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聲樂演唱。考試目的:通過考生的歌曲演唱,測定考生的嗓音條件、音準、節奏及音樂表現能力等。
2、樂器演奏。考試目的:通過考生的樂器演奏,測定考生的演奏水平和音樂表現能力等。
3、樂理。考試目的:通過考試,檢測考生對音樂中各種要素的基礎知識的掌握程度。
4、視唱練耳。考試目的:通過音樂聽覺能力、視唱能力和音樂記憶力的測試來檢驗考生的音樂素質,鑒定考生是否具備學習音樂的必備聽覺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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