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與吏的區别存在三點不同,社會地位不同;級别不同;任期不同。
1、社會地位不同。官是上等人,是人民為他服務的;而吏則是下等人,是為官服務的。“吏”雖然在官府裡承擔着執法工作,卻仍然是百姓,在古代等級森嚴的社會結構中,吏相對于官而言是明确無誤的下等人。
2、級别不同。官員,經過任命的、一定等級的政府工作人員。現代官職從股級、科級、處級、廳級、部級到國家領導人隻有6個大等級12個小等級,而古代的等級從品級建立時就有9品18級(9品30階)。做級别對比時,隻好以幾個區域品級對齊了。如巡撫對應省級、知府對應廳級、知縣對應處級。
3、任期不同。官是三年一任,清代地方官平均一任隻在一年半左右,官是流動的,不可能在一個地方形成他的權力網絡,進而魚肉百姓;而吏則因為是當地的,熟悉該地風俗人情,因而也有利于政策的貫徹執行,又因為他隻是一個政策執行者,沒有大權,所以可以有效防止其貪污腐敗。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