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珠海交警
4月26日早上8點半,人民東路早高峰車流源源不斷。
交警機動大隊冼警官正在人民東路交鳳凰南路路口疏導交通,但突然他收到一條系統信息,一輛粵CD××29号黃色大衆小車因車輛狀況異常,觸發了系統報警。
冼警官在車流中找到了這輛大衆小車,示意司機靠邊接受檢查。交警發現,小車有三宗交通違法沒有處理,都是違停。司機解釋說這輛車放在家裡,家人誰有事誰用,可能不小心開車違法了。
當交警要求他出示證件時,他卻行色匆匆想離開,說自己駕駛證和身份證都沒帶。沒帶證件,證件号碼總記得吧?然而司機磕磕巴巴地報了三次号碼,都沒法查到資料。
交警直接對司機進行人臉識别,發現司機姓謝,駕駛證處于扣留狀态。之所以謝某拿不出駕駛證,因為早在2019年9月17日,謝某因酒駕在人民西路交翠屏路路口被交警查獲,後來交警多次通知他去處理,謝某就是不去。
交警還發現,謝某雙眼通紅,身上有一股淡淡的酒氣。經過酒精吹氣測試,結果為38mg/100mL,酒駕。▼
謝某解釋說,前一晚他和朋友在前山某飯店吃飯,期間喝了朋友自制藥酒和幾瓶啤酒,第二天睡醒就直接開車上班。結果因為小車有三宗違法未處理被交警攔下檢查,還被查出酒駕。
由于謝某在駕駛證扣留期間駕駛機動車上路、二次酒後駕駛,被處以罰款2200元、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吊銷駕駛證且兩年内不得重新申領。交警現場對謝某進行安全教育,并依法拖移車輛作進一步調查處理。
拖着不去處理,不僅沒有讓謝某悔改,反而讓他一錯再錯,竟還僥幸二次酒駕上路。一旦發生事故,無論是謝某還是家人都将後悔莫及。因此司機朋友們務必引以為戒,酒後堅決不開車,平時如果有違法一定要及時處理,避免滋長随意違法的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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