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其受之天也,賢于材人遠矣翻譯:他的天賦,比一般有才能的人要優秀得多;
2、出自:《傷仲永》
【作者】王安石 【朝代】宋
金溪民方仲永,世隸耕。仲永生五年,未嘗識書具,忽啼求之。父異焉,借旁近與之,即書詩四句,并自為其名。其詩以養父母、收族為意,傳一鄉秀才觀之。自是指物作詩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觀者。邑人奇之,稍稍賓客其父,或以錢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環谒于邑人,不使學。
餘聞之也久。明道中,從先人還家,于舅家見之,十二三矣。令作詩,不能稱前時之聞。又七年,還自揚州,複到舅家問焉,曰“泯然衆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賢于材人遠矣。卒之為衆人,則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賢也,不受之人,且為衆人;今夫不受之天,固衆人,又不受之人,得為衆人而已耶?
3、翻譯:
金溪有個叫方仲永的百姓,家中世代以耕田為業。仲永長到五歲時,不曾認識書寫工具。忽然有一天仲永哭着索要這些東西。他的父親對此感到詫異,就向鄰居那裡把那些東西借來給他,仲永立刻寫下了四句,并自己題上自己的名字。這首詩以贍養父母為主旨,團結同宗族的人為主旨,給全鄉的秀才觀賞。從此,指定事物讓他作詩,方仲永立刻就能完成,并且詩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賞的地方。同縣的人們對此都感到非常驚奇,漸漸地都以賓客之禮對待他的父親,有的人花錢求取仲永的詩。方仲永父親認為這樣有利可圖,就每天帶領着仲永四處拜訪同縣的人,不讓他學習。我聽到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間,我跟随先父回到家鄉,在舅舅家見到方仲永,他已經十二三歲了。我叫他作詩,寫出來的詩已經不能與從前的名聲相稱。又過了七年,我從揚州回來,再次到舅舅家去,問起方仲永的情況,回答說:“和普通人沒有什麼區别了。”王安石說:方仲永的通達聰慧,是先天得到的。他的天賦,比一般有才能的人要優秀得多;但最終成為一個平凡的人,是因為他後天所受的教育還沒有達到要求。他得到的天資是那樣的好,天資是那樣的好沒有受到正常的後天教育,尚且成為平凡的人;那麼,現在那些本來就不天生聰明,本來就是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後天的教育,難道成為普通人就為止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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