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綜合所得年收入額不足6萬元,但平時預繳過個人所得稅的。
2、符合專項附加扣除條件,但預繳稅款時沒有及時或沒有申報扣除的。
3、因年中就業、退職或者部分月份沒有收入等原因,減除費用6萬元、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企業年金以及商業健康保險、稅收遞延型養老保險等扣除不充分的。
4、沒有任職受雇單位,僅取得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需要通過年度彙算辦理稅前扣除的。
5、取得的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年度中間适用的預扣率高于全年綜合所得年适用稅率的。
6、預繳稅款時未申報享受或未足額享受綜合所得稅收優惠的,如殘疾人減征個人所得稅優惠等。
7、有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捐贈支出,但預繳稅款時未辦理扣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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