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國家稅務總局發布公告,規定相關納稅人需要在2021年3月1日至6月30日辦理2020年度個稅綜合所得彙算清繳。
哈喽大家好,我是你們的小蜜。
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彙算清繳
已經正式開始辦理
對于個稅彙繳
很多老師可能一臉懵
今天
小蜜就為大家奉上一份貼心的“科普帖”
手把手教你如何操作
一起行動起來吧~
如何判斷自己是否需要彙算清繳?
1.需要辦理年度彙算的情況:
①已預繳稅額大于年度應納稅額且申請退稅的(可以退稅)
②綜合所得收入全年超過12萬元且需要補稅金額超過400元的(需要補稅)
2.無需辦理年度彙算的情況:
辦理時間
2021年3月1日至6月30日
具體操作過程
下載并登陸“個人所得稅”APP,點擊“綜合所得年度彙算”
申報方式包含簡易申報和标準申報。
① 簡易申報:年度綜合所得收入額不超過6萬元且已預繳稅款。(操作較為簡單)
② 标準申報:
第一步:勾選“使用已申報數據填寫”,閱讀申報須知後點擊“我已閱讀并知曉”。
第二步:确認基本信息,選擇彙繳地,然後核對申報表信息。
系統會歸集你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等收入數據,如果存在沒有自動導入的收入信息,需要進行新增和查詢導入操作。
☆高亮☆:在工資薪金欄中, 點擊“獎金計稅方式選擇”, 可以選擇全年一次性獎金的計稅方式:全部并入綜合所得計稅或是單獨計稅。
注:兩種計稅方式會對最終稅款産生影響,建議比較兩種計稅方式,選擇适合自己的最優解。
第三步:繳稅或退稅
1.如果2020年年度收入不足12萬,卻存在應補稅額,或是超過12萬,但應補稅額不超過400元,則可提交申報,無需繳款。
2.如果年度收入超過12萬且應補稅額超過400元,請及時補繳。
3.如果存在多繳稅款,請點擊“申請退稅”。
以上
就是關于“個稅彙算清繳”的所有内容啦
希望此篇文章
可以對各位老師的個稅彙繳有所幫助
請各位老師記得在規定的時間内操作
畢竟事關自己的荷包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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