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是人員姓名身份證号,要是單位代為訂票是寫單位的名字。但如果是經紀代理服務不可以抵扣進項稅。
《财政部稅務總局海關總署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稅務總局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六條規定,納稅人購進國内旅客運輸服務,其進項稅額允許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納稅人未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暫按照以下規定确定進項稅額:
1、取得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的,為發票上注明的稅額;
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的,為按照下列公式計算進項稅額:航空旅客運輸進項稅額=(票價+燃油附加費)÷(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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