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經人介紹,我認識了他;;為民。那年我22歲,在我的老家青山泉鎮,我這個年齡已經是不小了。為民是我們臨鎮柳泉人,比我大一歲。兩年裡,我們相見的次數特别有限,為民比較沉默,每次都沒幾句話,但是認識沒幾天他就告訴我他的脾氣不好,使我感到他人很坦誠,心想自己這樣一個小鎮女子,能找個誠實肯幹的青年共度一生就是最現實的想法了,所以考慮到年齡問題,1993年1月,我和為民就結婚了。
婚後一年,我們有了女兒,在這期間,他一直不讓我回娘家,懷孕時說我身子不方便,孩子出生後又說孩子小,回娘家耽誤照顧孩子,要是帶孩子一起回去,又怕孩子受了風寒。為民還對我噓寒問暖,幫我買了好多衣服,我心裡特感動,心想自己真是找對人了,又疼老婆又疼孩子,為民真好。
1994年,我弟弟去雲南服兵役。雲南,多遠的地方啊,恐怕服役期間弟弟都不能回來探親。我和弟弟從小感情就好,說什麼我都得回家送送弟弟。
可是為民就是不同意我回娘家,說破天也不讓我邁出家門一步!還給我說什麼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哪有老回娘家的道理。要知道自從結婚,我就沒回過娘家呀!我哭了整整一天,唯一勸慰自己的理由是,我和為民已經成立了自己的小家庭,家是兩個人的,不能為了弟弟鬧翻啊,自己就忍了吧,就沒再堅持要回去。
轉眼到了1996年6月,我小妹妹出嫁,哪有我不回去的道理!可是為民還是不讓我回去。我跟他講理,他也不理睬。這回我沒聽他的,我妹妹出嫁,我不回去,我妹妹和父母會多傷心啊!沒想到回來後,他就罵我,盡管很傷心,可為了孩子,我還是忍了。
1997年我妹妹生小孩,我們當地有個風俗叫吃喜面,家裡的親戚好友都要到場,我這個親姨當然更得去。為了能順利成行,我早早就開始給為民講。可是這次,為民不僅對我破口大罵,還拿棍子打我!我算是領教為民的壞脾氣了,可真不是一般的壞!為民真是太專橫了,他為什麼不能理解一下我呢?這是人之常情啊!那天,他滿院子追打我,把女兒吓壞了,看着女兒驚恐的眼神,我怕吓着孩子,隻能又一次屈服。
1998年夏天的一天傍晚,我去幼兒園接女兒學跳舞,他那時在三堡上班,往返很遠很辛苦。我和女兒一回來,就被他一頓痛罵,我并沒回嘴,而是趕緊給他做飯去了。
我一再地寬容他,小心翼翼地侍侯他,是因為我總抱有幻想:我們現在都年輕,等幾年就好了。為了面子和名聲,為了少給父母添心事,為了讓女兒能有個完整的家,我忍氣吞聲,委曲求全,我不求榮華富貴,隻想能平淡、平凡、平靜地過一輩子。可是,我的這點小心願也被為民親手撕毀了。
為民沒有因我的忍讓而有所改變,而是變本加厲地約束我。1999年,我家開了個百貨店,裝了個公用電話,因為都是街坊鄰居,所以有誰的電話,我都會去人家家裡喊他們接電話,為民就很不高興,說一分錢不掙還那麼熱心,不知道我在想什麼,有一次我喊街坊接電話走的遠了點,也不過50米,又惹來他一頓大罵!不僅如此,他每次出去,總是不定時往店裡打電話,我要接不及時,他回家後我又要挨罵!
姐姐的孩子過生日不讓我去,我母親生病他也不讓我去,可誰不是父母生父母養?有一次,母親因病住院半個月了,家裡的兄弟姐妹都陪過她,隻有我一次沒去,母親已經60多歲了,還能活多少年?有首歌唱得好,常回家看看,回家看看;;可我連病重的母親都不去看一眼,我還算是人嗎?母親得多傷心啊。哭了一夜後,我偷偷去了徐州看母親,并陪母親在病房住了一夜。回家後,為民就跳着腳罵我,罵我父母,喝了一整瓶酒,借着酒勁把我從二樓連拖帶打拽到一樓,要不是我跑得快,我可能就被他打死了,這次吓的我一夜沒敢回家,在為民姐姐家住了一夜。難道我真成了為民看管的囚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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