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梁金修
一、合作社所有者權益的賬務處理
合作社所有者權益,是指合作社資産扣除負債後由成員享有的剩餘權益。其金額為合作社全部資産減去全部負債後的餘額。合作社的所有者權益包括股金、專項基金、資本公積、盈餘公積、本年盈餘和盈餘分配等。
(一)股金的核算
(1)股金增加的核算:合作社收到成員以貨币資金等投入的股金,按實際收到的金額,記入“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等賬戶借方,按成員應享有合作社注冊資本的份額計算的金額,記入“股金”賬戶貸方,按兩者之間的差額(股金溢價或折價),記入“資本公積”賬戶。
【例1】合作社成立時,收到成員王某投入5 000元,存入銀行。
該業務合作社銀行存款和股金同時增加。
借:銀行存款 5 000
貸:股金-個人股金-王某 5 000
【例2】合作社收到成員趙某投入A材料一批,雙方确認價13 000元,記入股金。
該業務合作社産品物資和股金同時增加。
借:産品物資-材料物資A 13 000
貸:股金-個人股金-趙某 13 000
【例3】合作社和某單位簽訂投資協議,該單位向合作社投資250 000元,款存銀行。協議約定入股份額占合作社股份的25%,合作社原有股金600 000元。
該單位投入合作社的資金250 000元中,能夠作為股金入賬的數額是600 000×25%÷(1-25%)=200 000元,其餘的50 000元,作為股金溢價,記入“資本公積”賬戶。會計分錄為:
借:銀行存款 250 000
貸:股金-法人股金-某單位 200 000
資本公積 50 000
【例4】合作社收到成員董某投入C專利權,雙方确認價50 000元,協議約定其享有合作社注冊資本的份額計算的金額為45 000元。
該業務合作社無形資産、股金和資本公積同時增加。
借:無形資産-C專利權 50 000
貸:股金-個人股金-董某 45 000
資本公積 5 000
(2)股金減少的核算:合作社按照法定程序減少成員出資總額或成員退股時,應當減少股金。
【例5】成員農戶萬某退社時,合作社退給股金5 000元,其中:庫存現金支付1 000元,從開戶行存款支付4 000元。
該業務合作社股金、庫存現金和銀行存款同時減少。
借:股金-個人股金-萬某 5 000
貸:庫存現金 1 000
銀行存款 4 000
【例6】成員單位退社時,合作社應退給成員某單位股金40 000元。合作社決定以一台拖拉機和現金退還。拖拉機賬面原值30 000元,已提折舊4 000元,餘款現金支付。
該業務合作社股金、固定資産、累計折舊和庫存現金同時減少。
借:股金-法人股金-某單位 40 000
累計折舊 4 000
貸:固定資産-拖拉機 30 000
庫存現金 14 000
(3)股金轉換的核算:合作社成員向非成員轉讓出資的,對轉讓方按退社處理,對受讓方按新入社處理。合作社内部成員之間相互轉讓出資的,不需要進行股金業務總分類核算,隻進行股金明細,在成員賬戶中調整相關記錄。
【例7】合作社成員張某将個人股金5 000元轉讓給非本社成員李某。
該業務合作社股金明細賬發生變化。
借:股金-個人股金-張某 5 000
貸:股金-個人股金-李某 5 000
(二)專項基金的核算
(1)使用國家财政直接補助資金形成專項基金的核算:
【例8】合作社使用财政專項補助資金500 000元購買水果保鮮庫房5間。
該業務合作社固定資産增加,銀行存款減少。
借:固定資産-保鮮庫房 500 000
貸:銀行存款 500 000
同時,将專項應付款轉為專項基金。
借:專項應付款 500 000
貸:專項基金 500 000
【例9】接例8購買水果保鮮庫房5間,驗收撥款。
借:銀行存款 500 000
貸:專項應付款 500 000
注:合作社使用财政專項補助資金500 000元,平均量化100個成員。
500 000÷100=5 000(元),平均量化每個成員5 000元。
(2)接受捐贈形成專項基金的核算:
【例10】合作社收到縣農業農村局幹部職工捐贈現金80 000元。
該業務合作社庫存現金和專項基金同時增加。
借:庫存現金 80 000
貸:專項基金-捐贈資金 80 000
【例11】合作社收到興旺集團捐贈新水果分離機一台,發票價32 000元。
該業務合作社固定資産和專項基金同時增加。
借:固定資産-水果分離機 32 000
貸:專項基金-捐贈資金 32 000
(三)資本公積的核算
(1)股本溢價的核算:
【例12】合作社收到新成員梁某入社現金15 000元,協議約定享有合作社股金份額14 000元。
該業務合作社庫存現金、股金和資本公積同時增加。
借:庫存現金 15 000
貸:股金-個人出資-梁某 14 000
資本公積-股本溢價 1 000
(2)對外投資資産增值的核算:
【例13】合作社以一幢廠房對外聯營投資,該廠房原賬面價值200 000元,已提折舊30 000元,雙方協議作價190 000元。
該業務合作社對外投資和資本公積增加,固定資産和累計折舊減少。
借:對外投資-廠房 190 000
累計折舊 30 000
貸:固定資産-廠房 200 000
資本公積 20 000
(3)轉增股本的核算:合作社用資本公積轉增股金時,記入“資本公積”賬戶借方,同時記入“股金”賬戶貸方。
【例14】經批準,合作社将資本公積20 000元轉增為成員股金。
該業務合作社股金增加,資本公積減少。
借:資本公積 20 000
貸:股金-資本公積轉增 20 000
(四)盈餘公積的核算
(1)提取盈餘公積的核算:合作社提取盈餘公積時,記入“盈餘分配—各項分配”賬戶借方,同時記入“盈餘公積”賬戶貸方。
【例15】2021年終,合作社從當年盈餘中提取盈餘公積55 000元。
該業務合作社盈餘公積增加,盈餘分配減少。
借:盈餘分配-各項分配 55 000
貸:盈餘公積 55 000
(2)盈餘公積轉增股金的核算:合作社用盈餘公積轉增股金時,記入“盈餘公積”賬戶借方,同時記入“股金”賬戶貸方。
【例16】合作社用盈餘公積20 000元轉增股金。
該業務合作社股金增加,盈餘公積減少。
借:盈餘公積 20 000
貸:股金-盈餘公積轉增 20 000
(3)盈餘公積彌補虧損的核算:合作社用盈餘公積彌補虧損時,記入“盈餘分配—未分配盈餘”賬戶貸方,記入“盈餘公積”賬戶借方。
【例17】合作社用盈餘公積彌補上年虧損60 000元。
該業務合作社盈餘分配增加,盈餘公積減少。
借:盈餘公積 60 000
貸:盈餘分配-未分配盈餘 60 000
二、合作社盈餘分配的賬務處理
合作社的盈餘,是指合作社在一定會計期間的經營成果。它是合作社在一定期間(月、季、年)内取得的淨收益,即各項收入和投資收益總額與各項費用和支出總額的差額。各項收入主要包括經營收入和其他收入,各項費用與支出主要包括經營支出、生産成本、稅金及附加、财務費用、管理費用和其他支出。
本年盈餘=經營收益 其他收入-其他支出-所得稅費用
經營收益=經營收入 投資收益-經營支出-稅金及附加-管理費用-财務費用
(一)本年盈餘的核算
合作社應設置“本年盈餘”賬戶,進行會計核算。該賬戶屬于所有者權益類賬戶,貸方登記各項收入和投資收益轉入的金額,以及轉入盈餘分配的金額,借方登記各項費用和支出轉入的金額,以及轉入盈餘分配的金額。結轉後,本賬戶應無餘額。
【例18】合作社2021年12月份各損益類賬戶餘額如表1:
根據賬戶餘額,做如下轉賬分錄:
(1)結轉各項收入:
借:經營收入 1 291 935
其他收入 55 000
貸:本年盈餘 1 346 935
(2)結轉各項支出:
借:本年盈餘 1 166 935
貸:經營支出 925 000
管理費用 145 000
其他支出 25 000
财務費用 24 880
稅金及附加 41 655
所得稅費用 5 400
(3)結轉投資收益:
借:投資收益 10 000
貸:本年盈餘 10 000
轉賬後,“本年盈餘”賬戶借方發生額為1 166 935元,貸方發生額為1 356 935元。本年盈餘為190 000
(1 356 935-1 166 935)元。最後結轉“盈餘分配”。
借:本年盈餘 190 000
貸:盈餘分配-未分配盈餘 190 000
(二)盈餘分配的順序
1.彌補虧損。合作社用本年度的盈餘直接彌補以前年度的虧損。
2.提取盈餘公積。合作社按規定從當年盈餘中提取盈餘公積。
3.盈餘返還。合作社彌補虧損和提取盈餘公積後的可分配盈餘,按成員與本社交易量(額)比例返還,返還總額不得低于可分配盈餘的60%。
4.剩餘盈餘分配。合作社的剩餘可分配盈餘,以成員賬戶中記載的出資額和公積金份額,接受國家财政直接補助和他人捐贈形成的财産平均量化到成員的份額,按比例分配給本社成員。
5.盈餘轉為出資。根據成員(代表)大會決議,可分配盈餘轉為成員對合作社出資。
(三)盈餘分配的核算
合作社設置“盈餘分配”賬戶,進行會計核算。期末借方餘額,反映尚未彌補的虧損,期末貸方餘額,反映尚未分配的盈餘。本賬戶應設置“各項分配”和“未分配盈餘”兩個明細賬戶,進行明細核算。
【例19】年末,合作社本年盈餘彌補上年30 000元虧損後的160 000元,經成員大會批準,按以下方案進行分配:按20%提取盈餘公積,剩餘部分的70%按交易額返還給成員、20%按成員賬戶記錄的股金和公積金份額分配給成員,10%轉為成員出資(見表2)。
(1)應提取盈餘公積:160 000×20%=32 000(元)
提取盈餘公積時,記入“盈餘分配-各項分配”賬戶借方,同時記入“盈餘公積”賬戶貸方。
借:盈餘分配-各項分配-提取盈餘公積 32 000
貸:盈餘公積 32 000
(2)應向成員返還盈餘:(160 000-160 000×20%)×70%=89 600(元)
應向成員分配剩餘盈餘:(160 000-160 000×20%)×20%=25 600(元)
應向成員轉為出資:(160 000-160 000×20%)×10%=12 800(元)
進行各項分配時,按實際返還和分配的金額,記入“盈餘分配-各項分配”賬戶借方,同時記入“ 應付盈餘返還”“ 應付剩餘盈餘”“股金”賬戶貸方。
借:盈餘分配—各項分配-盈餘返還 89 600
-剩餘盈餘分配 25 600
-盈餘轉成員出資 12 800
貸:應付盈餘返還 89 600
應付剩餘盈餘 25 600
股金 12 800
(3)向每個成員返還盈餘時:
借:應付盈餘返還 89 600
貸:成員往來-成員名稱 89 600
(4)向成員分配剩餘盈餘時:
借:應付剩餘盈餘 25 600
貸:成員往來-成員名稱 25 600
經上述賬務處理後,“盈餘分配-未分配盈餘”賬戶年終未分配盈餘為:
160 000-32 000-89 600-25 600-12 800=0(元),完成本年度的分配工作。
在給成員兌現時,填制兌現表,用現金或銀行存款轉入成員的銀行卡中。
(作者單位:四川省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會)
來源:《中國農民合作社》期刊2022年第10期
,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