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百、兩百、三百,四百”,整個春節都能聽到我數錢的聲音。問我數什麼錢?當然是壓歲錢啦!多少?一大堆哪!外公外婆給的,爸媽給的,爺爺奶奶給的,大伯給的,小阿姨給的。加起來有三千五百元呢!每年,我壓歲錢都要上交給我的“财務主管”--老媽。可今年不一樣!我已經10歲了,我壓歲錢能夠自我保管了。
2、我從老媽那兒理直氣壯地拿回了我的“财産”,接下來就該想怎樣“花”了!要合理,不能用在不正當的地方。嗯,交學費?爸媽已經給交了。所以我決定,取出100元用來買零食,反正我吃零食也不是太多,50元足夠了。還剩三千四百五十,想買些學習用品:尺子,我喜愛;鋼筆,好漂亮!橡皮,擦得真幹淨!可這一算,我才花去50元,怎樣辦?這麼多錢怎樣花?啊!我想到了!我能夠買一隻兔子!我喜愛小動物,可我媽不讓養,說沒時光,此刻我有了自我的壓歲錢,買了後放到爺爺奶奶家養!剩下的,我要存到銀行,聽說存到銀行的錢能得到利息呢!
3、我的壓歲錢我做主,我能夠用它來做自我想做的事,買自我想買的東西,最主要的是能讓我們鍛煉自我的理财潛力,真是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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