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中,春夏秋冬是四季輪回,周而複始。你知道四季是怎麼劃分的嗎?
原來,季節的劃分有多種:天文季節、氣候季節、物候季節等。
物候季節是以二十四節氣中的四立(立春、立夏、立秋、立冬)作為四季的始點,以二分和二至作為中點的。如:春季立春為始點,太陽黃經為315°,春分為中點,立夏為終點,太陽黃經變為45°,太陽在黃道上運行了90°。這是一種傳統的,常見的方法。
天文季節是以地球在黃道上的位置決定的。即以立春至立夏為春,立夏至立秋為夏,立秋至立冬為秋,立冬至立春為冬。
春夏秋冬分别為91天、94天、92天、88天。中國民間習慣采用陰曆,以1、2、3月為春;4、5、6月為夏;7、8、9月為秋;10、11、12月為冬。閏月的年份為例外,基本與前者相似。
地球圍着太陽旋轉,全年劃分為二十四節氣
天文季節反映了一年太陽高度的季節變化。
由于到達地面的太陽輻射受地面和海陸的影響,其熱效應比太陽輻射效應落後一個月左右,所以常把陽曆3、4、5月作為春季;6、7、8月作為夏季;9、10、11月作為秋季;12、1、2月作為冬季。天文季節的日期固定,便于記憶,但不能反映地區特點及差異。
氣候季節是一種以候平均氣溫劃分的季節,候平均氣溫<10℃的時期為冬季,>22℃時期為夏,10~22℃期間為春秋季,這種劃分比較符合人們對四季的理解和冷暖感覺。
季節的形成是由于地球為球形,投射到地面的太陽輻射有緯向變化,更重要的是一年中黃道和赤道交角在正負23°~27°之間變化,相應地出現了晝夜長短、太陽高度、接收太陽輻射多少的變化,這就是四季交替的根本原因。
現在你明白了嗎?^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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