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筆者從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查詢到,上汽大衆汽車有限公司(下稱:上汽大衆)和上汽通用汽車有限公司(下稱:上汽通用)在未獲得許可的情況下,将奧林匹克标志用于廣告宣傳,因此被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作出行政處罰,罰金分别為0.5萬元和2萬元。
根據公告信息顯示,在2020年10月12日至2021年8月11日,上汽大衆未經奧林匹克标志權利人許可,通過官方認證微博“上汽大衆”發布博文,使用“奧運會”等奧林匹克标志,與上汽大衆汽車産品名稱、産品圖片等同時展示,宣傳汽車産品所獲榮譽、配置、性能等。不過上汽大衆已經在2021年8月11日自行删除了相關博文,并且上述宣傳未獲得相關經濟利益。
而上汽通用則是在2021年7月23日至2021年9月7日,未經奧林匹克标志權利人許可,通過官方微博賬号發布含有“東京奧運會”“奧運”等奧林匹克标志的相關博文,并在上述博文中宣傳推廣當事人相關産品。而上汽通用通過上述宣傳也未獲得相關經濟利益,并且在2021年9月7日自行删除了相關博文。
因為上汽大衆和上汽通用的相關行為已經違反了《奧林匹克标志保護條例》,所以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于今年8月份對這兩家合資車企分别處以罰款0.5萬元和2萬元。
實際上,上汽大衆和上汽通用并不是首家因擅自使用奧林匹克标志而被罰款的汽車企業。此前寶馬(中國)汽車貿易有限公司也曾因為在未獲得許可的情況下使用奧林匹克标志,而被北京市朝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罰款5萬元。
近幾年,體育營銷在車企中的比重越來越高,不少車企也通過體育營銷的手段達到了提升品牌及産品美譽度的目的。接下來,四年一度的世界杯也将于今年11月份拉開戰幕,這項備受國人關注的足球盛會無疑為車企提供了很好的營銷契機,不過如何在不違規的情況下達到營銷的目的,也将成為車企們不得不面對的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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