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歸納式。歸納式是依據正文的中心内容,進行概括總結,作出結論,點明主旨,以加深人們對文章的印象,多用于總結、調查報告和通報等。
2、号召式。号召式就是在結尾部分提出希望,發出号召,展望未來,以鼓舞鬥志,多用于總結、決定和會議紀要等。
3、說明式。說明式是對主體部分的未盡事宜作一些補充說明,或者對與内容有關的問題作一些交代。說明式的結尾多用于公告、通報、通告和規章制度等,如“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生效”、“這個通知精神,适用于政府機關和事業單位”之類的結尾語句,都是對有關事項的補充說明。
4、慣用式。慣用式多用于公文的結尾,包括祈請求式和期望式。祈請求式多用于上行文,如用“妥否,請審查批示”、“以上意見,如無不妥,請批轉各地執行”等帶有祈請意思的語句作為公文的結束語;期望式多用于下行文中,如“特此公告”、“希遵照執行”、“希參照執行”等帶有期望意思的慣用語句作結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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