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濟南6月17日專電(記者王志)近日,濟南市衛生局衛生監督所出台辦法,明确規定:建築工地食堂經營單位必須取得食品衛生許可證,否則不得從事生産經營活動。
根據規定,濟南市所有建築工地食堂的從業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參加工作;工地食堂應設置食品原料存放間、食品
加工間和售賣間,設有就餐場所的應當設能滿足需要的流水洗手設施。
同時,建築工地食堂采購食品及原料應符合國家有關衛生标準和規定的有關要求。食品應當分類、分架、隔牆、離地存放,并定期檢查、處理變質或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工地食堂不得訂購、制售涼菜,凡隔餐、隔夜及冷凍的熟食品必須經充分再加熱後方可食用。設有公用餐具的食堂必須設餐用具洗刷消毒設施,餐用具使用前必須洗淨、消毒,未經消毒的餐用具不得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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