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很多人發了工資之後,都是前一周像皇帝,後三周像乞丐。
于是大家就在那裡感慨,這世界上最凄慘的事情,莫不是還沒到發工資的時候,錢就沒有了!
說實話,你能說出這種話來,都是宋文帝給你的勇氣!在他之前,工資全部按年發!你還敢這樣大手大腳地過?
我國的俸祿制最早出現在西周。
周公旦輔佐周武王所作《周禮》一書中,提到“祿位以馭其士”。漢代經學大師鄭玄注釋道:“所謂‘祿’,若今月俸也。”
注意,隻有朝廷的人所拿的工資被稱作“俸”,普通打工者的工資一般稱作“工錢”或“口糧”。
在南朝宋以前,工資基本都是年薪制(少數有過月薪制),月薪是在南朝宋之後才真正出現的。
宋文帝繼承了他老爸改革的衣缽,創下了著名的“元嘉之治”。其中有一項改革就是工資改革,包含了把年薪變成“按月分俸”。
據《南史·阮長之傳》記載,宋實行“月薪制”的具體實行時間,是元嘉末年(公元450年左右)。這可以說是現代“月薪制”的雛形。
在月薪制沒開始實行時,為了留住崗位上的人才,統治階級想出了很多妙招。
例如在南朝宋政權以前,結算工資時間一般以“芒種”為标準,即每年的6月6前後。如果在芒種前辭職,則其一年的工資(俸祿)悉歸後任和替崗者。
這樣一來,跳槽的人就大大減少了。一般都隻有被貶職的,沒有辭職的,人員非常穩定。
俸祿的發放形式也多種多樣。
秦至西漢,一般就是糧食,也就是他們的品秩。于是就有萬石、二千石、六百石等種種名目,劉備做縣尉的時候,最低年薪是一百石。
到了東漢時期,大家的年薪就變成了糧食和現錢的組合。這個工資的發法比以前隻發糧食更受官員歡迎,因為你不用在需要錢的時候先去把糧食賣掉。
由于很多朝代,糧食都是公務員工資的重要組成部分,所以大家也把公務員稱之為“吃皇糧的”。
到了唐朝,經濟發達物資豐富,基本可以做到一人做官,全家不餓。
唐代的官員俸祿一般由祿米、人力、職田、月雜給、常規實物待遇、特殊實物待遇幾部分組成。
以唐朝前期正三品京官為例:每年祿米400石,職田9頃,雜役38人,每日發常食料九盤(細米二升二合,粳米八合,面二升四合,酒一升半,羊肉四分,醬四合,醋四合,瓜三顆,鹽、豉、蔥、姜、葵、韭之類各有差;木橦、春二分,冬三分五厘;炭、春三斤,冬五斤),大概約合每月8000文;每天還有免費的工作午餐吃,每年元正冬至各賜絹5匹、金銀器、雜彩不等(包括夫人),依據品級國家配發至少五種不同場合的服裝(包括全套衣帽鞋帶配飾);本人或祖父母、父母亡故,給營墓夫60人役使10天,按品級配給喪葬所需一應器物,贈絹、布、綿等100段,粟百石。遇有特殊情況,還有賞賜。一般官吏每三年考核一次,業績突出者可加俸祿,反之則減扣。
簡單說來,就是你、你老婆、你死後的事,朝廷全包了。這個待遇,真是好的不要不要的!
而且,當你在朝廷做了大官,你的親戚朋友也可以受到恩惠。他們可以享受免役、住房、乘車、受田上的福利。不僅如此,你親戚的子女還能優先享受教育資源和步入仕途的機會!
所以大家才會那麼重視科舉考試了,真正的一人得道,雞犬升天。這種福利待遇,種多少地都賺不回來呀!
到了宋朝,公務員的待遇持續走高。因為有錢任性的皇帝,特别舍得給公務員們發高工資。
咱們以前寫過的包拯,年薪百萬很輕松。就算是喜歡天天喊窮,說自己“為窮之冠”的蘇轼,湊湊錢也能買一座别墅。
而且,宋朝重文輕武,那些做官的文人,福利不知道多好。二月河就曾說過,宋代的公務員工資是清代的10倍、漢代的6倍。
宋代官員的俸祿大體可分為“正俸”“加俸”“職田”三大類。
據《宋史·職官志》記載,宰相、樞密使一級的高官,每月俸錢三百千 (即三百貫),春、冬服各绫二十匹、絹三十匹、綿百兩,祿粟月一百石;地方州縣官員,大縣(萬戶以上)縣令每月二十千,小縣縣令每月十二千,祿粟月五至三石。
除了這些還有各種生活用品補貼,茶、酒、廚料、薪、蒿、炭、鹽諸物、喂馬的草料及随身差役的衣糧、夥食費等,都是朝廷給你買單。
而且,宋代公務員出差的招待費上不封頂,“用盡續給,不限年月”。甚至你出差到别地的時候,可以憑借着朝廷發的“給卷”在地方上白吃白住,領用糧食、衣服等。
高薪養廉,果然很高薪很有福利!不過,這種待遇,在宋之後的明朝是不可能發生的。
到了明朝,公務員們領的工資五花八門。
早期,公務員們領的工資基本隻有糧食。
後來皇帝為了減少自家的金銀流向海外,便開始印紙鈔。公務員們的工資也開始一半是米,一半是錢。但老朱文化不高,也不懂什麼是通貨膨脹。搞得錢越來越不值錢,公務員們實際到手的工資也越來越低。
洪武年間,宏文館學士羅複仁因太窮在城裡買不起房,住在郊區的一個破房子裡,朱元璋有次跑去他家,看見兩間破瓦房外一個人正在提着桶刷牆。
大明朝的官員混成這個樣子,不知道朱元璋作何感想。
後來,明朝又奉行了一段時間“什麼多發什麼”。
外來奢侈品多了,就發外來奢侈品代替工資。像是蘇木和胡椒,這基本相當于,現在單位給你發了個LV包來代替工資!
景泰元年,因為鹽倉積鹽較多,所以就拿鹽代工資。最初五十斤鹽折一石米,到了景泰三年,就是一百四十斤鹽折一石米。一直到嘉靖隆慶都有折鹽。
正六品的不大不小的京官,可以一下子領回一千四百斤食鹽。
後來茶葉多了,又以積茶折俸祿。
更要命的是,鹽和茶都屬于國有行當,自己不能私賣。所以,朝廷給你這麼多鹽和茶,隻能自己消化。
到了中後期,終于變正常了些,開始發糧食和錢了。但明朝工資是出了名的低,一個基層公務員一個月差不多隻有1400多塊錢,養個一家幾口亞曆山大。月入過萬的隻有張居正這等身居高位的神人才能拿到。
明末清初思想家顧炎武就曾吐槽過明朝公務員的工資:自古百官俸祿之薄,未有如此者。
所以總結下來,明朝的工資是又少又奇葩。
清朝發工資和明朝相較起來正常多了,一般會發銀子和米,每年春秋兩季發給。但清朝的工資水平和明朝不相上下。
由于工資太低,有個叫趙璟的禦史還給康熙皇帝上書,請求給全國公務員漲工資。
到了雍正年間,終于創立了養廉銀制度,也算是變相給大家漲了工資。
養廉銀本意是想借由高薪,來培養鼓勵官員廉潔習性,避免貪污發生,因此取名為“養廉”。一般來說,養廉銀通常為薪水的10倍到100倍。越有富裕的地方,官員的養廉銀越高。
即便這樣,清朝官員貪污還是屢禁不止,還出了個曆史上著名的貪官和珅!
所以,錢多不多不是本質問題,人心的貪才是。但又有幾個能做到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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