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環境問題與自然災害區别? 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上強調,要增強全民節約意識,推行簡約适度、綠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反對奢侈浪費和過度消費,努力形成全民崇尚節約的濃厚氛圍,今天小編就來聊一聊關于生态環境問題與自然災害區别?接下來我們就一起去研究一下吧!
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上強調,要增強全民節約意識,推行簡約适度、綠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反對奢侈浪費和過度消費,努力形成全民崇尚節約的濃厚氛圍。
近年來,我國幹旱、台風、地震、地質災害、森林火災等自然災害頻繁發生,給人民的生命财産安全帶來嚴重影響。從根本上來說,除了自然力引發的災害外,自然災害同氣候變暖關系密切,而人類社會對自然資源的過度開發利用是導緻氣候變化的根本原因。因此,頻發的自然災害既是大自然對人類破壞生态環境的“報複”,也是生态危機的警示。在這樣的情形下,節約資源、保護生态環境成為迫在眉睫之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9條規定,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有利于節約資源、保護生态環境。節約資源是保護生态環境的根本之策,揚湯止沸不如釜底抽薪,要從源頭抓起,堵住資源浪費的口子。
保護生态環境也要時刻保持危機意識。危機意識是平安文化的核心之一,生态危機的産生是由于人們對自然環境的破壞引起的,是人類向大自然索取的速度超過自然恢複速度導緻的。隻有長存生态危機意識,形成生态保護的自覺,才能摒棄“自然資源取之不竭、用之不盡”的誤區,重新認識自然,深刻理解“人與自然是生命共同體”的豐富内涵。(大英縣行政審批局 包文君)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