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田養魚在中國有長期傳統。早在三國時代公元220年左右已有
稻田養魚的文件記載。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以前,中國西南地區和 華南的山區和幾個高原省份主要是四川、貴州、湖南、江西與浙江,由 于缺少溪流和湖泊,就利用稻田來養魚,以滿足其對魚産品的需要,因而
稻田養魚已是這些地方的傳統生産模式。
随着1978年以來農村家庭承包責任制的建立,報酬與産出挂鈎,以
及農業内部結構的逐漸優化,稻田養魚的發展顯著加速。1993年,全國 稻田養魚的面積達1475萬畝約9833k平方米 ,産魚230000 t畝産15。
5kg, 增産稻谷450000t。
1994年,面積達1540萬畝,産魚260000t,預期可增産
稻谷 480000t。
發展稻田養魚的地區不再限于四川、貴州等山區省份,而是擴展到包
括華北甚至黑龍江在内的二十多個省和地區。生産的模式也從傳統的單 一層面的粗放養殖轉變到高堤深溝、垅上種稻、溝中養魚;從冬休田的單 一養魚轉變到菜-稻-魚,麥-稻-魚和稻-晚稻-魚的輪作;以及從單
一品種鯉魚轉變到包括草魚、羅非魚、鲇魚,甚至螃蟹在内的多品種組 合生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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