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飯後到樓下和鄰居打撲克、唠嗑,在咱東北并不少見。這不,就在前幾天,讓胡路區某小區的兩位鄰居,就因打撲克時一句玩笑話,竟大打出手。結果,被打者的鼻骨受傷。打人者因為“沖動”,付出了10萬元的代價。
11月10日,記者來到讓胡路區人民調解中心,采訪了此事的經過。
一句玩笑起禍端
家住讓胡路區某小區45歲的王大力和50歲的李大軍是多年老鄰居。
10月14日20時許,李大軍吃完晚飯下樓遛彎,看到鄰居們在單元樓道内打撲克,便湊了過去。此時,王大力也來到單元樓道内,李大軍便問起王大力搬家的事。
聽到李大軍說自己要搬家為啥還沒搬走?王大力心裡不是滋味兒,就回了一句:“我搬不搬家,和你有什麼關系?”
“大力啊,你要搬家這可是喜事兒,你得請客啊!”李大軍說。
“你這麼說,可不對啊……”王大力覺得李大軍不該說請客的事,而且還說了髒話。接着,兩人就吵了起來。
李大軍感覺到王大力喝了酒,就不和王大力說話了,還讓他趕緊離開。沒想到,王大力對他罵罵咧咧的,李大軍回罵了幾句。随後,王大力沖了過去,要動手打人,打撲克的鄰居們急忙上前阻攔,李大軍因害怕王大力打到自己,急忙躲到一旁。
好鄰居動手了
因為中間有鄰居攔着,王大力沒有打到李大軍,而李大軍卻回擊了王大力兩拳,直接打在其面部。随後,李大軍離開了現場。此時他并不知道,自己打出的兩拳,已經把王大力打傷了。
當場,王大力報了警,并去醫院進行救治。經醫生檢查,确認王大力的鼻骨骨折。
民警接警後,找到了在家裡的李大軍。
“王大力出口傷人,還要打我,我當時氣急了,就揮拳打了他。沒想到,會讓他傷得這麼重。”李大軍說。
傷者要15萬賠償
王大力找到了李大軍,要求賠償15萬元。王大力的要求,讓李大軍半天說不出話來。他覺得,即便是自己打傷了王大力,也不能要這麼多錢啊?由于雙方意見不能達成一緻,11月4日,李大軍來到讓胡路區人民調解中心求助,希望調解員能夠幫助調解此事。
剛來到調解中心時,兩人都是氣哄哄的,誰也不理誰,昔日的鄰居,俨然成了仇人。
調解中心主任宋曉華、副主任梁景文讓兩人坐下來,并耐心地了解事情經過。其間,雙方當事人都認為自己是受害方,理全在自己這邊。
調解員用情調解
了解了情況,宋主任耐心安撫雙方:“你們都不是年輕人了,不該有這樣的沖動。多年的好鄰居,王大力要搬走,李大軍也會不舍,畢竟在一個小區住了那麼久,說讓你請客,其實應該是句玩笑話,你要是真請客了,沒準他還不好意思去呢,你說是不是?”
李大軍說:“平時咱倆無仇無怨,關系處得也算融洽,就是一句玩笑話,你卻借着酒勁動手了,幸好鄰居把你攔住,否則受傷的應該是我。我是殘疾人,你不該動手。”
“王大力要搬走了,以後,你們就會很難再見面了,不該以這樣的方式來告别。”梁副主任說。
梁副主任說:“你們今天的訴求,一是化解矛盾;二是針對王大力索賠的15萬元進行調解,對吧?”得到肯定答複後,梁副主任又說:“你們是鄰居,雙方家境也都了解。王大力你想想,15萬元這個數字,李大軍家能不能拿出來?另外,如果真起訴到了法院,你能否獲賠15萬元?”
傷者獲賠10萬元
調解中,李大軍對王大力說:“我也沒有想到會産生這麼嚴重的後果,當時都是開玩笑,更沒想到會失手把你打傷,咱們是多年的鄰居。大力,這件事情不管是誰有錯在先,反正最後你受傷了,都是我不對。大哥向你道歉了。你也該知道,這些錢我真的拿不出來,能不能再商量一下?”
起初,王大力的态度很堅決,可聽了梁副主任和李大軍的話,态度有所轉變。看到事情出現轉機,梁副主任再次對雙方當事人進行勸解。
最終,王大力和李大軍意見達成一緻,李大軍賠償王大力10萬元錢。
就此,一起因玩笑而動手傷人的案件畫上了圓滿句号。
李大軍給付王大力現金3萬元,接着用手機轉賬支付7萬元,兩人握手言和。
調解員點評:理性·協商·解難
本案是因瑣事引發的人身損害賠償糾紛,在調解過程中,調解員準确定性本案法律關系,合理确定各方責任,調解達成協議,解決糾紛,合情、合理、合法,成功地将糾紛化解在基層,取得了較好效果。
許多矛盾糾紛難以化解,并不是利害關系有多大,大部分是當事人在心理上沒有坦然面對現實,更多的時候是站在自己的立場上思考問題。特别是作為被損害一方,往往沉浸在自己的情緒中,偏激地認為對方應承擔所有責任。
本案調解員善于察言觀色,準确地掌握了當事人的心理,及時做好疏導工作,促使雙方理性地解決問題,所以才使這起鄰裡間的糾紛得到順利化解。
文/記者 張琳 圖片由讓胡路區人民調解中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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