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丙奇 21世紀教育研究院院長
7月20日,北京市宣布,今年9月秋季開學後,全市所有區将開展教師交流輪崗。2021年8月,北京市宣稱将大面積、大比例推進幹部教師交流輪崗,東城區、密雲區為首批試點區;今年4月,西城區、朝陽區、海澱區、大興區、延慶區、門頭溝區6個區也加入其中。
該消息一出,坐不住了的除了各學校的教師們,還有買了學區房的和要買還沒買的家長們。不少輿論認為,這是對“學區房”的又一記重錘。
教師交流輪崗,究竟會對義務教育均衡産生多大影響,是否會真的重錘“學區房”,還有待觀察。真正的教師交流輪崗必須全員化、制度化、常态化。如果參與交流輪崗的隻是少數教師,還存在“強校幫扶弱校”的思維,那麼,教師交流輪崗将很難起到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作用,進而“學區房”還是會因義務教育不均衡而繼續存在。而要推進全員化、制度化、常态化教師交流輪崗,需要一系列配套制度支持,強化省級财政統籌,加強對教師的待遇與權利保障,落實學校自主權并建立現代學校制度。
早在2010年,教育部就在《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中提出,要建立健全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保障機制,實行縣(區)域内教師、校長交流制度。2014年,由教育部等發布的《關于推進縣(區)域内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的意見》更明确要求,力争用3至5年時間實現縣(區)域内校長教師交流輪崗的制度化、常态化,城鎮學校、優質學校每學年教師交流輪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條件教師總數的10%,其中骨幹教師交流輪崗應不低于交流總數的20%。
然而,到2021年,全國各地都沒有建立起常态化、制度化的交流輪崗制度。北京在這一年宣布大面積、大比例推進幹部教師的輪崗和交流。交流輪崗的對象是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校長(幹部)教師,交流的主要形式包括區域内校長交流輪換、骨幹教師均衡配置、普通教師派位輪崗三個維度。東城區更明确,2021學年度實現幹部教師交流輪崗不少于2000人,力争用三年時間,實現東城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幹部教師100%交流輪崗。這讓公衆看到了建立常态化、制度化教師交流輪崗制度的希望。今年,繼東城區、密雲區先行啟動中小學幹部教師交流輪崗試點後,西城區、朝陽區等6個區也加入其中,全市有近萬人次的中小學教師通過不同方式交流輪崗。
但是,從交流輪崗的具體情況看,距離全員化、常态化、制度化還有不小的差距。首先,主要還是區域内(學區内)、集團内交流輪崗,跨區交流輪崗很少;其次,大部分區域内(學區内)的交流輪崗,隻是規定“不低于學區内符合交流條件的教師總數的15%”,目的是讓教師在學區内流動起來;再次,不少家長質疑,交流輪崗是“削峰填谷”,導緻學校平庸化,難以實現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
進一步推進教師交流輪崗,相關部門就必須有針對性地解決這些問題。要推進跨區域的教師交流輪崗,必須調整目前的以縣(區)财政為主的義務教育資源配置模式,而應該強化省級财政統籌,由省級财政保障對全省(市)義務教育學校的投入,做到所有各區義務教育學校建設标準一緻,教師待遇一緻。如果區與區的義務教育資源保障有差距,那就難以推進跨區的交流輪崗。事實上,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也不能隻追求縣(區)域内的義務教育均衡,而必須進一步推進省域内義務教育均衡,這也必須強化省級财政統籌。
在日本、韓國,教師交流輪崗是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的基本措施。日本義務教育教師每三到五年必須輪崗一次。而為了推進這一制度,日本明确義務教育教師是國家教育公務員,享有國家教育公務員的待遇與權利,同時履行作為國家教育公務員的職責。推進教師交流輪崗,必然會給教師帶來工作、生活上的新問題。這一制度要得到教師支持、配合,必須加強對教師權利和待遇的保障。中國于2018年初發布的《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要求,突顯教師職業的公共屬性,強化教師承擔的國家使命和公共教育服務的職責,确立公辦中小學教師作為國家公職人員特殊的法律地位,明确中小學教師的權利和義務,強化保障和管理。
實行校長教師交流輪崗,要求把教師從“學校人”變為“系統人”,并對教師的教學能力與教學貢獻,進行專業同行評價。要想在推進教師交流輪崗的同時,不影響學校的辦學質量與教師的歸屬感,就需要落實和擴大學校自主權,并建立現代學校制度。均衡是指辦學條件的均衡,在均衡基礎讓要讓學校提高辦學質量,形成辦學特色,就必須激發學校活力,落實教師教育教學自主權,促進教師職業化、專業化發展。
所以,推進教師交流輪崗,是一個系統工程。不能隻有交流輪崗的概念,進行點綴式、象征性的交流輪崗,也不能隻是單向推進交流輪崗,必須圍繞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這一目标,推進教育資源配置改革、學校辦學改革、教師管理與評價改革等多項改革。(責任編輯:樂水 安然宇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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