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月4日是全國法制宣傳日。2001年,中共中央、國務院決定将我國現行憲法實施日12月4日,作為每年的全國法制宣傳日。在這一天中,部分民衆可進法院參觀。
2、全國法制宣傳日在12月4日,按照黨中央關于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決議的要求,憲法與人民群衆生産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得到比較廣泛的普及;廣大人民群衆的法制觀念普遍提高,遵紀守法的自覺性和運用法律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能力不斷增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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