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中央高度重視公務員隊伍建設,先後下發相關意見性文件,就實施公務員法建設高素質專業化公務員隊伍提出了明确意見。當前,一些地方單位幹部隊伍結構活力不足,有的是幹部隊伍青黃不接、有的是年齡結構老化、有的是缺乏專業型幹部、有的是進出渠道不夠暢通。當前形勢下,要改變幹部隊伍結構不優的現狀,優化公務員隊伍結構的關鍵,在于把好“三關”。
拓寬“三個一批”,嚴把“入口關”。一是公開考錄一批。應該結合編制空缺情況和崗位職責、專業要求等,差異化制定公務員招錄條件,加大公務員招錄力度,不僅要面向社會公開招錄,還可以在優秀的社工隊伍中招錄一批公務員,為公務員隊伍補充新鮮血液。二是擇優選調一批。要探索實施“雙一流”人才招錄計劃,堅持優中選優、好中選好原則,面向專業對口型高校選調急需緊缺專業優秀畢業生,為公務員隊伍補充一批急需緊缺專業性幹部,着力解決專業型幹部缺乏的困境。三是公開遴選一批。要用好用活公開選拔政策,注重從優秀社區書記、貧困村第一書記、優秀青年志願者、事業單位幹部中選拔優秀黨政人才,充實公務員大隊伍。
圍繞“三個聚集”,盯緊“培訓關”。一是聚焦“中心任務”需求加強培訓。在堅持把考試錄用公務員作為機關進人的主渠道的基礎上,還要充分考察對象政治素質及适崗能力,結合用人單位的中心任務,加強專業性培訓,确保“訓了能用”。二是聚焦“人盡其才”需求加強培訓。在全面掌握公務員隊伍建設狀況基礎上,及時對公務員隊伍建設存在的問題進行研判分析,将分析研判結果作為公務員隊伍開展針對性培訓的重要依據,有針對性的制定培訓計劃,培訓的内容和環節上,還要注重在一線崗位鍛煉,讓廣大年輕公務員到基層磨練意志、錘煉作風、增長才幹。三是聚焦“一崗多能”需求加強培訓。針對公務員隊伍專業缺口和能力短闆,在現有條件基礎上,堅持“一崗多能”的培訓導向,拓寬選人用人渠道,注重通過調任、轉任等方式,促進公務員合理流動,為公務員隊伍充實骨幹力量。
堅持“三個必辭”,暢通“出口關”。一是在崗不幹事者必辭。要充分激活公務員隊伍的生機與活力,就必須在增強“向上”動力的同時,加大“向下”的壓力。對于黨組織交辦的任務,公開拒絕、堅決不執行的,在教育引導、約談警告的基礎上,堅決辭退。二是長期無績效者必辭。要嚴厲問責平庸者、懶政者将那些混日子、不作為的人清理下來,真正給那些能幹事、幹成事的人騰出位子,防止準入上的一勞永逸和工作上的屍位素餐。三是違法違紀者必辭。對于在崗位期間、在任務期間、在生活中有明确違紀違法行為的公務人員,嚴格按照相關黨紀法規要求執行。
隻有把好“三關”,才能進一步規範公務員隊伍的管理,才能真正優化公務員隊伍結構,激活公務員職業熱情,提升政府行政效率,為全面構建和諧社會建設一支廉潔、勤政、務實、高效的高素質公務員隊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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