曆經70餘年發展,NBA已成為全球最成功的職業聯賽之一,從16-17賽季開始(19-20賽季除外),聯盟每個賽季的收入都超過70億美元。探究其成功經驗,除了頂尖的競技水準、各具特色的球隊文化之外,還有一個是這個聯盟有一套成熟的制度,代表球員利益的球員工會和代表老闆利益的NBA聯盟在收入分成、球員合同、交易規則等事項上訂立了一份詳細的協議,雙方在此基礎上充分的展開合作,互利共赢,這份協議一般被稱為勞資協議。在NBA迅猛發展、不斷開疆拓土之際,直播吧推出《勞資協議講解》專欄,和吧友們一起看看勞資協議的各項内容,增進對NBA的了解。
本賽季常規賽落下帷幕,選秀抽簽的概率也塵埃落定。火箭、活塞、魔術分列前三,雷霆、騎士、森林狼緊随其後。但這并不意味着火箭和森林狼已經将一個高位簽收入囊中,一切仍要取決于抽簽大會的結果。
在2019年威少與保羅互換的交易中,火箭隊送出了2021年首輪選秀權的互換資格,前四順位保護(抽到前四歸自己,否則雷霆有權選擇互換)。
在維金斯與拉塞爾互換的交易中,森林狼将自己2021年的首輪選秀權送給了勇士隊,前三順位保護(抽到前三順位歸自己,否則歸勇士),若被保護則轉換為2022年無保護首輪簽。
選秀權的交易規則到底是怎樣的?什麼情況下選秀權可以被保護呢?本期勞資協議講解,小編就帶大家了解一下選秀權的交易和“七年規則”。
一.選秀權的交易
1.選秀權的交易價值
新秀的選秀權和簽約權(包括首輪簽和次輪簽),在交易時不占用薪資空間。這在選秀前後都是适用的,直到球員簽下合同。一旦新秀與球隊簽約,他的交易價值就成了實際的工資。
一個選秀球員在交易時用于薪資匹配的價值是0美元,但是在薪資空間的計算中并非如此。首輪秀一旦被選中,就會以新秀合同的120%計入球隊工資,直到他與持有其選秀權的球隊或非NBA球隊簽約,或書面同意不在該賽季簽署NBA合同。同樣,未簽約的首輪秀被交易後,也會以新秀合同的120%計入新球隊的工資。未簽約的次輪秀不計入球隊工資。
2.七年規則
七年規則允許球隊交易未來七年選秀權(例如,如果這是2017-18賽季,那麼2024年的選秀權可以被交易,但2025年的選秀權不能)。
3.選秀權的保護
根據選秀權的位置來“保護”選秀權是很常見的。這有助于避免重複過去一些不幸的交易,如1980年騎士和湖人之間的交易,洛杉矶得到了1982年的狀元簽,他們選中了詹姆斯-沃西。
當然,好言難勸該死鬼,總有人不信邪,比如2011年的快船。他們用拜倫-戴維斯換騎士的莫-威廉姆斯(垃圾合同互換),順手還把自己的無保護首輪送給了騎士。快船也沒想到這個選秀權最終成了狀元簽,直接把歐文白送給了騎士。而小莫在自己的職業生涯的暮年選擇回歸騎士,并随隊拿下了2016年的總冠軍。
受保護的選秀權不能高于55順位(前55順位可以保護,不能保護到56順位。)
保護通常在幾年後逐漸放寬。例如,一支球隊可能會在交易中送出自己的選秀權,2018年為樂透保護,2019年的1-10順位保護;2020年的1-6順位保護;2021年不受保護。如果球隊在2018年、2019年或2020年的選秀權落在受保護的範圍内,那麼他們就會保留它;否則,這個選秀權就送給别人。如果他們一直保護到了2021年,那麼他們必須把2021年的首輪簽送給對方。
一支球隊可以在所有七個即将到來的選秀中保護其選秀權。然而,如果一個受保護的選秀權在第七次選秀前仍未送走,那麼轉讓選秀權的義務必須在第七次選秀後消失,或者轉換為一個可允許的替代物(如第二輪選秀權)。
小編暫時沒有找到連續保護7次的選秀權的例子,歡迎吧友在評論區補充。小編印象中最誇張的保護是2004年的一筆交易,當時太陽将馬布裡送到尼克斯,換來麥克戴斯等球員和2006年一直保護到2010年的一個首輪簽。後來太陽又把這個選秀權交易給了爵士,沒想到這個簽真就一直保護到了2010年。最終爵士用它在2010年第9順位選中了戈登-海沃德。
選秀權的保護同樣是交易雙方的一次博弈甚至對賭,其最終的盈虧往往要在許多年之後才能蓋棺定論。比如2005年太陽與老鷹進行的一筆交易,太陽将喬-約翰遜以先簽後換的形式送到老鷹,換來鮑裡斯-迪奧和老鷹隊未來的首輪簽。這支首輪簽是2006年樂透(1-14順位)保護,2007年前三順位保護,2008年無保護。
在2006年老鷹以聯盟倒數第四的戰績抽到了第五順位,選秀權也被保護了下來,老鷹隊選擇了謝爾登-威廉姆斯。由于2006年本就屬于樂透保護,太陽隊并未對此抱太大期望,老鷹的選擇也中規中矩。
但是在2007年,老鷹的戰績再次排在聯盟倒數第四,他們卻好巧不巧地就抽中了3号簽,再次留下了這支選秀權,并選中了未來十年的内線基石阿爾-霍福德。
要知道臭名昭著的霍裡-納什沖突正是發生在2007年的西部半決賽,那幾乎是那支太陽隊離總冠軍最近的一次。
終于在2008年,太陽兌換了這支選秀權,但是老鷹在得到霍福德後一舉擺脫了魚腩的身份闖進了季後賽,太陽也隻得到一支15号簽,他們選中了羅賓-洛佩茲。
同樣是在2008年,時任太陽總經理的史蒂夫-科爾孤注一擲地換來了奧尼爾,然後他們在季後賽首輪就被馬刺淘汰出局。2009年德安東尼下課,太陽西部第九;2010年他們回光返照闖進西部決賽——那是本賽季之前他們最後一次進季後賽。
如果他們當時能得到霍福德,可能一切都會不同了。當然,考慮到2007年前兩位被選中的球員是奧登和杜蘭特,可能太陽的心情可以稍微平緩一些。
另一樁因選秀權的保護而令人哭笑不得的交易,出自籃網功勳經理比利-金之手。在2012年的交易截止日,籃網從開拓者交易得到當時合同即将到期的傑拉德-華萊士,送出奧庫,肖恩-威廉姆斯和2012年受保護的選秀權(前三順位保護)。
要知道2012年的籃網并不是急于補充即戰力的球隊,他們當賽季22勝44負排在東部第十二。若他們有意得到華萊士補充鋒線,他們完全可以在休賽期給他直接開合同,他們此後用一份4年4000萬美元的合同續約了華萊士,這份合同絕對能夠在自由市場上直接搶到華萊士。比利-金卻選擇送了自己的首輪簽,換來華萊士半個賽季不到的使用權。
據說在這屆新秀中,隻有安東尼-戴維斯、麥基吉、托馬斯-羅賓遜三個“基石”球員是籃網“夢寐以求”的,因此他們給了前三順位保護——最終這支首輪簽落在第五順位,開拓者用它選中了利拉德。
命運之神将會如何安排雷霆/火箭、森林狼/勇士那被保護的選秀權呢?讓我們拭目以待。
(酒神巴庫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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