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員工作内容有:審查企業各項财務制度的落實情況,協助審計主管拟訂審計計劃或方案、負責完成資産、負債、收入、成本、費用、利潤等單項業務的審計工作等。
1.審計員在主管領導下,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公司規章制度,依法實施審計業務。
2.審計員審計集團各下屬單位、部室等相關單位經營目标責任的履行情況。
3.審計員負責集團各單位、部室主要負責人的離任審計。
4.審計員負責審計集團各單位、部室内控制度的建立健全和執行情況。
5.組織做好基建、修繕工程等專項工作的财務概(預)算執行情況及決算情況的審計,并對工程材料的招采、工程簽證和施工情況進行監督。
6.審計集團财務及各核算單位的财務報表、财務預決算、資金管理與使用、固定資産管理等執行情況。
7.協助主管領導做好審計前的各項準備工作,做好審計記錄、審計證據的.收集和調查取證工作,并編制審計報告,提出審計意見和建議。
8.審計員負責做好審計工作的檔案管理工作。
9.領導交辦的其他需要審計的事項。
審計的工作内容是要對财務會計報告進行審計,對企業資産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會計報表附注及相關附表所進行的審計,是最常規的審計業務。通常提供給公司的股東、上級單位,以及政府主管部門。
注冊會計師的審計意見主要是向除管理層(責任方)之外的預期使用者提供,包括股東、債權人、監管機構等。
雖然注冊會計師主觀上不是為了管理層(責任方)提供審計意見,由于注冊會計師的審計意見可以提高财務報表的可信性,因此,注冊會計師的審計意見客觀上可能對管理層有用,所以,管理層(責任方)也可能是财務報表預期使用者之一,但不是唯一的預期使用者(還有股東、債權人、監管機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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