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買房經曆#
2003年,孩子已經該上小學了,不得不考慮在城裡買房子的問題,雖然自己在農村工作,那個時候對農村的小學教育就更沒有自信。
利用禮拜天時間,就在城裡轉悠,尋找好吃不貴的房子。終于找到一處某單位的集資房 ,因為房主工作調動,急需出手房子,然後在新的單位附近買房子,價格比較适中:17萬元,但是,必須給現金。不過我們那個時候上班雖然十多年,但是上班前八年在國企工作——一個資源枯竭的百年老礦,雖然兢兢業業教學,奈何巧婦難為無米之炊,最後煤礦破産,我們雖然省吃儉用,把每個月工資插在肋條上,一個字兒一個字兒的省着,但是,兩個人的工資除了老人孩子一家四口花銷,存了還不足一萬元。
聽到14萬元就可以買那套房子,我們兩人哈哈大笑——覺得我們自己就是做夢,手裡一萬塊錢,還想買14萬的房子, 恐怕隻有做夢的份兒。也就把買房子的事兒挂起來了。孩子該上一年級了,還好有幾個志同道合的同事,商量一下,我們自己聘請老師教孩子,估計我們當時是不多見的恢複“私塾”的家長。
又過了三年,手裡已經有四萬元“巨款了”,這個時候同樣的房子,房價也漲了三萬,變成了17萬元。孩子已經上小學三年級,我們不能再讓孩子上私塾了。那個時候白天給人家孩子上課,晚上看着自己的孩子發愁。我們這些在鄉村教學的外地教師子女很難和村裡的孩子們融合在一起。但是,沒有房子,孩子又怎麼能到城裡上學?
不過我這個人命好,關鍵時刻總有人出手相助。因為買不起房子,朋友做生意,讓我們給他擔保貸款。我們沒有給他擔保,但是把我們的全部存款給了他。當時有人提醒我們,這是不理智的行為。但是因為感情深,顧不了那許多。
這位朋友聽說了我們買房子的事情,給我們送回來借款,并且發了話:“你借一借,剩下需要多少,我負責補齊。”
就這樣,稀裡糊塗居然買了房子。四萬元買了17萬的房子,我們借了其他親戚五萬,剩下八萬元,全部由那位朋友給墊付了。
後來教師的待遇提高了,加上我們省吃儉用,幾年後還清了借款。我記得好像沒有債務的那年是10年左右,房價開始上竄……。真的稀裡糊塗買了房子,買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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