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于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和2018年五次公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進行修改。我國現行《憲法》一共有五個修正案。修改内容涉及序言、總綱、公民基本權利、國家機構、國歌等内容。
【法律依據】
《憲法》第1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社會主義制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根本制度。中國共産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破壞社會主義制度。
《憲法》第2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于人民。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人民依照法律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