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我國刑法的規定,因過失原因造成社會危害結果的發生,并且法律有規定的,就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可能會被法院判處有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四條,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因而構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第十五條,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因為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已經預見而輕信能夠避免,以緻發生這種結果的,是過失犯罪。
過失犯罪,法律有規定的才負刑事責任。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