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賣車票、船票罪,是指倒賣車票、船票,情節嚴重的行為。
情節嚴重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倒賣車票、船票罪,是指倒賣車票、船票,情節嚴重的行為。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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