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每月偷給男子發4千工資【冒用他人身份信息虛報個稅怎麼罰?】近日,遼甯大連,張先生在個人所得稅APP做稅務申報,卻發現自己要補交3200元的個人所得稅。查詢發現,大連一家公司去年每個月都給他“發4000元的工資”。而張先生沒有在這家公司工作過,這些“工資”自己也沒有收到過。張先生意識到,自己的個人信息洩漏被這家公司冒用,最終目的是為了避稅。張先生當即在平台上申訴,無需補交3200元的稅款。近年來,網絡上投訴自己個稅信息被冒用的情況不少,個稅信息被冒用怎麼辦?冒用他人身份信息虛報個稅要承擔什麼法律責任?法報君說如果企業冒用他人身份信息進行虛假納稅申報,依照稅收征管法的規定,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編造虛假計稅依據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并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納稅人偷稅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滞納金,并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同時,冒用他人身份信息也侵犯了當事人的個人權利,若給當事人造成經濟損失,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嚴重的話更是涉嫌刑事犯罪。提醒廣大市民注意查詢自己的個稅信息,一旦發現任職受雇信息、收入納稅明細信息、辦稅權限與實際不符時,可以就不屬實的信息發起申訴,平時也要注意保護好自己的個人信息。(全媒體記者 羅聰冉)
來源: 法治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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