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c總烴是怎麼算出來的?揮發性有機物(VOCs)、總揮發性有機物(TVOC)、非甲烷總烴(NMHC)這幾個概念總是分不清?,下面我們就來聊聊關于voc總烴是怎麼算出來的?接下來我們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揮發性有機物(VOCs)、總揮發性有機物(TVOC)、非甲烷總烴(NMHC)這幾個概念總是分不清?
今年2019-7-1新實施的标準《塗料、油墨及膠粘劑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标準》(GB 37824—2019)中有對以上術語的詳細描述,大家可以參考着理解。
揮發性有機物(VOCs):參與大氣光化學反應的有機化合物,或者根據有關規定确定的有機化合物。在表征VOCs總體排放情況時,根據行業特征和環境管理要求,可采用總揮發性有機物(以TVOC表示)、非甲烷總烴(以NMHC表示)作為污染物控制項目。
總揮發性有機物(TVOC):采用規定的監測方法,對廢氣中的單項VOCs物質進行測量,加和得到VOCs物質的總量,以單項VOCs物質的質量濃度之和計。實際工作中,應按預期分析結果,對占總量90%以上的單項VOCs物質進行測量,加和得出。
非甲烷總烴(NMHC):采用規定的監測方法,氫火焰離子化檢測器有響應的除甲烷外的氣态有機化合物的總和,以碳的質量濃度計。
VOCs重點排放行業:
VOCs來源以移動源、生活源和工業固定源排放為主。移動源包括本地機動車、油品儲運銷、非道路機械、鐵路内燃機車等;生活源包括居民生活溶劑使用、建築塗裝、餐飲及汽修等服務型行業等;工業點源(溶劑使用行業)包括石化、包裝印刷、汽車制造、家具制造、化學品制造等。
石化行業:石油煉制、有機化學品、合成樹脂、合成纖維、合成橡膠等行業;
化工行業:制藥、農藥、塗料、油墨、膠粘劑、橡膠和塑料制品等行業;工業塗裝行業:汽車、家具、集裝箱、電子産品、工程機械等行業;
包裝印刷行業:塑料軟包裝印刷、印鐵制罐等;
油品儲運銷:汽油(含乙醇汽油)、石腦油、煤油(含航空煤油)以及原油等。
重點控制的VOCs物質:
目前VOCs治理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是源頭控制力度不足。有機溶劑等含VOCs原輔材料的使用是VOCs重要排放來源,由于思想認識不到位、政策激勵不足、投入成本高等原因,目前低VOCs含量原輔材料源頭替代措施明顯不足。據統計,我國工業塗料中水性、粉末等低VOCs含量塗料的使用比例不足20%,低于歐美等發達國家40%-60%的水平。
二是無組織排放問題突出。VOCs揮發性強,涉及行業廣,産排污環節多,無組織排放特征明顯。雖然大氣污染防治法等對VOCs無組織排放提出密閉封閉等要求,但目前量大面廣的企業未采取有效管控措施,尤其是中小企業管理水平差,收集效率低,逸散問題突出。研究表明,我國工業VOCs排放中無組織排放占比達60%以上。
三是治污設施簡易低效。VOCs廢氣組分複雜,治理技術多樣,适用性差異大,技術選擇和系統匹配性要求高。我國VOCs治理市場起步較晚,準入門檻低,加之監管能力不足等,治污設施建設質量良莠不齊,應付治理、無效治理等現象突出。在一些地區,低溫等離子、光催化、光氧化等低效技術應用甚至達80%以上,治污效果差。一些企業由于設計不規範、系統不匹配等原因,即使選擇了高效治理技術,也未取得預期治污效果。
四是運行管理不規範。VOCs治理需要全面加強過程管控,實施精細化管理,但目前企業普遍存在管理制度不健全、操作規程未建立、人員技術能力不足等問題。一些企業采用活性炭吸附工藝,但長期不更換吸附材料;一些企業采用燃燒、冷凝治理技術,但運行溫度等達不到設計要求;一些企業開展了洩漏檢測與修複(LDAR)工作,但未按規程操作等。
五是監測監控不到位。我國VOCs監測工作尚處于起步階段,企業自行監測質量普遍不高,點位設置不合理、采樣方式不規範、監測時段代表性不強等問題突出。部分重點企業未按要求配備自動監控設施。涉VOCs排放工業園區和産業集群缺乏有效的監測溯源與預警措施。從監管方面來看,缺乏現場快速檢測等有效手段,走航監測、網格化監測等應用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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