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财政部網站發布了《财政部會計司2021年第五批企業會計準則實施問答》,共六個。其中對“不符合資本化後續支出條件的固定資産日常修理費用會計處理”政策進行了調整。值得企業關注。具體内容如下:問:不符合資本化後續支出條件的固定資産日常修理費用應如何進行會計處理?答:企業應當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1号——存貨》《企業會計準則第4号——固定資産》等有關規定進行會計處理。不符合固定資産資本化後續支出條件的固定資産日常修理費用,在發生時應當按照受益對象計入當期損益或計入相關資産的成本。與存貨的生産和加工相關的固定資産日常修理費用按照存貨成本确定原則進行處理,行政管理部門、企業專設的銷售機構等發生的固定資産日常修理費用按照功能分類計入管理費用或銷售費用。
延伸閱讀:1.關于固定資産的後續支出問題《<企業會計準則第4号——固定資産>應用指南》第二條明确,“固定資産的後續支出是指固定資産在使用過程中發生的更新改造支出、修理費用等。固定資産的更新改造等後續支出,滿足本準則第四條規定确認條件的,應當計入固定資産成本,如有被替換的部分,應扣除其賬面價值;不滿足本準則第四條規定确認條件的固定資産修理費用等,應當在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因此,筆者認為,财政部的本次企業會計準則實施問答,修正了《<企業會計準則第4号——固定資産>應用指南》第二條的規定,将原來的生産車間固定資産的日常修理費用由計入“管理費用”調整為計入相應産品的存貨成本(制造費用)。
2.關于存貨的價值計量問題《企業會計準則第1号——存貨》第五條規定,“存貨應當按照成本進行初始計量。存貨成本包括采購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第七條規定,“存貨的加工成本,包括直接人工以及按照一定方法分配的制造費用。制造費用,是指企業為生産産品和提供勞務而發生的各項間接費用。企業應當根據制造費用的性質,合理地選擇制造費用分配方法。……”因此,筆者認為,對生産車間固定資産發生的日常修理費用,如果不符合不符合固定資産資本化後續支出條件的,應首先通過“制造費用”歸集,然後分配到相應的存貨成本中。3.此次會計處理調整對企業的影響筆者認為,在相同的條件下,此次會計處理調整後,企業——(1)管理費用減少,存貨(産成品、在産品、半成品)成本增加。(2)在存貨未完全銷售的情況下,企業存貨增加、利潤總額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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