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妖書案是晚明一樁疑案,發生于萬曆三十一年即1603年,是一場由于國本之争引起的東林黨争事件。這一案件沒有解決﹐卻充分暴露出明末朝廷中黨争的激烈。第二次妖書案與僞楚王案、劫杠案共稱“楚宗之亂”或“楚宗之争”。
妖書案以皦生光受冤而死結案,,方面暫時結束了人人自危的混亂局面,,一方面也使門戶之争愈演愈烈,黨争在此後很長時間内成為明代政治的一大頑疾。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