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節省時間
不按規定車道行駛
左拐車道上直行
6月8日清晨,江蘇省鎮江市丹徒區鎮榮公路發生一起小轎車失控,瞬間“飛”向防護欄的交通事故。
事故緻小轎車、道路防護欄以及綠化帶不同程度損壞。
接到報警後,丹徒交警大隊上會中隊民警立即趕往現場處置。
經詢問了解,當日7時15分許,宋某駕駛車輛沿鎮榮公路由南向北行駛,當車輛行駛至鎮榮公路槐蔭村路口時,路口信号燈顯示為直行綠燈,宋某在左拐車道未按規定車道行駛且車速較快,車輛在通過路口後,為避讓直行車輛時,加之其操作不當,往左打方向在緊急制動後車輛失控直沖前方綠化帶,騎上了防護欄,所幸此次事故未造成人員受傷。目前該事故還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以案說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五十一條第一項:機動車通過有交通信号燈控制的交叉路口,在劃有導向車道的路口,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江蘇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
第五十七條第四項:機動車駕駛人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的,處以一百元罰款。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與使用規定》
機動車駕駛人駕駛機動車行經交叉路口不按規定行車或者停車的,一次記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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