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木有發現身邊的“大肚皮”越來越多了?
懷孕了,自然要去做産檢,做産檢難免要耽誤工作。
大部分人都知道,懷孕女職工可以享受産檢假,可這産檢假到底該怎麼休,是一個月一次,還是一個月兩次?
是一次半天,還是一次一天?
産檢假的工資又該怎麼算?……
一起來搞搞清爽吧!
頭胎的、二胎的……如今要去醫院做個産檢真心不容易,時時刻刻人山人海。
怕普通門診人多,就挂特需吧……可沒想到,特需的人一樣多!
好多“大肚皮”都紛紛抱怨,每次産檢都太耗時了。
更麻煩的是,由于檢查項目太多,有些醫院還會将各種檢查拆開在不同時間,一個月要跑好幾次醫院……
職場準媽媽們,為了做産檢,每次都得跟單位請假。
每家單位的制度還不太一樣,有些單位規定每月可享半天産檢假;有些單位規定可享受一天;還有些過分的,半天都沒有!!
周到君進了個孕婦聊天群,群裡的準媽媽們紛紛吐槽:
某準媽媽說自己單位的産檢假,每個月隻有半天,超出的部分要算病假。懷孕以來,自己已經被HR點名請假太多!
另一位準媽媽的遭遇就更慘了,單位壓根就沒有産檢假的說法,每次都算病假,工資太多,心疼不已。
産檢假到底是什麼?
為什麼每家單位的規定會不一樣呢?
其實,産檢假的法律依據是2012年4月14日國務院第200次常務會議通過的《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别規定》:
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内進行産前檢查,所需時間計入勞動時間。
所以說,國家并沒有統一規定産檢假的次數和天數!
各家單位所規定的半天或者一天,不過是根據常規做出的内部規定而已。
既然沒有統一規定,那這個假該怎麼算呢?
周到君特意撥打了市人社局的咨詢熱線12333,并咨詢了一些勞動法的律師,根據他們的解釋,其實産檢假到底怎麼休,在實踐中遵循兩大原則:
• 合理
• 醫囑
懷孕婦女在與醫療機構約定的時間内進行的産前檢查,作出勤對待,按出勤待遇發放。
隻要是工作時間内進行的正常必要的産檢,都應該計入勞動時間,不能按病假、事假、産假、曠工等來算。
産檢是按醫囑來進行,隻要是醫生認為有必要的檢查那就必須檢查,檢查時間隻要是合理的,用人單位就應當給予相關的便利。
産檢假不是病假,自然不需要開病假單!但是不是需要開相關的證明,法律上并沒有詳細規定,不同地區,不同的單位會有不同的處理方法:
有些公司是讓員工提供每次産檢預約時間的複印件,也就是産檢預約單,有些公司需要提供産檢記錄,或者醫生開具的診斷證明等……
其實,隻要是正規醫院去做的正規檢查,要提供這些單據證明并不難,每次去産檢不妨把這些資料都保留下來。
産檢既然不算病假,法律規定是“計入勞動時間 ”,工資是按照正常出勤的待遇發放的。
假如單位把你的産檢時間算作了病假,扣了你的工資,都是違法的!你可以向人社部門投訴,維護自己的權益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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