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詞
《光榮啊,中國共青團》
我們是五月的花海,
用青春擁抱時代。
我們是初升的太陽,
用生命點燃未來。
“五四”的火炬,
喚起了民族的覺醒。
壯麗的事業,
激勵着我們繼往開來。
光榮啊!中國共青團,
光榮啊!中國共青團。
母親用共産主義為我們命名,
我們開創新的世界。
團歌的創作曆史
在團的曆史上曾三次征集過團歌。1987年在全國範圍征集了幾百首歌曲,經過征求社會各界的意見,又經專家評審,确定了11首代團歌候選歌曲。1988年5月8日,中國共産主義青年團第十二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了《關于确定代團歌的決議》,決定以《光榮啊,中國共青團》(胡宏偉詞,雷雨聲曲)為中國共産主義青年團代團歌。2003年7月22日,共青團第十五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決議,确定《光榮啊,中國共青團》為中國共産主義青年團團歌。2018年6月29日,中國共産主義青年團第十八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了《中國共産主義青年團章程(修正案)》,對團章進行了修改,調整充實了團旗、團徽、團歌的内容。
胡宏偉同志▼
雷雨聲同志
團歌的使用範圍
1.團的全國代表大會、代表會議、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
2.團的地方各級代表大會、代表會議、委員會全體會議;
3.團的基層代表大會、代表會議、團員大會;
4.入團儀式和超齡離團儀式;
5.團的各級組織舉辦的重要的大型集會、集體活動和有關儀式;
6.其他應當奏唱團歌的場合。
團的各級組織和團員應當在适宜的場合規範使用團歌,增強光榮感和責任感。奏唱團歌應當使用團歌标準演奏曲譜或者團歌官方錄音版本。奏唱團歌時,在場人員應當舉止莊重,不得有不尊重團歌的行為。團歌不得用于或者變相用于商标、廣告等商業性活動,不得作為公共場所的背景音樂,不得在不适宜的場合使用。
青年興則國家興,青年強則國家強。青年一代有理想、有本領、有擔當,國家就有前途,民族就有希望。讓我們一起唱響團歌,為奮鬥的青春喝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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