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莫小喵
經曆過的人都明白,愛與不愛的界限其實并沒有那麼清晰。也許在某一刻,你發現你突然不愛TA了,又或許某一刻,你發現自己依然心有悸動。所以,愛與不愛從來不是分手與否的理由。
情侶之間,有了這些狀況,便可以果斷分手了。
一、對方不能為你提供任何情緒價值
當你發現雙方在一起已經變得索然無味,當你發現無論對方做再多的事情,你的内心都已經無法再起波瀾的時候,說明你們已經不适合在一起了。失望也好,愛情消失了也罷,如果兩個人已經完全無法給對方提供任何的情緒價值,那麼勉強在一起隻會讓自己過得不幸福。
日子還很長,我們需要的是能夠真心持久的伴侶,既然對方不是那個對的人,不如趁早分手。
二、當你發現沒有對方,你能過得更好的時候
分分合合,吵吵鬧鬧,看似激烈的感情,事實上早已千瘡百孔。兩個人在一起的意義就是讓一加一的價值能夠大于二,倘若兩人在一起,總是磕磕絆絆,讓生活痛苦不堪,甚至比不上你自己一個人的生活,那麼在一起的意義又是什麼呢?所以,當你發現沒有對方,你能過得更好的時候,就可以終止彼此的關系了。無休止的糾纏隻會讓彼此都痛苦。
三、當你的付出已經完全得不到回應的時候
感情是需要經營的,是需要雙方共同努力的。就像是一個竹筏,如果始終隻有一個人在努力撐槳,那麼總有一天會失去方向,無法前進,隻有前後一同使力,才能保持方向,穩步前進。
同樣的,在感情裡,當你的付出已經完全得不到回應,或者說,對方已經完全忽視你的一切的時候,那麼感情就沒有再維持的必要了,不如趁早分手。
四、當你發現看不到未來的時候
我們總是會發現,那些在一起的時間越久的情侶,越是不容易走到最後,不是他們的感情不深,而是從始至終他們都沒有給彼此一個明确的未來,分手也是必然的事情。
所以,當你的另一半始終不願意在自己的朋友圈公布你們的戀情,始終不願意帶你見朋友,見家長,讓你看不到兩個人的未來的時候,那麼已經可以果斷分手了。因為對方從頭到尾都沒有想要和你走下去,所以不必再為這段感情浪費時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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