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确權,從2013年全面開展登記,到2018年正式啟動發證試點,已經行動了8年之久。原本計劃在2020年底結束,但受疫情影響,全國各地确權工作有所遲滞,2021年還有部分确權工作繼續進行。
土地确權是為了強化農民的物權保障,這項工作完成後,将會對農民産生一系列積極的影響。事關億萬農民群衆的切身利益,牽涉廣泛,多年來落實确權的過程中難免産生各種各樣的問題。
今天,我們總結了其中6個常見的問題。
雖說“土地确權”一詞大家早已熟悉,但個中含義部分農民群衆可能不太清楚。
土地确權,就是确認土地所有權、土地使用權以及他項權利,簡稱确權。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确權,是在集體土地所有權登記發證的基礎上,以土地承包合同、權屬證書及集體土地所有權為依據,進一步明确地塊的面積、空間位置等詳細信息,保障農民的合法經營權,減少土地糾紛。
這些土地上的權利,要經過土地登記申請、地籍調查、核屬審核、登記注冊、頒發土地證書等土地登記程序,才能得到最後的确認和确定。
對于農民自己來說,确權完成的标志是手裡拿到證書。從開始登記工作到拿到證書不是一蹴而就的,往往會間隔一段時間。
二、土地确權确錯了怎麼辦?土地确權錯誤一般分為兩種情況:
①土地權屬有争議。
比如對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存在争議,既可能是争議的一方基于合理的權利外觀取得證書的情況;
也可能是公示期間一方因未在村裡生活無法提出異議,導緻另一方合法地取得證書的情況。
如何解決?
首先,雙方可以協商,在自願互諒的基礎上自行解決争議,如果雙方達成一緻,那就協商成功;
其次,如果雙方不能達成一緻,或者達成一緻後一方反悔不履行協議,那麼就申請政府來處理。個人之間、個人與單位之間的争議,找鄉級政府;兩個單位之間的争議,找縣級政府;
再次,如果對政府的處理不服,還可以提起訴訟,注意要在收到處理決定後30日内起訴。
②面積位置有錯誤。
這種一般是土地權屬清晰無争議,但面積、位置等信息可能登記錯誤,甚至可能有錯别字等情況。
如何解決?
首先,在公示期間可以提出異議,要求變更土地确權内容。農村集體土地确權過程中,會有三次公示,在公示期間,無論是權屬争議還是測量面積争議,都可以提出異議變更;
其次,确權結束後,可以找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申請更正。
再次,如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不履職,可以向法院起訴。申請更正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要在法定期限内作出決定,如果超期沒解決,可以起訴要求履行職責。
三、土地沒有确權怎麼辦?
土地确權開展幾年來,各地大部分農民群衆都完成了确權,拿到了證書。有部分群衆因為長期在外務工,可能錯過了确權時間,導緻土地沒有進行确權。
如何解決?
一般開展确權工作,村裡都會第一時間通知村民,如果沒有時間回家,可以寫委托書委托他人代為辦理;
如果村裡無法聯系或者錯過了确權時間,要及時聯系村裡,詢問是否能補充登記以及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如果村裡回複現在已經不能補充登記,那要問清楚後續什麼時候可以補充登記,平時多跟村裡溝通了解确權進度情況,避免再次錯過。
四、村裡不給确權怎麼辦?有的農民群衆遇到這樣的情況:
1、屬于自己家的承包地,村裡不給确權;
2、離婚後本屬于自己的耕地,村裡不給确權等。
如何解決?
首先,要向村裡問清楚不給确權的原因是什麼。
如果是因為土地有争議,那确實不能确權。有争議的土地先解決争議(解決争議的方法見上文),争議解決了才能确權。
其次,如果沒有合理的原因卻不給确權,可以向當地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反映,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是具體承辦确權工作的職能部門,對确權有意見和建議可以向他們提出。
五、有土地承包合同,還需要确權嗎?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确權,也是土地确權工作的一部分。
有土地承包合同,也需要确權。
以土地承包合同、權屬證書及集體土地所有權為依據,進一步明确地塊的面積、空間位置等詳細信息,解決承包土地面積不清、位置不明及登記不全等問題,保障農民的合法經營權,減少土地糾紛。
六、确權後不給發證怎麼辦?各個村莊土地确權工作的開始時間不一樣,完成的進度也會有所差異,而政府相關部門一般是等到一個地區所有确權工作全部結束時,才進一步審核,然後再發放證書。
在土地确權工作過程中,從登記到發證往往需要一段時間,因為審核核屬、登記注冊、印制證書等環節都需要時間。
尤其因為2020年疫情影響,相關工作受到阻礙,可能會更加延遲一些。農民群衆可以耐心等待,必要時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工作人員詢問工作進度,了解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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