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書法藝術是以漢字為表現對象的,書法是一門藝術。
藝術就有美的成分,怎麼把漢字寫到美,或者說書法雖然書法沒有一個絕對化的标準,但也有一個基本的審美。
藝術的根本就是以一定的物質條件創造有生命的形象,書法藝術概莫能外。形容書法寫得好,說筆畫力實氣勁,結構嚴謹,形象有生命神采,因此生命形象成了藝術審美的一個參考。
王僧虔《筆意贊》表述:
“書之妙道,神采為上,形質次之,兼之者方可紹于古人。”
古人已認識到書法的生命形象。我們再讀一段美學家宗白華先生關于藝術與生命的一段論述,
宗白華說:“一個有生命的軀體是由骨筋、肉、血構成的。‘骨’是生物體最基本的間架,由于骨,一個生物體才能站立起來和行動。附在骨上的筋是一切動作的主持者,筋是我們運動感的源泉。敷在骨筋外面的肉,包裹着它們而使一個生命體有了形象。流貫于筋肉中的血液營養着滋潤着全部形體。有了骨、筋、肉、血,一個生命體誕生了。中國古代的書家要想使字也表現生命,成為反映生命的藝術,就須用他所具有的方法和工具在字裡表現出一個生命體的骨、筋、肉、血的感覺來。”(《美學散步》)
筋骨血肉是生命意識的反映,與生命的結構相似,書法點畫的筋骨血肉成了書法審美的标準。書法的筋骨血肉最早說始于晉代,衛瓘說:
“我得伯英之筋,恒得其骨,靖得其肉。”
衛铄《筆陣圖》也提出了骨肉的概念:
“善筆力者多骨,不善筆力者多肉,多骨微肉者謂之筋書,多肉微骨者謂之墨豬。多力豐筋者聖,無力無筋者病。”
這種把書法賦予生命力形象的理論,被大多數人接受,并不斷發展。至宋,蘇轼有加入了神、氣說:“書必有神、氣、骨、肉、血,五者阙一,不成為書也。”
同時代的書法家代表米芾亦有高論:
“字要有骨格,肉須裹筋,筋須藏肉,帖乃秀潤。”
至此,筋骨血肉說,被公認為書法點畫審美的最高标準。
“筋”:是連接的紐帶
王羲之《蘭亭序》中的筋的體現
長有一句話說打斷骨頭連着筋,“筋”是連接的紐帶,清代笪重光《書筏》稱“筋附骨而萦旋”,“何謂豐筋,察其紐絡一路”。在書法點畫中是指筆畫的兩端映帶的筆勢就叫做筋,存在于筆畫的起止之勢,筋在行書、草書中多見,成為牽絲、萦帶,楷書中則與筆畫相重合,王羲之《用筆賦》說:“藏骨抱筋。”顔真卿《述張長史筆法十二意》說:“超筆則點畫皆有筋骨,字體自然雄媚。”筋連接上下筆畫,使書寫過程有了軌迹,就體現出書寫性的蓬勃生機。因此,丁文隽《書法精論》說:“動靜系乎筋。書法創作尤其是行、草書,有了上下映帶、使筆畫靈動起來,具有了強烈的生命力。
書法書寫如何得“筋”?元代陳繹曾《翰林要訣》說:“字之筋,筆鋒是也,斷處藏之,連處度之。”寫好鋒勢的關鍵、藏、度兩字。藏就是将筆勢重合在筆畫之内,度就是将筆勢逸出筆畫之外,成為牽絲。其實就是将上一筆畫的收筆看做是下一筆畫的起筆,将下一筆畫的起筆看做是上一筆畫的繼續。但書寫的速度也是書法之筋懂得關鍵,唐太宗在《指意》中提出了這一點:“太緩者滞而無筋。”這裡就強調要有速度。
骨:是架構;肉:是附麗
對于骨和肉的含義一般理解認為是點畫質感,“骨”類似于人的骨骼,即書法線條的,書法具有骨力,如王羲之和
柳公權書法的骨感
柳公權的點畫棱角分明,峻峭勁挺,則具有耿直堅剛的骨感美。“肉”類似于人的肌肉,是架構上的附麗,曆史書家中顔真卿和劉墉的點畫,圓潤飽滿,渾厚蒼茫,具有寬博恢弘的審美特征。
“骨” 與“肉”之間的關系好比骨骼與肌肉,是人體的有機組成。書法而言,骨與肉是兩種點畫形态,或豐腴,或瘦峭,環肥燕瘦,各擅風姿。點畫線條的形式無論怎樣變化,豐腴的,婀娜的,都必須内含撐得起的架構,也就是說作為完美的點畫,骨必須有肉附麗,肉必須有骨支撐。然而,極端的肥瘦都是病态,項穆在《書法雅言》中說:
“若專尚清勁,偏乎瘦矣,瘦則骨氣易勁,而體态多瘠。獨工豐豔,偏乎肥矣,肥則體态常妍,而骨氣每弱。”
梁武帝《答陶隐居論書》雲:“純骨無媚,純肉無力。”骨肉停勻,方是法書。
對于骨和肉的含義,我們應該将它們當做一個整體來理解。要寫出骨肉兼備的點畫,關鍵在于用筆,而用筆貴用鋒,筆鋒分為兩部分,中間的叫筆心,旁邊的叫輔毫。筆鋒在運行過程中,最受力最吃紙的是筆心。而且,墨從筆心流注紙面,向兩邊滲開,中心濃于兩邊。陳榞《負暄野錄》說李陽冰篆書“映日觀之,中心一縷之墨倍濃,蓋其用筆有力,且直下不欹,故鋒常在畫中,此蓋其造妙處”。中鋒行筆,筆心走在點畫的中間,這樣就有骨架了。
清劉墉書法之肉
筆心表現骨架,那麼輔毫就是表現肉,笪重光《書筏》說:
“肉托毫穎而腴。”将筆鋒按下去,輔毫着紙,線條自然就粗,有肉的感覺。如果用筆沉穩一點,稍加提按,兩邊略有起伏,就是肌肉的感覺,好像内蘊着無限張力。如果用筆稍加偏側,輔毫接觸紙面更多,線條的肌膚變化就更加豐富。因此,李世民《指意》說:“橫毫側管則鈍慢而肉多。”
筆心表現骨,取勁;輔毫表現肉,取妍。要做到骨肉兼備,則必中鋒行筆,保證骨力的勁健;打開輔毫,表現肌膚的妍麗。今天,書法藝術強調形式構成,強調視覺效果,特别重視對比關系,點畫形式的豐富性是一大前提,而這種豐富性來源于輔毫的運用,因此必須在筆心中鋒的基礎上,強調輔毫,表現輔亳。
血:是水墨
“血”指水墨,陳繹曾《翰林要訣》雲:
“字生墨,墨生于水,水者字之血也。”
董其昌書法用墨之潤
正如人的生命需要血的滋養,字的生命也來自水墨的滲潤。
一般書法家都主張“用墨須使有潤,不可使其枯燥”(董其昌語),潤的前提是筆酣墨飽,而墨飽又容易沁成“墨豬”,因此必須講究方法。就帖學來說,必須注意“逆入回收”時的提按頓挫;就碑學來說,必須注意中段行筆的提按起伏。無論碑學還是帖學都要注意筆畫轉折和接搭時的停頓。
書法書寫是一個連續的運動過程,書寫的起筆、行筆和收筆,點畫的方圓粗細對比,用筆的輕重快慢的節奏變化,是一種組合,一個整體,具有獨立的審美價值。
從書法藝術出發,寫任何一種字體,都必須要有筆法意識。
所以書法的點畫,如果隻是骨力健強的話,如同鷹隼,能夠高飛,但是沒有文采如果隻是肉色豐美的話,如同野雉,文采輝耀,但是不能高飛。隻有筋骨肉相稱,才是“書之鳳凰”使作品精氣神兼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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