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懷疑有骨折,應盡量減少患處的活動,轉送時盡量用硬闆床。下面是骨折後急救的5個原則。
搶救生命:
嚴重創傷現場急救的首要原則是 搶救生命。如發現傷員心跳、呼吸已經停止或瀕于停止,應立即進行胸外心髒按壓和人工呼吸;昏迷病人應保持其呼吸道通暢,及時清除其口咽部異物;病人有意識障礙者可針刺其人中、百會等穴位;開放性骨折傷員傷口處可有大量出血,一般可用敷料加壓包紮止血。嚴重出血者若使用止血帶止血,一定要記錄開始使用止血帶的時間,每隔30分鐘應放松1次(每次30至60秒鐘),以防肢體缺血壞死。如遇以上有生命危險的骨折病人,應快速運往醫院救治。
傷口處理:
開放性傷口的處理除應及時恰當地止血外,還應立即用消毒紗布或幹淨布包紮傷口,以防傷口繼續被污染。傷口表面的異物要取掉,外露的骨折端切勿推入傷口,以免污染深層組織。有條件者最好用高錳酸鉀等消毒液沖洗傷口後再包紮、固定。
簡單固定:
現場急救時及時正确地固定斷肢,可減少傷員的疼痛及周圍組織繼續損傷,同時也便于傷員的搬運和轉送。但急救時的固定是暫時的。因此,應力求簡單而有效,不要求對骨折準确複位;開放性骨折有骨端外露者更不宜複位,而應原位固定。急救現場可就地取材,如木棍、闆條、樹枝、手杖或硬紙闆等都可作為固定器材,其長短以固定住骨折處上下兩個關節為準。如找不到固定的硬物,也可用布帶直接将傷肢綁在身上,骨折的上肢可固定在胸壁上,使前臂懸于胸前;骨折的下肢可同健肢固定在一起。
必要止痛:
嚴重外傷後,強烈的疼痛刺激可引起休克,因此應給予必要的止痛藥。如口服止痛片,也可注射止痛劑,如嗎啡10毫克或杜冷丁50毫克。但有腦、胸部損傷者不可注射嗎啡,以免抑制呼吸中樞。
安全轉運:
經以上現場救護後,應将傷員迅速、安全地轉運到醫院救治。轉運途中要注意動作輕穩,防止震動和碰壞傷肢,以減少傷員的疼痛;注意其保暖和适當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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