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不是肯定的,還是有判處緩刑的可能,不過這個可能性比較小。
我從事法律實務工作10多年了,我來說說這個問題。
1.輕傷二級構成故意傷害罪刑法第234條的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緻人輕傷的,構成故意傷害罪,需要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不幸造成重傷,需要判處3~10年有期徒刑;緻人死亡,需要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輕傷有兩個等級,分别是輕傷一級和輕傷二級。輕傷一級重于輕傷二級。
輕傷二級是非常容易構成的,一拳頭或者一巴掌打不好的話,都容易構成輕傷二級。
司法實踐中,有很多就因為一巴掌導緻人鼓膜穿孔、或者眼睛眶壁破裂、或者一拳頭導緻雙側鼻骨骨折,造成輕傷二級的。
當然這屬于非常點兒背的結果了,絕大多數情況下,一拳頭、一巴掌是不會造成輕傷的。
一旦構成輕傷二級,就面臨着上述刑事責任了,如果沒有賠償、沒有取得諒解的話,基本上是要判處一年至一年半的有期徒刑的。當然,如果有從重或者從輕的情節除外。
如果構成故意傷害罪了,并不隻是打罪、坐牢那麼簡單,民事責任一樣也是跑不了的。
根據刑事訴訟法解釋的相關規定,侵權人也就是被告人,在承擔刑事責任的同時,還需要承擔由犯罪行為所帶來的其他的直接損失費用,這包括醫療費、住院夥食補助費、護理費、誤工費等等。
但是由于涉及刑事責任,是不賠償傷殘賠償金和精神撫慰金的,這是與普通民事侵權所最不同的地方。
如果沒有賠償,那麼被害人在刑事案件起訴到法院以後,可以提一個刑事附帶民事賠償,法院也會按照實際的損失情況作出判決。
也就是說,如果沒有賠償損失,除了需要坐牢以外,還一樣需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如果沒有按照判決履行的話,對方也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畢竟,案件判刑不是最重要的目的,目的是化解矛盾、糾紛。
因此,如果想要判處緩刑,一般情況下需要額外給付被害人一部分的費用,求得被害人諒解。
至于這個具體的費用,一般是由雙方當事人自己商定的。按照通行的做法來說,大多數都會在正常賠償數額以外,稍微增加一點,但是不會提的太多。
而如果造成的傷情夠了傷殘,那麼一般這個賠償數額是要包含傷殘賠償金和精神撫慰金的。
傷殘和傷情是不一樣的,傷殘是另外一種鑒定,這個标準會遠遠高于傷情鑒定。即便夠輕傷了,也不一定構成傷殘等級。
此外,即便沒有構成傷殘,也不意味着花費的醫療費會少,比如說傷的部位是眼睛,那麼花費的治療費用會遠遠高于傷的身體其他部位的費用,甚至有可能多于普通重傷的費用。
比如,出現像提問的要100萬這種情況,那就要:
一方面,看一下給對方造成的損失數,如果真的因為治病花了八九十萬元,那麼100萬是不過分的。
另一方面,要衡量一下自己的經濟情況。畢竟,不是每個人都能拿出100萬的,哪怕是10萬元,很多人都拿不出來。
同時,要考慮一下這個事情對自己的必要性。是不是必須求得諒解,必須判處緩刑,自己一年能掙多少錢等等。
最後,還要盡量跟對方協商,當然拿的越少越好。
從司法實踐中來看,基本上判處緩刑的必要條件之一就是取得諒解。當然如果對方非得提過分的要求(如損失10萬、要100萬),而自己也甯願拿一部分遠遠超過損失數額的賠償(如20萬),那麼法院也是有可能判處緩刑的。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