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國标紅綠燈的風波未定,最新修訂的《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線 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又接踵而至了。
據國家市場監督管理局權威發布,由交通運輸部、公安部和組織全國交通工程設施(公路)标準化技術委員會共同修訂的《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線 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将于10月1日正式實施。
基于滿足道路使用者需求、引起道路使用者關注、傳遞明确且簡潔的含義、獲得道路使用者的遵從、給道路使用者的合理反應提供充足的時間的五大原則,“新道路交通标志”針對近年來出現的新設施、交通管理新需求,增加了“電動汽車充電站”“電動自行車車道标志”“禁止電動自行車進入标志”“注意積水标志”等19項新的交通标志。
4項更改15項增加
“注意車道數變少标志”由指路标緻改為警告标志,駕駛員也理應提高警惕。
“線性誘導标”指路标緻改為警告标志,并且細化了設置條件及要求。
街道名稱标志版面的文字排列方式規定為“I”或“一”字形,街道名稱不會再出現“混亂”的情況。
更改了地點距離标志中間分隔線,同時也将展現道路編号。
禁令、指示标志增加熒光粉紅色作為交通事件管理區的警告标志底色。
路牌标志版背面不得作任何宣傳和廣告,底色應為灰色、黑色或金屬原色。
增加了小型客車車道标志和有軌電車專用車道标志,各位駕駛員需多加注意,别走錯車道而被處罰。
增加了開車燈标志,駕駛員應根據标志使用相應的車燈模式,遠光燈或會受到進一步限制。
增加了非機動車與人通行标志,以及非機動車推行标志,非機動車與人應規範出行。
增加了貨車靠右行駛标志,各位貨車司機看到該标志需要遵守規則靠右行駛。
增加了硬路肩允許通行、即将結束通行和結束通行标志,車友們在硬路肩行駛時需多加留意标志,切勿一條路走到黑。
增加了可在人行橫道标志外圈加熒光黃綠邊框,使得标志更加醒目的規定。
禁止貨車通行的标志見得多了,如今允許貨車通行的标志也來了,各位司機大哥看到這個标志就可以放心通行了。
增加了“注意積水标志”,提示駕駛員涉水通行時需要留意積水深度。
增加了高速公路指出車道的指引标志,“路癡們”千萬别走錯出口了。
增加了交通樞紐互通出口預告标志、出口方向标志的設置規定,需要使出主路的車友,應提前選擇車道形式。
增加了前方車道控制告示标志,駕駛員若看到車道關閉或換道行駛指示,應提前變更車道,避免交通擁擠。
增加了電動自行車行駛标志、電動車自行車車道标志和禁止電動自行車進入标志,亂成一鍋粥的電動自行車終于得到了整治,如果你是電動自行車的使用者,也請你遵守規定規範行駛,千萬别做出闖入機動車道、上高架和逆行等危險行為。
電動自行車不再無法無天
除了以上提及到的新國标增加了規範電動自行車行駛的标志外,同樣需要強調的是,為了整治電動車“無法無天”的亂象,全國各地已經陸續開展電動自行車登記管理,其中電動自行車違規行駛的重災區——廣州市,同樣在10月1日開始實行依法處置違規電動自行車。
據廣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發布規定,符合登記上牌條件的在用電動自行車,應在今年9月30日前辦理登記上牌,10月1日起将對未登記上牌仍上道路行駛的電動自行車依法予以處罰。
也就是說,9月30日之後,廣州交警将所有未登記上牌就上路行駛的電動自行車,清一色視為違法/違規車輛,一旦被查出,将要接受處罰。
截至目前,盡管廣州市登記上牌的電動自行車已達到183萬輛,超過廣州市機動車保有量的60%,但實際上我們可以看到路上仍然有相當多的電動自行車未進行上牌登記。
各位仍未登記上牌,又不願意放棄電動自行車出行的“驢友”,這幾天要抓緊時間處理了。
此外,廣州交警表示電動自行車過渡期号牌有效期至2023年11月30日,過渡期結束之後,符合新國标的電動自行車便可申請正式牌照,所有電動自行車都需要嚴格遵守相關規定。
理論上,電動自行車的違法成本不再為零,所有違章違法的電動自行車都會像機動車一樣需要接受處罰。
對此,作為一名深受電動自行車亂象影響的機動車駕駛員,我在這裡想感歎一句的是,電動自行車終于迎來了有法可依的一天了,真是可喜可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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