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普通住宅
一般指住宅建築面積較大、成交價格高或用作商業用途的房子。
住宅小區建築容積率在1.0以下(不含1.0);
2012年單套建築面積在144平方米以上(含144平方米,或者房屋交易成交價160萬以上);2013年國稅總局下發的通知要求從嚴區分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降至120平方米以上。
實際成交價格高于該區市場指導價1.2倍以上(不含1.2倍)。
以上三點隻要符合一個,即為非普通住宅。反之則為普通住宅。
【備注】:容積率又稱:“建築面積毛密度”,指小區的總建築面積與用地面積之比。對開發商而言,容積率決定地價成本在房屋中占的比例,對住戶而言,容積率涉及到舒适度。良好的小區,高層住宅容積率不超5,多層住宅不超3,綠地率不低于30%。
個人所得稅:成交價的1%征收;轉讓、贈與(直系親屬贈與除外)按差價20%征收。
營業稅:成交價*5.6% ,滿5年,差額征收;未滿5年,全征。
契稅:3%
土地稅:成交價*1%
印花稅:成交價*0.05% 征收(雙方各0.05%)。
産權轉移登記費:550元/本。
不同城市稅費标準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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