注意事項

1 、總平面圖必需在 1/500 地形藍圖上以 AUTOCAD 形式繪制(大型或特殊建設項目繪制比例可放寬至 1/1000 )。

2 、總平面圖需加蓋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出圖章和注冊建築師章以及标注綜合技術經濟指标。

3 、總平面圖中需注明用地周邊道路及紅線及道路中線、綠化分隔帶和用地紅線及坐标(以勘測院放線成果坐标為準)。

4 、建築設計方案總平圖表達信息應全面準确,具體内容如下:

( 1 )建設項目各項經濟技術指标:除标明規劃設計條件中規定的内容外,還須将該項目中不同使用功能及附屬用房的面積标注在總平圖中;

( 2 )用地紅線,規劃道路的紅線位置、道路名稱及寬度,相鄰現狀建築、拟拆除的現狀建築、相鄰單位名稱;

( 3 )拟建建築的外輪廓尺寸、建築間距、建築後退道路紅線距離、建築後退用地紅線距離、至現狀建築的距離、建築高度、層數;

( 4 )标明躍層部份、躍層範圍;

( 5 )準确标明架空層位置、範圍和功能;

( 6 )機動車、人行出入口的位置、寬度,用地内部的交通組織;

( 7 )綠地布置及集中綠地位置;

( 8 )配套設施位置及面積;

( 9 )居住建築和對用地周邊現狀居住建築有影響的建設項目,總平圖的設計說明中應有日照分析的結論。

5 、建築設計方案應符合規劃設計條件、《成都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及有關規劃法規,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 1 )建築性質、容積率、建築密度、建設規模、建築高度、層數、停車數量、綠地率、集中綠地、配套設施;

( 2 )建築間距、建築後退道路紅線距離、建築後退用地紅線距離;

( 3 )地下建(構)築物(包括汽車坡道)外牆後退道路、用地紅線的距離、人行出入口及機動車開口後退道路紅線的距離、位置、寬度;

( 4 )各層平面圖都應明确标明使用功能,且名稱應該規範。

6 、臨街及重要節點建築需報效果圖的,要求效果圖實景嵌入,反映與周邊建築或環境的關系,不得以綠化效果虛化。效果圖應反映所有主要立面,且不得僅以夜景效果反映。

7 、在建築方案确定後,建議建設單位持審批通過的建築方案,在施工圖報審前到市勘測院坐标放線。

8 、報送我局的建築方案應真實有效,如因内容不實而發生的一切矛盾、糾紛,均由建設單位負責。

9 、如屬特别地區範圍的建設項目,不受本時限限制。

O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

一、項目概述

1 、項目名稱:建設工程規劃許可

2 、辦理單位:成都市規劃管理局

3 、辦理窗口:市政務服務中心市規劃局窗口

4 、承諾時限: 4 個工作日,其中:窗口受理( 1 ) - →初審( 1 ) - →複審、審定( 1 ) - →窗口發放( 1 )

5 、收費标準及收費依據: 124 元/平方米;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成都市建設項目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一站式收取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6 、窗口電話:

7 、投訴電話:

二、法定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第四章第三十二條;

《四川省城市規劃法實施辦法》第三章第二十二條;

《成都市城市建設規劃管理條例》第三章第六條;

《成都市非政府投資項目實行登記備案制暫行辦法》和投資項目辦事流程;

《成都市文物保護管理條例》第五章二十三條。

三、辦理程序

第一步:申請人持申請材料向市政務服務中心市規劃局窗口提出申請。

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員按标準查驗申請材料,對材料齊全、規範、有效的予以受理,填寫并發出《市規劃局建設項目報建回執》,并于當日将有關材料轉項目管理處室經辦人。對申請材料不齊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當場一次性告知申請人。

第三步:在承諾期限内,經審查取得土地權屬文件、繳費完成、施工圖、文物挖掘審查均已通過的,依法作出準予許可的書面決定,向建設單位發放《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正、副本及建施總平面圖。

四、申請材料

1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申請表 1 份(窗口索取或網上下載)

2 、國土權屬文件:( 1 )出讓土地:提供國土證或國土出讓合同複印件 1 份(提供原件核驗确認後退回);( 2 )劃撥土地:提供國土證或國土劃拔決定書複印件 1 份(提供原件核驗确認後退回)。

3 、加蓋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授權的審圖機構施工圖審查專用章的建築施工圖(平、立、剖面圖及圖紙目錄) 1 套、建施總平面圖 3 份。

4 、《建設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批準書》複印件 1 份(提供原件核驗确認後退回)。

5 、文物挖掘完畢通知單。

6 、市建委《建築項目報件費審核繳款通知單》。

7 、市勘測院出具的正式坐标放線資料。

8 、其它需要說明的圖紙、文件等。

五、前置條件

1 、申請的項目已取得我局審查通過的建築設計方案和建築施工圖。

2 、申請的項目已取得我局核發的《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及取得土地權屬文件。

3 、申請項目已完成坐标放線工作。

六、申辦《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取得的審批文件

建設單位按步驟送交上述圖紙、文件,規劃管理部門受理申請後,将在 4 個工作日内審批完畢,經審核不同意的,規劃管理部門将給予以書面答複。經審核同意的,規劃管理部門将發給建設單位下列審批文件:

1 、蓋有“成都市規劃管理局”章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正、副本 1 份。

2 、蓋有“成都市規劃管理局行政許可專用章”(騎縫章)的建施總平圖 1 份。

七、申辦《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注意事項

1 、建設單位繳費時間不計入承諾時限内。

2 、建設單位在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後,應在六個月内申請開工,逾期未開工又未提出延期申請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自行失效。

P 、建設工程規劃竣工驗收許可

一、項目概述

1 、項目名稱:建設工程規劃驗收合格證審批

2 、辦理單位:成都市規劃管理局

3 、辦理窗口:市政務服務中心市規劃局窗口

4 、承諾時限: 5 個工作日

5 、收費标準及收費依據:按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成都市建設項目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一站式收取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代收。

6 、窗口電話:

7 、投訴電話:

二、法定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第四章第三十七條、三十八條;

《四川省城市規劃法實施辦法》第三章第三十一條、三十二條;

《成都市城市建設規劃管理條例》第十八條;

《成都市非政府投資項目實行登記備案制暫行辦法》和投資項目辦事流程。

三、辦理程序

第一步:申請人持申請材料向市政務中心規劃局窗口提出申請。

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員按标準查驗申請材料,對材料齊全、規範、有效的予以受理,填寫并發出《市規劃局建設項目報建回執》,并予當日将有關材料轉項目管理處室經辦人員。對申請材料不齊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當場一次性告知申請人。

第三步:在承諾期限内,經核準符合規劃審批要求的,向建設單位發放《建設工程規劃驗收合格證》。經核準不符合規劃審批要求的,向建設單位發放《規劃驗收意見書》。建設單位按《規劃驗收意見書》實施整改後重新申請《建設工程規劃驗收合格證》。

四、申請材料

1 、規劃驗收申請表 1 份(窗口索取或網上下載)及附件。

2 、建設工程規劃要求執行情況自查報告

3 、勘測部門實測房屋竣工測量圖 2 份

4 、房屋産權部門實測竣工建築面積圖、表

5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

6 、市城建檔案館竣工資料進館意見書(限建築面積 2000 平方米 以上建築)。

五、申辦建設工程規劃驗收注意事項

1 、已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并完成規劃驗收意見書所要求的所有内容的。

2 、應持相關部門費用核定單報建。

3 、已完成規劃許可證要求的所有配套項目。

4 、違法建設已進入違法建設查處程序進行處理。

六、取得的文件

《建設工程規劃驗收合格證》 1 份或規劃驗收意見書。

Q 、控規調整

一、項目概述

1 、項目名稱:控規調整

2 、辦理單位:成都市規劃管理局

3 、辦理窗口:成都市規劃局規劃處

4 、承諾時限:技術性調整: 9 個工作日;非技術性調整: 15 個工作日

5 、收費标準及收費依據:不收費

6 、窗口電話: 83190824 、 86917530 、 86917531

7 、投訴電話: 86924837 、 86921930

二、法定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

《四川省 < 城市規劃法 > 實施辦法》;

《成都市城市建設規劃管理條例》;

《成都市城市規劃編制審批管理暫行辦法》;

《成都市規劃管理局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辦法(暫行)》;

《成都市規劃管理局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調整審批程序管理規定(暫行)》;

《成都市規劃管理局控制性詳細規劃局部調整技術管理規定(暫行)》;

《成都市規劃管理局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技術管理規定(暫行)》;

《關于〈成都市規劃管理局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調整審批程序管理規定(暫行)〉、〈成都市規劃管理局控制性詳細規劃局部調整技術管理規定(暫行)〉的補充說明》。

三、辦理程序

第一步:申請人持申請材料向市規劃局規劃處提出申請。

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員按标準查驗申請材料,對材料齊全、規範、有效、符合前置條件的予以受理,填寫并發出《市規劃局建設項目報建回執》,對申請材料不齊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當場一次性告知申請人。

第三步:在承諾期限内,依法作出行政審批的書面決定。

四、申請材料

1 、控規局部調整申請報告 6 份,含以下内容:

( 1 )控規局部調整申請書(詳細列明局部調整内容和理由,含聯系人姓名及電話, A4 紙打印,并加蓋單位公章);

( 2 )土地權屬證明文件(驗原件、收複印件并加蓋申請單位公章);

( 3 )計劃批準文件(限政府投資項目,驗原件,收複印件)

( 4 )申請局部規劃調整所涉及的相關批複、議事紀要(非必備,驗原件,收複印件);

( 5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非必備,驗原件,收複印件)

( 6 )市勘測院出具的勘測成果及紅線圖(非必備,驗原件,收複印件)

( 7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非必備,驗原件,收複印件)

( 8 )已批準的總平面圖(非必備,驗原件,收複印件)

( 9 )其它涉及控規調整的有關文件和材料

2 、控規局部調整的專題論證報告 6 份(圖說文件,含電子文件)

五、前置條件

1 、申請調規内容不屬于原則上不予調整的控規内容:《成都市規劃管理局控制性詳細規劃局部調整技術管理規定(暫行)》中的第十一條;

2 、因自身原因再次申請同一地塊的控規調整超過一年的。

六、取得審批文件

由規劃管理部門出具的《控規局部調整函複意見書》 1 份。

七、注意事項

1 、受理控規調整申請,不視為已同意調整申請

2 、為提高辦事效率,簡化辦事程序,建議在正式申請前到市規劃局承辦部門咨詢相關要求;

3 、市規劃局控規調整承辦部門:中心城五城區及高新區行政轄區内的控規調整由對應市規劃局各分局承辦;郫縣、新都位于外環路以内部分的控規調整由市規劃局郊縣處承辦;龍泉驿區位于外環路以内部分的控規調整由市規劃局錦江分局承辦。

R 、繳納建設項目報建費

一、項目概述

1 、項目名稱:繳納建設項目報建費

2 、辦理單位:成都市規劃管理局

3 、辦理窗口:市政務服務中心市規劃局窗口

4 、承諾時限:當場辦理

5 、收費标準及收費依據:

( 1 )申請工程規劃許可證前繳納 124/ 平方米。

( 2 )申請規劃驗收繳納 25 元/平方米

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修改完善《關于成都市建設項目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一站式收取管理暫行辦法》部分條款内容的通知

6 、窗口電話: 86917526 、 86917530 、 8691753

7 、投訴電話: 86924837 、 86921930

二、辦理程序

第一步:

1 、申請人自申辦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受理後,接市政務中心規劃局窗口工作人員通知,持市規劃局《建設項目報件回執》到市政務服務中心規劃局窗口領取窗口工作人員簽發的《建築項目報件費審核繳款通知單》。

2 、申請人自申辦規劃驗收合格證受理後 , 接市政務中心規劃局窗口工作人員通知,持市規劃局《建設項目報件回執》到市政務服務中心市規劃局窗口領取加蓋“此費已核”專用章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核定單》。

第二步:申請人持《建築項目報件費審核繳款通知單》或《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核定單》到市政務服務中心建設銀行收銀櫃繳納報建費。

第三步:申請人将繳款通知書送交市政務服務中心市規劃局窗口,表明繳費已完成。

三、前置條件

1 、申請人辦理工程規劃許可證階段已在市建委取得《建設項目報建費審核繳款通知書》。并經規劃驗線合格。

2 、申請人申辦的規劃驗收項目:

( 1 )應符合規劃審批要求;

( 2 )費用核定由相關部門負責,如有減免需出具相關部門的減免意見;

( 3 )已建違法建設同意補辦的項目,在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前一并核繳( 149 元/平方米)。

四、說明

核繳費程序屬于工程規劃許可證、規劃驗收合格證發證前的一個必備程序,在市政務服務中心一站式進行。該程序隻表明建設單位繳納報建費情況,不能代替取得最終證照的其他前置條件。

S 、房地産開發項目臨時售樓部規劃許可

一、項目概述

1 、項目名稱:房地産開發項目臨時售樓部規劃許可

2 、辦理單位:成都市規劃管理局

3 、辦理窗口:市政務服務中心市規劃局窗口

4 、承諾時限:當場辦結

5 、收費标準及收費依據:不收費

6 、窗口電話: 86917526 、 86917530 、 86917531

7 、投訴電話: 86924837 、 86921930

二、法定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第四章第三十三條;

《四川省 < 城市規劃法 > 實施辦法》第三章第三十條;

《成都市城市建設規劃管理條例》第三章第十四條。

三、辦理程序

第一步:申請人持申請材料向市政務服務中心市規劃局窗口提出申請。

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員按标準查驗必備材料,審查設計總平圖,将符合要求的材料報首席代表審定,對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一次性告知申請人。

第三步:經審查符合臨時售樓部标準的,依法作出準予許可的決定,向建設單位發放加蓋“成都市規劃管理局行政許可專用章(套紅)”章的臨時售樓部總平圖。

四、申請材料

1 、臨時建設承諾書一份(窗口索取)

2 、臨時售樓部的總平圖 3 份

五、前置條件

1 、臨時售樓部的建築面積在 500 平方米以下;

2 、臨時售樓部的位置在該房地産開發項目的用地紅線以内。

六、取得的審批文件

1 、蓋有“成都市規劃管理局行政許可專用章(套紅)”和“成都市政務中心市規劃局窗口審批專用章同意按此總平建設臨時售樓處、(有效期兩年)、(如城市建設需要或建設工期竣工驗收時自行無條件拆除)”章的設施總平圖一份。

2 、《臨時建設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一份。

T 、申請地塊拍賣規劃設計條件

一、項目概述

1 、項目名稱:申請地塊拍賣規劃設計條件

2 、辦理單位:成都市規劃管理局

3 、辦理窗口:市政務服務中心市規劃局窗口

4 、承諾時限: 10 個工作日,其中:受理( 1 ) - →初審( 1 ) - →踏勘現場、征求相關部門意見、測放用地紅線( 6 ) - →複審、審定( 1 ) - →發放( 1 )

5 、收費标準及收費依據:不收費

6 、窗口電話: 86917526 、 86917530 、 86917531

7 、投訴電話: 86924837 、 86921930

二、法定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第四章第三十條;

《四川省 < 城市規劃法 > 實施辦法》第三章第二十二條;

《成都市城市建設規劃管理條例》第三章第五條;

《成都市非政府投資項目實行登記備案制暫行辦法》和投資項目辦事流程。

建設部《建設項目選址規劃管理辦法》。

三、辦理程序

第一步:申請人持根據《申請地塊拍賣規劃設計條件》要求準備的相關材料向市政府服務中心規劃局窗口提出申請。

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員按标準查驗申辦人提交的材料,對申辦材料齊全、規範、有效、符合前置條件的項目予以受理,填寫并發出《市規劃局建設項目報建回執》。

第三步:在承諾期限内,經審查符合控制性詳細規劃和《成都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的,依法作出同意的書面決定,向申請人發放《規劃設計條件通知書》( 1 份)及有關附圖。

四、申請材料

1 、申請一份。(窗口索取或網上下載)

2 、市國土局土地拍賣中心聯系函一份。

3 、原土地手續(國土證複印件、統征地批準文件)

4 、 1:500 地形圖 2 份(其中一份由藍筆标注拟拍賣用地範圍示意圖,并由供地單位或自有用地單位加蓋公章)。

五、申辦《申請地塊拍賣規劃設計條件》取得的審批文件

建設單位報齊必備文件、圖紙後,規劃管理部門會同相關職能部門在 10 個工作日内審批完畢。經審核不同意的,規劃管理部門将予以書面答複。經審核同意的,發給建設單位下列審批文件:

1 、建設項目規劃設計條件一份;

2 、标明設計範圍的用地紅線圖一份。

U 、辦理退還保證金

一、項目概述

1 、項目名稱:退還保證金

2 、辦理單位:成都市規劃管理局

3 、辦理窗口:市政務服務中心市規劃局窗口

4 、承諾時限: 5 天

5 、窗口電話: 86917526 、 86917530 、 86917531

6 、投訴電話: 86924837 、 86921930

二、辦理程序

第一步:申請人持申請材料向市政府服務中心規劃局窗口提出申請。

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員按标準查驗申辦人提交的材料,對申請材料齊全、規範、有效、符合要求 的進入核實審查程序,對不符合要求 的材料一次性告知申請人。

第三步:經審查符合退還要求的,窗口工作人員負責填寫并向建設單位發放加蓋窗口技術管理專用章的《成都市規劃管理局建設單位退還保證金通知書》。

第四步:建設單位憑《成都市規劃管理局建設單位退還保證金通知單》、原繳款時市規劃局開出的保證金收據第三聯原件(退款聯)、收款單位财務收據,到市規劃局财務室( 505 室)辦理退款手續。

三、申請材料

1 、退保證金申請一份。

2 、原繳款時市規劃局開出的保證金收據第三聯原件(退款聯)。

3 、收款單位财務收據。

四、前置條件

1 、經市規劃局驗收合格的項目,方可辦理退還保證金手續。

2 、如原繳款憑據遺失或收款單位與原繳款單位不一緻,必須出具加蓋公章的有效證明。

V 、建築外立面裝飾審查

一、項目概述

1 、項目名稱:建築外立面裝飾

2 、辦理單位:成都市規劃管理局

3 、辦理窗口:市政務服務中心市規劃局窗口

4 、承諾時限:一般地區 6 個工作日,城市特别地區 8 個工作日。其中:

一般地區:窗口受理( 1 ) - →初審( 2 ) - →審定( 2 ) - →簽發( 1 )

特别地區:窗口受理( 1 ) - →初審( 2 ) - →審查( 2 ) - →審定( 2 ) - →簽發( 1 )

5 、收費标準及收費依據:不收費

6 、窗口電話: 86917526 、 86917530 、 86917531

7 、投訴電話: 86924837 、 86921930

二、法定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第四章第三十條;

《四川省〈城市規劃發〉實施辦法》第三章第二十二條;

《成都市城市建設規劃管理條例》第三章第五條。

三、辦理程序

第一步:申請人持申請材料向市政府服務中心規劃局窗口提出申請。

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員按标準查驗申辦人提交的材料,對申辦材料齊全、規範、有效、符合前置條件的項目予以受理,填寫并發出《市規劃局建設項目報建回執》,并于當日将有關材料轉項目管理經辦人,對申請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當場一次性告知申請人。

第三步:在承諾期限内,經審查同意的,依法向申請人發放蓋章的總平面圖 1 份和效果圖 1 份;經審查不同意的,向申請人發放函複意見書 1 份。

四、申請材料:

1 、建築外立面裝飾申請表 1 份(窗口索取或網上下載);

2 、房屋産權證或市規劃局批準的(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配套的騎縫章總平面圖複印件 1 份,(提供原件,核對後退回);

3 、紅線圖 1 份;

4 、 A3 幅面的建築外立面裝飾彩色效果圖 2 份(打印紙);

5 、建築外立面裝飾設計方案 2 份(含總平圖,需蓋設計單位出圖章及注冊建築師章);

6 、市勘測院出具的勘測放線成果(已建建築);

7 、現狀照片(限已建建築);

8 、其它需要說明的圖紙、文件等。

五、前置條件:

1 、 已建建築整體外立面裝飾,不含改、擴建項目;

2 、 拟建建築外立面方案變更。

六、取得的審批文件:

1 、經批核同意的,核發蓋“成都市規劃管理技術專用章”的總平面圖 1 份和蓋“成都市規劃管理技術專用章”的效果圖 1 份。

2 、經審核不同意的,核發蓋有“成都市規劃管理局技術管理專用章”的函複意見書 1 份。

七、注意事項:

1 、建設項目外立面裝飾的安全性由設計單位負責。

2 、外牆裝飾外緣端不得超出道路紅線。

3 、建築立面圖及效果圖上應說明拟用的飾面材料類型。

W 、建築屋頂“平改坡”方案審查

一、項目概述

1 、項目名稱:建築平屋面改坡屋面方案審查

2 、辦理單位:成都市規劃管理局

3 、辦理窗口:市政務服務中心市規劃局窗口

4 、承諾時限: 8 個工作日

其中:窗口受理( 1 ) - →初審( 5 ) - →審定( 1 ) - →簽發( 1 )

5 、收費标準及收費依據:不收費

6 、窗口電話: 86917526 、 86917530 、 86917531

7 、投訴電話: 86924837 、 86921930

二、法定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第四章第三十三條;

《四川省〈城市規劃發〉實施辦法》第三章第三十條;

《成都市城市建設規劃管理條例》第二章第十四條;

三、辦理程序

第一步:申請人持申請材料向市政府服務中心規劃局窗口提出申請。

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員按标準查驗申辦人提交的材料,對申辦材料齊全、規範、有效、符合前置條件的項目予以受理,填寫并發出《市規劃局建設項目報建回執》,并于當日将有關材料轉項目管理經辦人,對申請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當場一次性告知申請人。

第三步:在承諾期限内,經審查同意的,依法向申請人發放蓋章的總平面圖 1 份和效果圖 1 份;經審查不同意的,向申請人發放函複意見書 1 份。

四、申請材料:

1 、 建築屋頂“平改坡”方案申請表 1 份(窗口索取或網上下載);

2 、 房屋産權證(如屬多家産權,需有聯建協議或多家委托其中一家報建的委托書),複印件 1 份(提供原件,核驗後退回),涉及權益人利益的,應征求相關權益人的意見;

3 、 A3 幅面的效果圖 2 份(打印紙);

4 、紅線圖 1 份;

5 、“平改坡”建設項目方案 2 份;

6 、市勘測院出具的房屋勘測放線成果 1 份;

7 、現狀照片;

8 、其它需要說明的圖紙、文件等。

五、前置條件:

中心城區内已取得房屋産權證的建築平屋頂改坡屋頂的建設項目。

六、取得的審批文件:

1 、經審核同意的,核發蓋“成都市規劃管理技術專用章”的總平圖 1 份和蓋“成都市規劃管理技術專用章”的效果圖 1 份。

2 、經審核不同意的,核發蓋有“成都市規劃管理局技術管理專用章”的函複意見書 1 份。

七、注意事項:

1 、房屋坡屋頂改造的安全性有設計單位負責。

2 、僅限于“平改坡”建設的項目(坡屋檐起點不高于原外牆屋頂面 0.3 米 ,坡度不大于 30 度),不含改、擴建項目及加層項目。

3 、平改坡後不會對周邊建築産生環境污染(如光污染、噪音污染)和日照遮擋。

4 、“平改坡”建設項目方案圖 2 份需加蓋設計單位出圖章及注冊建築師專用章,涉及結構變化的,将安全性證明結論标注在總平面圖中。

X 、建築屋頂“平改坡”施工圖審查

一、項目概述

1 、項目名稱:建築平屋面改坡屋面施工圖審查

2 、辦理單位:成都市規劃管理局

3 、辦理窗口:市政務服務中心市規劃局窗口

4 、承諾時限: 4 個工作日

其中:窗口受理( 1 ) - →初審( 1 ) - →審定( 1 ) - →簽發( 1 )

5 、收費标準及收費依據:不收費

6 、窗口電話: 86917526 、 86917530 、 86917531

7 、投訴電話: 86924837 、 86921930

二、法定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第四章第三十三條;

《四川省〈城市規劃發〉實施辦法》第三章第三十條;

《成都市城市建設規劃管理條例》第二章第十四條;

三、辦理程序

第一步:申請人持申請材料向市政府服務中心規劃局窗口提出申請。

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員按标準查驗申辦人提交的材料,對申辦材料齊全、規範、有效、符合前置條件的項目予以受理,填寫并發出《市規劃局建設項目報建回執》,并于當日将有關材料轉項目管理經辦人,對申請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當場一次性告知申請人。

第三步:在承諾期限内,經審查同意的,依法向申請人發放蓋章的總平面圖 1 份和效果圖 1 份;經審查不同意的,向申請人發放函複意見書 1 份。

四、申請材料:

1 、 建築屋頂“平改坡” 施工圖申請表 1 份(窗口索取或網上下載);

2 、市建委對“平改坡”建設項目方案會審會議紀要 1 份及蓋有審查章的附圖;

3 、 A3 幅面的效果圖 2 份(打印紙);

4 、“平改坡”建設項目施工圖 2 份(需增加面積的項目施工圖應經審圖中心審查批準後受理);

5 、其它需要說明的圖紙、文件等。

五、前置條件:

中心城區内已取得房屋産權證的建築平屋頂改坡屋頂的建設項目。

六、取得的審批文件:

1 、經審核同意的,核發 A 、蓋“成都市規劃管理技術專用章”(騎縫章)的建施總平圖 1 份和蓋“成都市規劃管理技術專用章”的效果圖 1 份。 B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正本 1 份(僅指增加面積的部分)。

2 、經審核不同意的,核發蓋有“成都市規劃管理局技術管理專用章”的函複意見書 1 份。

七、注意事項:

1 、房屋坡屋頂改造的安全性有設計單位負責。

2 、僅限于“平改坡”建設的項目(坡屋檐起點不高于原外牆屋頂面 0.3 米 ,坡度不大于 30 度),不含改、擴建項目及加層項目。

3 、平改坡後不會對周邊建築産生環境污染(如光污染、噪音污染)和日照遮擋。

4 、“平改坡”建設項目施工圖 2 份需加蓋設計單位出圖章及注冊建築師專用章,涉及結構變化的,将安全性證明結論标注在建施總平面圖中。

Y 、辦理配套服務設施方案審查

一、項目概述

1 、項目名稱:中心城區内配套服務設施(包括社區服務用房、居委會用房、公廁及小區增設的自行車庫、自行車棚、門衛、收發室等)方案審查

2 、辦理單位:成都市規劃管理局

3 、辦理窗口:市政務服務中心市規劃局窗口

4 、承諾時限: 8 個工作日,其中:

窗口受理( 1 ) - →初審( 5 ) - →審定( 1 ) - →簽發( 1 )

5 、收費标準及收費依據:不收費

6 、窗口電話: 86917526 、 86917530 、 86917531

7 、投訴電話: 86924837 、 86921930

二、辦理程序

第一步:申請人持申請材料向市政府服務中心規劃局窗口提出申請。

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員按标準查驗申辦人提交的材料,對申辦材料齊全、規範、有效、符合前置條件的項目予以受理,填寫并發出《市規劃局建設項目報建回執》,并于當日将有關材料轉項目管理分局經辦人。對申請材料不齊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當場一次性告知申請人。

第三步:在承諾期限内,經審查同意的,向申請人發放蓋章認可的總平面圖 1 份;經審查不同意的,向申請人發放建築方案審查意見書 1 份。

三、申請材料

1 、配套服務設施申請表 1 份(窗口索取或網上下載);

2 、土地權屬證明文件 1 份;

3 、 1:500 地形圖 1 份;

4 、建築設計方案總平面圖 2 份,方案圖 1 套(修建社區服務用房、居委會用房,土地權屬單位須在其中一份總平圖上簽署意見;增建小區自行車庫、門衛、收發室等,業主委員會或相關機構須在其中一份總平圖上簽署意見);

5 、承諾書 1 份;

6 、其它需要說明的圖紙、文件等。

四、前置條件:

1 、建設單位确保修建配套服務設施不得引發與土地權屬單位、相臨用地單位及業主矛盾糾紛,若出現矛盾糾紛,由建設單位負責協調解決。

2 、在建成區拟增建社區服務用房、居委會用房的位置與控規資料不一緻時,社區、居委會須将拟建總平方案在拟建位置進行公示,報建時須附公示結果。

3 、建設單位須承諾不改變拟建建築的使用性質,負責協調解決與土地權屬單位、相臨用地單位及業主的矛盾糾紛。

五、申辦配套服務建築取得的審批文件:

1 、經審查同意的,核發方案總平圖 1 份并蓋“成都市規劃管理技術專用章”,不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2 、經審核不同意的,将予以書面答複(蓋有“成都市規劃管理局技術管理專用章”的函複意見書 1 份)。

六、申請配套服務建築注意事項:

1 、如遇國家城市建設需要時,建設單位無條件自行拆除拟建建築。

2 、新規劃報建建設項目的配套服務設施,按“一書兩證”程序申請報建。

Z 、補辦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

一、項目概述

1 、項目名稱:補辦項目(申請補辦規劃手續的已建建設項目或停工工程)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審批

2 、辦理單位:成都市規劃管理局

3 、辦理窗口:市政務服務中心市規劃局窗口

4 、承諾時限: 6 個工作日,其中:

窗口受理( 1 ) - →初審( 3 ) - →審定( 1 ) - →簽發( 1 )

5 、收費标準及收費依據:不收費

6 、窗口電話: 86917526 、 86917530 、 86917531

7 、投訴電話: 86924837 、 86921930

二、辦理程序

第一步:申請人持申請材料向市政府服務中心規劃局窗口提出申請。

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員按标準查驗申辦人提交的材料,對申辦材料齊全、規範、有效的項目予以受理,填寫并發出《市規劃局建設項目報建回執》,并于當日将有關材料轉項目管理分局經辦人。對申請材料不齊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當場一次性告知申請人。

第三步:在承諾期限内,經審查同意的,向申請人發放蓋章認可的《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 1 份及實測竣工圖 1 份、設計紅線圖 1 份;經審查不同意的,向申請人發放蓋章認可的《成都市規劃管理局規劃管理函複意見書》 1 份。

三、申請材料:

1 、《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申請表 1 份(窗口索取或網上下載);

2 、建設單位關于申請補辦建築項目規劃手續的報告或情況說明。

3 、土地權屬證明文件:

( 1 )出讓、轉讓或劃撥土地,需提供征地批準文件或供地單位供地文件(縣級以上國土部門土地出讓、轉讓或劃撥意見書) 1 份;

( 2 )自有土地,需提供相關土地權屬文件(國土證、國土出讓合同或劃撥決定書)複印件 1 份(提供原件核驗确認後退回)。

4 、市勘測院出具的實測竣工圖 3 份和紅線撥地交接單 1 套。

5 、 1:500 地形圖 6 份,其中 1 份用藍筆标注用地範圍示意圖,并由供地單位或自有用地單位加蓋公章。

6 、其它需要說明的圖紙、文件等。

四、申辦補辦項目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取得的審批文件:

1 、經審核同意的,核發以下資料:

( 1 )蓋有“成都市規劃管理局”行政章的《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 1 份;

( 2 )蓋有規劃審查藍條章和“成都市規劃管理局技術管理專用章” 的設計紅線圖 1 份;

( 3 )蓋有“成都市規劃管理局技術管理專用章”的實測竣工圖 1 份;

2 、經審核不同意的,核發蓋有“成都市規劃管理局技術管理專用章”的《成都市規劃管理局規劃管理函複意見書》 1 份。

五、申辦補辦項目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注意事項:

1 、若必備文件系複印件,窗口工作人員應在複印件上簽具“經與原件核驗無誤”,并署具姓名和時間。

2 、建設單位報建時提供複印件,應在複印件上署具提供時間并蓋鮮章。

3 、建設單位報建前,應先進行勘測放線,并須請國土部門和供地單位現場指界并在紅線圖上簽章,及時到市勘測院領取紅線撥地交接單和實測竣工圖。

4 、屬于違法建設的建設項目同意補辦後,同時将蓋有“成都市規劃管理局技術管理專用章”的實測竣工圖 1 份與《成都市規劃管理局違法建設案源移交表》及其它相關資料交市規劃執法監督局進入處罰程序。

5 、核發的蓋有“成都市規劃管理局技術管理專用章”的實測竣工圖應及時送設計院作建築施工圖。

6 、用地面積和用地性質及土地權屬不發生改變,建設項目不需核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直接核發蓋有“成都市規劃管理局技術管理專用章”的實測竣工圖 1 份;完成違章處罰(僅限違法建設的建設項目)和施工圖審查後,進入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審批程序。

7 、建築施工圖完成後,報 3 份建施總平圖和 1 套平、立、剖面圖及圖紙目錄到市政務中心窗口。

8 、分局經辦人根據實測竣工圖審查建築施工圖,并将審查意見返市建委施工圖審查中心。

AA 、補辦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一、項目概述

1 、項目名稱:補辦項目(申請補辦規劃手續的已建建設項目或停工工程)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審批

2 、辦理單位:成都市規劃管理局

3 、辦理窗口:市政務服務中心市規劃局窗口

4 、承諾時限: 6 個工作日,其中:

窗口受理( 1 ) - →初審( 3 ) - →審定( 1 ) - →簽發( 1 )

5 、收費标準及收費依據:不收費

6 、窗口電話: 86917526 、 86917530 、 86917531

7 、投訴電話: 86924837 、 86921930

二、辦理程序

第一步:申請人持申請材料向市政府服務中心規劃局窗口提出申請。

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員按标準查驗申辦人提交的材料,對申辦材料齊全、規範、有效的項目予以受理,填寫并發出《市規劃局建設項目報建回執》,并于當日将有關材料轉項目管理分局經辦人。對申請材料不齊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當場一次性告知申請人。

第三步:在承諾期限内,經審查同意的,向申請人發放蓋章認可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1 份及用地紅線圖 4 份;經審查不同意的,向申請人發放蓋章認可的《成都市規劃管理局規劃管理函複意見書》 1 份。

三、申請材料:

1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申請表 1 份(窗口索取或網上下載);

2 、其它需要說明的圖紙、文件等。

四、申辦補辦項目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取得的審批文件:

1 、經審核同意的,核發以下資料:

( 1 )蓋有“成都市規劃管理局”行政章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1 份;

( 2 )蓋有規劃審查藍條章和“成都市規劃管理局技術管理專用章” 的用地紅線圖 4 份。

2 、經審核不同意的,核發蓋有“成都市規劃管理局技術管理專用章”的《成都市規劃管理局規劃管理函複意見書》 1 份。

五、申辦補辦項目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注意事項:

1 、若必備文件系複印件,窗口工作人員應在複印件上簽具“經與原件核驗無誤”,并署具姓名和時間。

2 、建設單位報件時提供複印件,應在複印件上署具提供時間并蓋鮮章。

AB 、補辦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一、項目概述

1 、項目名稱:補辦項目(申請補辦規劃手續的已建建設項目或停工工程)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審批

2 、辦理單位:成都市規劃管理局

3 、辦理窗口:市政務服務中心市規劃局窗口

4 、承諾時限: 4 個工作日,其中:

窗口受理( 1 ) - →初審( 2 ) - →審定、簽發( 1 )

5 、收費标準及收費依據: 124/ 平方米。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修改完善《關于成都市建設項目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一站式收取管理暫行辦法》部分條款内容的通知

6 、窗口電話: 86917526 、 86917530 、 86917531

7 、投訴電話: 86924837 、 86921930

二、辦理程序

第一步:申請人持申請材料向市政府服務中心規劃局窗口提出申請。

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員按标準查驗申辦人提交的材料,對申辦材料齊全、規範、有效的項目予以受理,填寫并發出《市規劃局建設項目報建回執》,并于當日将有關材料轉項目管理分局經辦人。對申請材料不齊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當場一次性告知申請人。

第三步:在承諾期限内,經審查同意的,向申請人發放蓋章認可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正、副本 1 份和建施總平面圖 1 份。

三、申請材料:

1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申請表 1 份(窗口索取或網上下載);

2 、土地權屬證明文件:

( 1 )出讓土地:提供國土證或國土出讓合同複印件 1 份(提供原件核驗确認後退回);

( 2 )劃撥土地:提供國土證或國土劃撥決定書複印件 1 份(提供原件核驗确認後退回)。

3 、加蓋建設行政管理部門授權的審圖機構施工圖審查專用章的建築施工圖(平、立、剖面圖及圖紙目錄) 1 套、建施總平面圖 3 份。

4 、市建委出具的《成都市建設工程補辦項目通知書》。

5 、市建委《建築項目報件費審核繳款通知單》。

6 、屬于違法建設的建設項目,須提供市規劃執法監督局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或處理意見。

7 、其它需要說明的圖紙、文件等。

四、申辦補辦項目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取得的審批文件:

1 、蓋有“成都市規劃管理局”行政章和“成都市規劃管理局行政許可專用章”(騎縫章)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正、副本 1 份。

2 、蓋有規劃審查藍條章和“成都市規劃管理局行政許可專用章”(騎縫章)的建施總平面圖 1 份。

五、申辦補辦項目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注意事項:

1 、申請辦理工程證時,須手續齊備方可核發。

2 、必備文件系複印件,窗口工作人員應在複印件上簽具“經與原件核驗無誤”并署具姓名和時間。

3 、建設單位報件時提供複印件,應在複印件上署具提供時間并蓋鮮章。

4 、建設單位繳費時間不計入承諾時限内。

AC 、給水、煤氣、排水管道接管工程規劃許可

一、項目概述

1 .項目名稱:給水、煤氣、排水管道接管工程規劃許可

2 .辦理單位:成都市規劃管理局

3 .辦理窗口:市政務服務中心市規劃局窗口

4 .承諾時限:不需穿越道路的給水、煤氣管道接管工程,當場辦結;排水管線接管需穿越道路的給水、煤氣管道接管工程, 11 個工作日

5 .收費标準及收費依據:不收費

6 、窗口電話: 86917526 、 86917530 、 86917531

7 、投訴電話: 86924837 、 86921930

二、法定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第四章第三十二條;

《四川省<城市規劃法>實施辦法》第三章第二十五條;

《成都市城市建設規劃管理條例》第四章第二十五條。

三、辦理程序

第一步:申請人持申請材料向市政務服務中心市規劃局窗口提出申請。

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員按标準查驗必備材料,審查接管施工設計圖,将符合要求的材料報值班處長審定,對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一次性告知申請人。

第三步:經審查符合規劃要求的,依法作出準予許可的決定,向建設單位發放加蓋“成都市規劃管理局行政許可專用章”給水(煤氣)管道接管工程的施工設計圖 2 份。

四、申請材料

1 .市政工程申請表(窗口索取或網上下載)及報告各 1 份。

2 .市規劃局批準的建施總平圖及用地紅線圖。

3 .管線施工設計圖 3 份。

4 .建設用地相鄰道路的排水施工圖一份(僅限排水工程)

五、前置條件

1 .若接管須穿越近鄰單位的用地,或是須與近鄰單位的管網相連,需與其簽定相關協議後,才能申請辦理接管的規劃手續。

2 .若接管須穿越剛建成不久的(未超過 5 年)道路或是交通繁忙的城市幹道時,都要求采用非開挖技術過路,建設單位須持與有資質的非開挖公司簽定的施工合同原件,才能申請辦理給水、煤氣、排水、管道的接管規劃手續。

3 .臨道路的建築在其臨街面不得設置架空煤氣管。

六、取得的審批文件

蓋有“成都市規劃管理局行政許可專用章”和“同意按圖示位置施工,施工中請注意保護文物、古樹名木及現有地下設施”章的施工圖 2 份。

七、本辦事指南适用于以下工程

1 . 新建建築項目的給水、煤氣、排水管道“ T ”型接管工程。

2 . 已建建築項目的給水、煤氣、排水管道“ T ”型接管改建工程。

AD 、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市政工程類)許可

一、項目概述

1 、項目名稱 :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市政工程類)

2 、辦理單位 :成都市規劃管理局

3 、辦理窗口 :市政務服務中心市規劃局窗口

4 、承諾時限 : 6 個工作日

5 、收費标準及依據 :不收費

6 、窗口電話 : 86917526 、 86917530 、 86917531

7 、投訴電話 : 86924837 、 86921930

二、法定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

《四川省〈城市規劃法〉實施辦法》

《成都市城市建設規劃管理條例》

三、辦理程序

第一步:申請人持完整、正确的申請材料向市政務服務中心市規劃局窗口提出申請。

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員按标準查驗必備材料是否齊備,若申請人提交資料齊備,則将資料移交局相關工作人員繼續辦理;若材料不齊,則當場或 5 個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請人。

第三步:局工作人員根據控規要求、規劃技術管理規定、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範及建設要求對所申請的選址進行審查,對于符合控規、相關規範、規定及規劃要求的,依法核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若經審查不符合控規要求的,說明理由,給予書面答複。

四、申請材料

1 、《市政工程規劃申請表》(窗口索取或網上下載)及申請報告、相關紀要各一份。

2 、項目批準文件一份(限政府投資類項目)。

3 、 1 : 500 地形圖或 1 : 1000 帶狀地形圖三份(帶規劃中線及其它規劃控制座标)。其中一份标注拟建範圍。

4 、其它需說明的文件、圖紙。

五、取得的審批文件

蓋有“成都市規劃管理局”章的《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一份,蓋有“成都市規劃管理局技術管理專用章”的選址紅線圖兩份(其中一份與《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一起蓋“成都市規劃管理局技術管理專用章”的騎縫章)。

六、本辦事指南适用于以下工程:

• 道路及排水工程。

• 橋梁、河堤工程。

• 給水、燃氣、通訊、電力等管線工程。

• 軌道工程。

AE 、道路及排水工程建設工程規劃許可

一、項目概述

1 、項目名稱 : 道路及排水工程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2 、辦理單位 :成都市規劃管理局

3 、辦理窗口 :市政務服務中心市規劃局窗口

4 、承諾時限 : 6 個工作日。

5 、收費标準及依據 :不收費

6 、窗口電話: 86917526 、 86917530 、 86917531 、 83191339 、 83191169

7 、投訴電話: 86924837 、 86921930

二、法定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

《四川省〈城市規劃法〉實施辦法》

《成都市城市建設規劃管理條例》

三、辦理程序

第一步:申請人持完整、正确的申請材料向市政務服務中心市規劃局窗口提出申請。

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員按标準查驗必備材料是否齊備,若申請人提交資料齊備,則将資料移交局相關工作人員繼續辦理;若材料不齊,則當場或 5 個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請人。

第三步:局工作人員根據控規要求、規劃技術管理規定、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範及規劃設計要求審查施工設計圖,經審查符合控規、相關規範、規定及規劃要求的,通知勘測院進行放線,待放線資料返回後,依法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若經審查不符合控規、相關規範、規定及規劃要求的,則說明理由,給予書面答複。

四、申請材料

1 、《市政工程規劃申請表》(窗口索取或網上下載)及申請報告、相關紀要各一份。

2 、項目批準文件一份 ( 限不需辦理選址、用地規劃手續的項目和政府投資類項目 ) 。

3 、土地權屬證明文件:

自有土地:交土地權屬文件(國土證、國土出讓或劃撥合同)複印件一份(提供原件核驗後退回);

其它土地:交土地統征批準文件複印件及用地函一份,其它單位供地文件(合同或協議)一份,市國土部門相關文件(土地出租、出讓或劃撥意見書)一份,臨時用地批複等。

4 、成都市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合格書及成都市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備案報告。

5 、施工設計圖三份,複印件 5 份。

6 、 30 米 (含 30 米 )道路與 25 米 以上道路相交的道路交叉口管線綜合圖兩份。

7 、施工中标通知書(或建設單位委托書)、施工單位資質證明各一份。

8 、放線資料一份(含管線檢查通知單)。

五、前置條件

若拟建管線須穿越剛建成不久(未超過 5 年)道路或是交通繁忙的城市幹道時,都要求采用非開挖技術過路,建設單位須持與有資質的非開挖公司簽定的施工合同原件,才能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辦理規劃許可手續。

六、取得的審批文件

1 、蓋有“成都市規劃管理局”章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一份,

2 、蓋有“成都市規劃管理局行政許可專用章”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副本一份,

3 、蓋有“成都市規劃管理局行政許可專用章”和“經審查,該施工圖符合規劃要求,其申請材料實質内容的真實性由建設單位負責,施工中請注意保護文物古迹、古樹名木及現有地下設施”批語的施工設計圖兩份(其中一份與《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一起蓋有“成都市規劃管理局行政許可專用章”的騎縫章)。

AF 、道路及排水工程規劃設計條件 許可

一、項目概述

1 、項目名稱 :道路及排水工程規劃設計條件通知書

2 、辦理單位: 成都市規劃管理局

3 、辦理窗口: 市政務服務中心市規劃局窗口

4 、承諾時限 : 9 個工作日

5 、收費标準及依據 :不收費

6 、窗口電話 : 86917526 、 86917530 、 86917531 、 83191339 、 83191169

7 、投訴電話: 86924837 、 86921930

二、法定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

《四川省〈城市規劃法〉實施辦法》

《成都市城市建設規劃管理條例》

三、辦理程序

第一步:申請人持完整、正确的申請材料向市政務服務中心市規劃局窗口提出申請。

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員按标準查驗必備材料是否齊備,若申請人提交資料齊備,則将資料移交局相關工作人員繼續辦理;若材料不齊,則當場或 5 個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請人。

第三步:局工作人員根據控規要求、規劃技術管理規定、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範及建設要求等,提出規劃設計條件,依法辦理相關規劃手續;若經審查不符合控規、相關規範、規定及規劃要求的,則說明理由,給予書面答複。

四、申請材料

1 、《市政工程規劃申請表》(窗口索取或網上下載)及申請報告、相關紀要各一份。

2 、項目批準文件一份 ( 限不需辦理選址、用地規劃手續的項目和政府投資類項目 ) 。

3 、 1 : 500 地形圖或 1 : 1000 帶狀地形圖三份(帶規劃中線及其它規劃控制座标),其中一份标注拟建範圍及方案。

4 、現狀地下管線綜合圖一份。

五、取得的審批文件

1 、蓋有“成都市規劃管理局技術管理專用章”的《成都市規劃管理局市政建設工程規劃設計條件通知書》一份。

2 、蓋有“成都市規劃管理局技術管理專用章”的用地紅線圖(并與《市政工程規劃設計條件通知書》一起蓋有“成都市規劃管理局技術管理專用章”的騎縫章)或工程規劃圖一份。

AG 、給水、燃氣、通訊、電力等管線工程規劃設計條件許可

一、項目概述

1 、項目名稱 : 給水、燃氣、通訊、電力等管線工程規劃設計條件通知書

2 、辦理單位: 成都市規劃管理局

3 、辦理窗口 :市政務服務中心市規劃局窗口

4 、承諾時限: 9 個工作日

5 、收費标準及依據: 不收費

6 、窗口電話: 86917526 、 86917530 、 86917531 、 83191339 、 83191169

7 、投訴電話 : 86924837 、 86921930

二、法定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

《四川省〈城市規劃法〉實施辦法》

《成都市城市建設規劃管理條例》

三、辦理程序

第一步:申請人持完整、正确的申請材料向市政務服務中心市規劃局窗口提出申請。

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員按标準查驗必備材料是否齊備,若申請人提交資料齊備,則将資料移交局相關工作人員繼續辦理;若材料不齊,則當場或 5 個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請人。

第三步:局工作人員根據控規要求、規劃技術管理規定、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範及建設要等,提出規劃設計要求,依法辦理相關規劃手續;若經審查不符合控規、相關規範、規定及規劃要求的,則說明理由,給予書面答複。

四、申請材料

1 、《市政工程規劃申請表》(窗口索取或網上下載)及申請報告、相關紀要各一份。

2 、項目批準文件一份 ( 限政府投資類項目 ) 。

3 、道路設計圖、 1 : 500 地形圖或 1 : 1000 帶狀地形圖兩份(帶規劃中線及其它規劃控制座标)。其中一份标注拟建方案(各管線單位提供的起止接管位置、管徑等)。

4 、現狀地下管線綜合圖一份。

五、前置條件

若拟建管線需穿越相鄰單位用地,需提供相鄰單位同意在其用地内埋設管線的證明文件一份。

六、取得的審批文件

蓋有“成都市規劃管理局技術管理專用章”的《成都市規劃管理局市政建設工程規劃設計條件通知書》或标注有規劃設計條件并加蓋“成都市規劃管理局技術管理專用章”地形圖或工程規劃圖一份。

AH 、給水、燃氣、通訊、電力等管線工程建設工程規劃許可

一、項目概述

1 、項目名稱 :給水、燃氣、通訊、電力等管線工程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2 、辦理單位 :成都市規劃管理局

3 、辦理窗口 :市政務服務中心市規劃局窗口

4 、承諾時限 : 6 個工作日。

5 、收費标準及依據 :不收費

6 、窗口電話 : 86917526 、 86917530 、 86917531 、 83191339 、 83191169

7 、投訴電話 : 86924837 、 86921930

二、法定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

《四川省〈城市規劃法〉實施辦法》

《成都市城市建設規劃管理條例》

三、辦理程序

第一步:申請人持完整、正确的申請材料向市政務服務中心市規劃局窗口提出申請。

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員按标準查驗必備材料是否齊備,若申請人提交資料齊備,則将資料移交局相關工作人員繼續辦理;若材料不齊,則當場或 5 個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請人。

第三步:局工作人員根據控規要求、規劃技術管理規定、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範及規劃設計條件審查施工設計圖,經審查符合控規、相關規範、規定及規劃要求的,通知勘測院進行放線,待放線資料返回後,依法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若經審查不符合控規、相關規範、規定及規劃要求的,則說明理由,給予書面答複。

四、申請材料

1 、《市政工程規劃申請表》(窗口索取或網上下載)及申請報告、相關紀要各一份。

2 、項目批準文件一份 ( 限政府投資類項目 ) 。

3 、土地權屬證明文件:

自有土地:交土地權屬文件(國土證、國土出讓或劃撥合同)複印件一份(提供原件核驗後退回);

其它土地:交土地統征批準文件複印件及用地函一份,其它單位供地文件(合同或協議)一份,市國土部門意見(土地出租、出讓或劃撥意見書)一份,臨時用地批複等。

4 、施工設計圖三份。

5 、 30 米 (含 30 米 )以上道路與 25 米 以上道路相交的道路交叉口管線綜合圖兩份。

6 、施工中标通知書(或建設單位委托書)、施工單位資質證明各一份。

7 、放線資料一份(含管線檢查通知單)。

五、前置條件

若拟建管線須穿越剛建成不久(未超過 5 年)道路或是交通繁忙的城市幹道時,都要求采用非開挖技術過路,建設單位須持與有資質的非開挖公司簽定的施工合同原件,才能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辦理規劃許可手續。

六、取得的審批文件

1 、蓋有“成都市規劃管理局”章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一份。

2 、蓋有“成都市規劃管理局行政許可專用章”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副本一份。

3 、蓋有“成都市規劃管理局行政許可專用章”和“經審查,該施工圖符合規劃要求,其申請材料實質内容的真實性由建設單位負責,施工中請注意保護文物古迹、古樹名木及現有地下設施”批語的施工設計圖兩份(其中一份與《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一起蓋有“成都市規劃管理局行政許可專用章”的騎縫章)。

AI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市政工程類)

一、項目概述

1 、項目名稱: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市政工程類)

2 、辦理單位: 成都市規劃管理局

3 、辦理窗口 :市政務服務中心市規劃局窗口

4 、承諾時限: 6 個工作日

5 、收費标準及依據 :不收費

6 、窗口電話: 86917526 、 86917530 、 86917531 、 83191339 、 83191169

7 、投訴電話: 86924837 、 86921930

二、法定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

《四川省〈城市規劃法〉實施辦法》

《成都市城市建設規劃管理條例》

三、辦理程序

第一步:申請人持完整、正确的申請材料向市政務服務中心市規劃局窗口提出申請。

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員按标準查驗必備材料是否齊備,若申請人提交資料齊備,則将資料移交局相關工作人員繼續辦理;若材料不齊,則當場或 5 個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請人。

第三步:局工作人員根據控規要求、規劃技術管理規定、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範及建設要求審核建設工程設計方案,确定建設用地範圍,經審查符合控規、相關規範、規定及規劃要求的,依法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若經審查不符合控規要求的說明理由,給予書面答複。

四、申請材料

1 、《市政工程規劃申請表》(窗口索取或網上下載)及申請報告、相關紀要各一份。

2 、 1 ∶ 500 地形圖或 1 ∶ 1000 帶狀地形圖三份(必須與辦理《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時地形圖一緻)。

3 、項目批準文件一份(限政府投資類項目)。

4 、勘測院出具的勘測資料一套(用地面積計算結果)。

5 、其它需說明的文件、圖紙。

五、取得的審批文件

1 、蓋有“成都市規劃管理局”章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一份。

2 、蓋有“成都市規劃管理局技術管理專用章”的用地紅線圖一份(并與《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一起蓋有“成都市規劃管理局技術管理專用章”的騎縫章)。

3 、《市政工程規劃設計條件通知書》一份。

4 、蓋有“成都市規劃管理局技術管理專用章”的用地紅線圖一份(并與《市政工程規劃設計條件通知書》一起蓋有“成都市規劃管理局技術管理專用章”的騎縫章)。

六、本辦事指南适用于以下工程:

1 、道路及排水工程。

2 、橋梁、河堤工程。

3 、給水、燃氣、通訊、電力等管線工程。

4 、軌道工程。

AJ 、開設機動車出入口規劃許可

一、項目概述

1 、項目名稱: 開設機動車出入口規劃許可

2 、辦理單位: 成都市規劃管理局

3 、辦理窗口: 市政務服務中心市規劃局窗口

4 、承諾時限 : 5 個工作日

5 、收費标準及依據 :不收費

6 、窗口電話 : 86917526 、 86917530 、 86917531 、 83191339 、 83191169

7 、投訴電話: 86924837 、 86921930

二、法定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

《四川省〈城市規劃法〉實施辦法》

《成都市城市建設規劃管理條例》

三、辦理程序

第一步:申請人持完整、正确的申請材料向市政務服務中心市規劃局窗口提出申請。

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員按标準查驗必備材料是否齊備,若申請人提交資料齊備,則将資料移交局相關工作人員繼續辦理;若材料不齊,則當場或 5 個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請人。

第三步:局工作人員會同交管、交委、城管、園林等部門共同踏勘現場,根據控規要求、規劃技術管理規定、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範及建設要求及現場情況共同确定是否可以開口。若符合控規、相關規範、規定及規劃要求的依法辦理相關規劃手續;若經審查不能辦理開口手續的,則說明理由,給予書面答複。

四、申請材料

1 、《市政工程規劃申請表》(窗口索取或網上下載)及申請報告、相關紀要各一份。

2 、經市規劃局批準的蓋有“成都市規劃管理局行政許可專用章”騎縫章的建施總平面圖、國土權屬證明( 1 : 500 用地紅線圖或國土證)、道路設計圖(道路隔離帶開口)兩份。

五、取得的審批文件

标注有開口位置、寬度、相關要求并加蓋“成都市規劃管理局行政許可專用章”和“經審查,該施工圖符合規劃要求,其申請材料實質内容的真實性由建設單位負責,施工中請注意保護文物古迹、古樹名木及現有地下設施”批語的施工設計圖(或道路設計圖)一份。

六、本辦事指南适用于以下工程:

1 、 2005 年 07 月 01 日 以前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建設項目(包括已建成的單位用地、居住小區等)機動車開口。新建項目( 2005 年 07 月 01 日 以後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建設項目)所取得的成都市規劃管理局批準的蓋有“成都市規劃管理局行政許可專用章”騎縫章的建施總平面圖可作為到政府相關部門辦理人行道開口手續的規劃許可圖件。

2 、需在道路範圍内的機非隔離帶開口的。

3 、需在重要地段開設機動車出入口、臨時機動車出入口開口的建設項目。

AK 、橋梁、河堤工程規劃設計條件 許可

一、項目概述

1 、項目名稱 :橋梁、河堤工程規劃設計條件通知書

2 、辦理單位: 成都市規劃管理局

3 、辦理窗口 :市政務服務中心市規劃局窗口

4 、承諾時限 : 9 個工作日

5 、收費标準及依據 :不收費

6 、窗口電話: 86917526 、 86917530 、 86917531 、 83191339 、 83191169

7 、投訴電話: 86924837 、 86921930

二、法定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

《四川省〈城市規劃法〉實施辦法》

《成都市城市建設規劃管理條例》

三、辦理程序

第一步:申請人持完整、正确的申請材料向市政務服務中心市規劃局窗口提出申請。

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員按标準查驗必備材料是否齊備,若申請人提交資料齊備,則将資料移交局相關工作人員繼續辦理;若材料不齊,則當場或 5 個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請人。

第三步:局工作人員根據控規要求、規劃技術管理規定、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範及建設要求,提出規劃設計要求,依法辦理相關規劃手續;若經審查不符合控規、相關規範、規定及規劃要求的,則說明理由,給予書面答複。

四、申請材料

1 、《市政工程規劃申請表》(窗口索取或網上下載)及申請報告、相關紀要各一份。

2 、項目批準文件一份 ( 限政府投資類項目 ) 。

3 、 1 : 500 地形圖或 1 : 1000 帶狀地形圖(帶規劃中線及其它規劃控制座标),或工程規劃圖兩份,其中一份标注拟建方案(含護河通道、防洪标準等)。

五、取得的審批文件

蓋有“成都市規劃管理局技術管理專用章”的《成都市規劃管理局市政建設工程規劃設計條件通知書》或标注有規劃設計條件并加蓋“成都市規劃管理局技術管理專用章”地形圖或工程規劃圖一份。

AL 、橋梁、河堤工程建設工程規劃許可

一、項目概述

1 、項目名稱 :橋梁、河堤工程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2 、辦理單位 :成都市規劃管理局

3 、辦理窗口 :市政務服務中心市規劃局窗口

4 、承諾時限 : 6 個工作日。

5 、收費标準及依據 :不收費

6 、窗口電話 : 86917526 、 86917530 、 86917531 、 83191339 、 83191169

7 、投訴電話 : 86924837 、 86921930

二、法定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

《四川省〈城市規劃法〉實施辦法》

《成都市城市建設規劃管理條例》

三、辦理程序

第一步:申請人持完整、正确的申請材料向市政務服務中心市規劃局窗口提出申請。

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員按标準查驗必備材料是否齊備,若申請人提交資料齊備,則将資料移交局相關工作人員繼續辦理;若材料不齊,則當場或 5 個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請人。

第三步:局工作人員根據控規要求、規劃技術管理規定、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範及建設要求審查施工設計圖,經審查符合控規、相關規範、規定及規劃要求的,通知勘測院進行放線,待放線資料返回後,依法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若經審查不符合控規、相關規範、規定及規劃要求的,則說明理由,給予書面答複。

四、申請材料

1 、《市政工程規劃申請表》(窗口索取或網上下載)及申請報告、相關紀要各一份。

2 、項目批準文件一份 ( 限不需辦理選址、用地規劃手續的項目和政府投資類項目 ) 。

3 、土地權屬證明文件:

自有土地:交土地權屬文件(國土證、國土出讓或劃撥合同)複印件一份(提供原件核驗後退回);

其它土地:交土地統征批準文件複印件及用地函一份,其它單位供地文件(合同或協議)一份,市國土部門相關文件(土地出租、出讓或劃撥意見書)一份,臨時用地批複等。

4 、施工設計圖三份。

5 、施工中标通知書(或建設單位委托書)、施工單位資質證明各一份。

6 、市政管線附橋通過的設計方案兩份。

7 、河道及水務管理部門的審核意見書一份

8 、成都市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合格書及成都市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備案報告。

9 、放線資料一份(含管線檢查通知單)。

五、取得的審批文件

1 、蓋有“成都市規劃管理局”章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一份。

2 、蓋有“成都市規劃管理局行政許可專用章”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副本一份。

3 、蓋有“成都市規劃管理局行政許可專用章”和“經審查,該施工圖符合規劃要求,其申請材料實質内容的真實性由建設單位負責,施工中請注意保護文物古迹、古樹名木及現有地下設施”批語的施工設計圖兩份(其中一份與《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一起蓋有“成都市規劃管理局行政許可專用章”的騎縫章)。

AM 、用地内部管線、接管工程規劃許可

一、項目概述

1 、項目名稱 :用地内部管線、接管工程規劃許可

2 、辦理單位 :成都市規劃管理局

3 、辦理窗口 :市政務服務中心市規劃局窗口

4 、承諾時限 : 5 個工作日

5 、收費标準及依據 :不收費

6 、窗口電話 : 86917526 、 86917530 、 86917531 、 83191339 、 83191169

7 、投訴電話 : 86924837 、 86921930

二、法定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

《四川省〈城市規劃法〉實施辦法》

《成都市城市建設規劃管理條例》

三、辦理程序

第一步:申請人持完整、正确的申請材料向市政務服務中心市規劃局窗口提出申請。

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員按标準查驗必備材料是否齊備,若申請人提交資料齊備,則将資料移交局相關工作人員繼續辦理;若材料不齊,則當場或 5 個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請人。

第三步:局工作人員根據控規要求、規劃技術管理規定、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範及建設要求審查施工設計圖,經審查符合控規、相關規範、規定的,依法辦理相關規劃手續;若經審查不符合控規、相關規範、規定及規劃要求的,則說明理由,給予書面答複。

四、申請材料

1 、《市政工程規劃申請表》(窗口索取或網上下載)及申請報告、相關紀要各一份。

2 、經市規劃局批準的蓋有“成都市規劃管理局行政許可專用章”騎縫章的建施總平面圖、國土權屬證明文件( 1 : 500 用地紅線圖或國土證)。

3 、原道路或排水施工設計圖、接管或内部管線施工設計圖兩份,其中一份标注拟建起止接管點位置、管徑等。

五、前置條件

1 、若拟建管線需穿越相鄰單位用地,需提供相鄰單位同意在其用地内埋設管線的證明文件一份,才能申請辦理相應的規劃手續。

2 、若拟建管線須穿越剛建成不久(未超過 5 年)道路或是交通繁忙的城市幹道時,都要求采用非開挖技術過路,建設單位須持與有資質的非開挖公司簽定的施工合同原件,才能申請辦理規劃許可手續。

六、取得的審批文件

蓋有“成都市規劃管理局行政許可專用章”和“經審查,該施工圖符合規劃要求,其申請材料實質内容的真實性由建設單位負責,施工中請注意保護文物古迹、古樹名木及現有地下設施”批語的施工設計圖(或道路設計圖)兩份。

AN 、原管位延長小于 100 米 的管線工程規劃許可

一、項目概述

1 、項目名稱 :原管位延長小于 100 米 的管線工程規劃許可

2 、辦理單位 :成都市規劃管理局

3 、辦理窗口 :市政務服務中心市規劃局窗口

4 、承諾時限 : 5 個工作日

5 、收費标準及依據: 不收費

6 、窗口電話 : 86917526 、 86917530 、 86917531 、 83191339 、 83191169

7 、投訴電話 : 86924837 、 86921930

二、法定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

《四川省〈城市規劃法〉實施辦法》

《成都市城市建設規劃管理條例》

三、辦理程序

第一步:申請人持完整、正确的申請材料向市政務服務中心市規劃局窗口提出申請。

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員按标準查驗必備材料是否齊備,若申請人提交資料齊備,則将資料移交局相關工作人員繼續辦理;若材料不齊,則當場或 5 個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請人。

第三步:局工作人員根據控規要求、規劃技術管理規定、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範及建設要求審查施工設計圖,經審查符合控規、相關規範、規定及規劃要求的,通知勘測院進行放線,待放線資料返回後,依法辦理相關規劃手續;若經審查不符合控規、相關規範、規定及規劃要求的,則說明理由,給予書面答複。

四、申請材料

1 、《市政工程規劃申請表》(窗口索取或網上下載)及申請報告、相關紀要各一份。

2 、土地權屬證明文件:

自有土地:交土地權屬文件(國土證、國土出讓或劃撥合同)複印件一份(提供原件核驗後退回);

其它土地:交土地統征批準文件複印件及用地函一份,其它單位供地文件(合同或協議)一份,市國土部門相關文件(土地出租、出讓或劃撥意見書)一份,臨時用地批複等。

3 、原道路設計圖或原管線施工設計圖兩份,其中一份标注拟建起止接管位置、管徑等。

五、前置條件

1 、若拟建管線需穿越相鄰單位的用地,需提供用地單位同意埋設的證明一份,才能申請辦理相應的規劃手續。

2 、若拟建管線須穿越剛建成不久(未超過 5 年)道路或是交通繁忙的城市幹道時,都要求采用非開挖技術過路,建設單位須持與有資質的非開挖公司簽定的施工合同原件,才能申請辦理規劃許可手續。

六、取得的審批文件

蓋有“成都市規劃管理局行政許可專用章”及“經審查,該施工圖符合規劃要求,其申請材料實質内容的真實性由建設單位負責,施工中請注意保護文物古迹、古樹名木及現有地下設施”批語的施工設計圖兩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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