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1年蘇轼正式步入仕途。
蘇轼在“三年京察”中考得第三等,授大理評事、簽書鳳翔府判官。大理評事是一種階官,表示官員級别的高低,不是實際官職,為正八品,大理評事是審理案件的京官。
鳳翔府判官是蘇轼的實際官職,相當于是鳳翔市辦公室主任,協助知府處理事務。
1065年,蘇轼被朝廷召集回京開封,判登聞鼓院。擔任殿中丞、直史官,差判官诰事。這是五品寄祿官,可以越級提拔,掌管文武官告身及封贈告身,可謂前途一片光明。
蘇洵1066年5月去世,蘇轼回老家四川眉山守孝三年。
1069年,蘇轼結束守孝回到京城時,王安石變法開始。
1071年,蘇轼因為上書朝廷,指出變法存在的弊病,遭到禦史的彈劾。蘇轼被外放為杭州通判。通判類似于現在的紀委書記,凡兵民、錢谷、戶口、賦役、獄訟等州府公事,須通判連署方能生效,并有監察官吏之權,号稱"監州"。
公元1074年9月,蘇轼由杭州通判調為密州知州。
1077年調任徐州知州。
1079年5月,蘇轼從徐州調來湖州任知州。
1079年7月,負責監察百官的禦史台官員李定、何正臣、舒亶等人接連上章彈劾蘇轼。
1079年12月,受烏台詩案的影響,蘇轼貶往黃州,任團練副使的閑職,不準擅離該地區,并且特别交代蘇轼無權簽署公文。
1084年,蘇轼調到汝州上任。因蘇轼幼兒不幸夭折。蘇轼請求暫時不到汝州上任,留在常州,沒有到汝州上任。
1085年6月任登州知州,10月又被召還京,任禮部郎中,12月任起居舍人、中書舍人、翰林學士、知制诰,并主持進士考試。
禮部郎中相當于教育部的廳級幹部;起居舍人負責記錄皇帝的日常行動與國家大事,相當于國家黨史研究室的領導;中書舍人和知制诰一樣,負責起草诏令;翰林學士是一種清要而又顯貴的官員,為皇帝提供重要的意見,類似于今天中央辦公廳和政策研究室的秘書。
不安分的蘇轼對宰相司馬光不滿,申請外調。
1089年,蘇轼任龍圖閣學士、知杭州。龍圖閣學士是一種虛銜,實際官職是杭州知州。
1091年,蘇轼被召為吏部尚書,未到任。因弟弟蘇轍任尚書右丞,因此改任翰林承旨。蘇轼在翰林院幾個月,又因有讒言請求外調。1091年8月,以龍圖閣學士出朝任颍州知州。
1092年,蘇轼自颍州調知楊州知州。
1093年,蘇轼調到定州知州。
1094年,改任英州知州,不久降一官級,還未到任,又貶為甯遠軍節度副使,安置惠州。
1097年,又被貶為瓊州别駕。
1100年改任廉州知授舒州團練副使,永州安置。去永州路途中的蘇轼再次接到朝廷命令,複朝奉郎,提舉成都府玉局觀,此官屬祠祿官,隻食官祿,無事可幹。
1011年,蘇轼在常州去世,享年六十六歲。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