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如果真的喜歡一份工作,那他一定是他在公司幹、在家幹、在節假日幹、在周六周日幹、别人休息的時候他還在幹一一那麼他才是熱愛這件事。而不是周一到周五的每天8小時之後他想着去幹别的事情了。
這樣的人永遠成不了大事,永遠是個社會底層。因為任何事情隻有你做到極緻了,你才有機會賺取80%的利潤,剩下的20%給loser們去分。這就是一個人做事的态度。一個人是不是真的愛這件事一一就看他是不是業餘時間都在做。
而不是看一個人上班的時候是不是認真幹活。上班認真幹活是必須的,否則公司請你來幹嘛呢。不是請你來坐在位置上不動不打電話的一一公司請你來就是為了省去老闆的時間一一說白了就是買你的時間。
因為你的時間不值錢,老闆的時間很值錢。所以你得幹活。不幹活,超過3個月就得走人。
3個月就走人的人一定是不喜歡這個工作,要麼就是嫌棄工資低了不願意幹,要麼就是真的來混日子的。然而現實生活中确實是這樣的人大有人在,這也是人之常情吧,否則就不會有那麼多碌碌無為的人了。
【本文由“荔枝職場說”發布,2022年10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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